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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财经大学法学院教授吴晓丹:在外空治理规则竞争中发挥大国建设性作用
时间: 2026-06-11 09:25   作者:吴晓丹  
新闻来源:武大国际法评论

中央财经大学法学院教授吴晓丹:

在外空治理规则竞争中发挥大国建设性作用

外空条约体系诞生于二十世纪六七十年代,回应彼时规范美苏政府间军备竞赛和政治对峙的治理需求,确立了自由、和平与公平的基本价值取向和原则框架。1979年联合国《关于各国在月球和其他天体上活动的协定》订立以来,长久存在全球外空条约赤字,但外空法律秩序的演进并没有停滞不前。外空活动迅猛发展的背景下,国际组织、国家和非国家实体等渐次推动国内立法、软法和其他非正式规范的展开,外空规范由此发展成庞大的复杂体系,内容边界、适用范围和演进路径都超出甚至背离了外空条约体系。

与其他领域相比,外空国家实力与国际法影响力的正相关性更强。当前,合作的国际法正在转向冲突的国际法。规则竞争已经成为外空竞争的主要方式。中国的航天强国建设目标不仅包括硬实力指标,也指向国际合作、法律秩序影响力与话语权的软实力。中国应将外空治理视为守正创新国际法的重要实践空间,在规则竞争中发挥大国的建设性作用,建构具有中国主体意识的外空法律秩序整体构想和理论。第一,以建制性合作组建中国的全球外空伙伴关系网络,依托“一带一路”、金砖国家、亚太空间合作组织等多边平台,通过规范性和制度性安排弥合差异,以团结更多合作伙伴。第二,回归和强化以联合国为中心的多边民主治理结构,推动以真正的多边主义和民主化维护和完善外空国际治理,促进发展中国家推进外空规范发展的能力建设。第三,推动以框架公约和一般国际法引领多元规范、破解发展模式悖论。利用国际法多种法律渊源优势,依靠传统国际法和新的框架公约引领国际法与国内法、正式法律规范与非正式法律规范的正向互动和互补,强化各类规范的准自治及其协调、协同,最终形成真正的多元规范治理局面。

(以上摘自《武大国际法评论》)

[责任编辑:高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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