无业人员李某先后跨省购买、自行伪造假币并对外售卖,非法获利9000余元。公安机关查获制假窝点,将李某、房屋承租人朱某抓获并提请批捕。检察机关审查后,对涉嫌伪造货币罪的李某依法批准逮捕;因朱某无犯罪故意、证据不足,对其作出不批准逮捕决定。审查起诉阶段,检察官追诉李某遗漏罪行,同时开展立案监督,深挖下游洗钱犯罪,全链条打击金融违法犯罪。
素材提供:陕西省汉中市汉台区人民检察院
视频制作:最高人民检察院影视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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