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自主研发的多款光伏逆变器软件被深圳一家公司仿制,低价销往海外,销售额已超2000万元……”2024年10月,浙江宁波A公司向公安机关报案。
伴随我国机电产品进军海外市场,工业软件成为我国企业参与国际竞争的核心优势之一,但同时也成为侵权目标,一旦遭到窃取,不仅会导致企业前期研发投入付诸东流,更会直接冲击其海外市场布局,损害我国企业的信誉与核心竞争力。
适时介入引导侦查,精准锁定海外侵权事实
“A公司是一家年销售额超过80亿元的专精特新企业,同时也是A股主板上市公司,其自研的光伏逆变器产品海外销售占比超过80%,在非洲、南亚、中东等新兴市场占据重要份额,核心软件技术是其立足海外市场的‘看家本领’。”宁波市北仑区检察院承办检察官告诉记者。2024年初,该公司发现,深圳B公司销售的光伏储能逆变器在功能、逻辑和关键参数上与自家产品高度相似,涉嫌侵权。
然而,A公司在软件开发过程中未及时进行著作权登记,部分开发资料也未系统留存,为案件取证和责任认定带来困难。
北仑区检察院应邀适时介入后,围绕著作权归属和海外侵权事实两个关键点,引导侦查机关一方面重点搜集A公司保存的源程序、初始研发资料、软件开发流程、原始烧录记录及海外市场准入认证材料、海外销售合同等关键证据,完善著作权权属链条;另一方面,全面排查B公司产品程序来源,排除其独立研发的可能性,夯实证据基础。
经依法侦查查明,2023年至2024年间,在实际控制人王某的决策下,B公司未经A公司许可,组织员工李某、范某、黄某等人破解A公司多款逆变器芯片,提取并复制内部目标程序,用于生产同类产品,低价销往南亚、非洲等多地市场。鉴定意见显示,B公司10款涉案产品的程序与A公司相应程序具有同一性。
全面审查科学认定,合理评估软件价值
2025年6月,公安机关以B公司、王某等人涉嫌侵犯著作权罪,将案件移送北仑区检察院审查起诉。
面对指控,王某辩解称“不懂技术”“产品外观不同”。对此,承办检察官对全案证据进行细致梳理,最终从王某与公司研发主管黄某的聊天记录中发现突破点:王某曾明确要求黄某研究A公司海外某热销型号产品,安排购买海外版产品并提取核心程序,指令尽快适配量产,抢占海外市场。在确凿证据面前,王某最终认罪。
工业软件侵权案件专业性强、取证难度大,涉及机械、计算机等多领域知识。为提升办案质效,承办检察官主动走访相关企业,深入了解逆变器软件研发流程与技术特点,弥补专业知识短板。
审查过程中,侵权软件价值如何认定成为难点。因涉案产品主要服务海外市场,国内无同类核心软件转让案例参考,重置成本难以反映其海外品牌附加值、市场竞争力等核心价值,传统的成本法与市场法均无法精准量化损失。承办检察官与软件鉴定机构反复沟通论证,结合A公司海外市场份额、销售数据、利润率,以及侵权持续时间、对A公司海外品牌形象造成的影响等因素,确定以权益法为评估基准,综合考量研发投入、海外收益预期、侵权获利情况等,合理认定涉案侵权软件价值343万余元。
审前调解挽回损失,宽严相济确保罪责刑相适应
办案过程中,检察机关积极搭建沟通调解平台。一方面,向侵权方及其实际控制人王某详细阐释积极退赔对量刑的影响,促使其正视自身行为的违法性与危害性;另一方面,向权利人客观分析侵权方经营状况与偿付能力,引导其理性主张权利。经过多轮沟通磋商,双方最终达成和解,B公司向A公司支付赔偿金300万元,弥补其海外市场损失。
“为最大程度降低侵权行为给企业造成的损害,我们强化知识产权综合履职,将审前达成合理赔偿作为重要悔罪表现,通过充分释法说理,督促侵权人积极履行赔偿义务,高效助力企业挽回损失,实现了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承办检察官表示。
2025年9月,北仑区检察院以侵犯著作权罪对B公司、王某等人提起公诉。最终,检察机关的量刑建议全部获法院采纳。同年11月28日,法院依法作出一审判决:B公司被判处罚金180万元;B公司实际控制人王某被判处有期徒刑三年三个月,并处罚金10万元;李某、黄某、范某等多名员工被分别判处有期徒刑二年六个月至二年不等刑罚,适用缓刑,各并处罚金。
该案是北仑区检察院护航企业出海的生动实践,彰显了检察机关严厉打击侵犯知识产权犯罪、护航企业“走出去”的坚定决心。近年来,针对辖区内企业深耕海外市场、面临知识产权海外维权难题的现状,该院通过“适时介入+专业支撑+综合履职”的知识产权保护模式,为企业提供海外知识产权风险防控指引、侵权纠纷化解等全链条司法服务,以法治之力为企业“走出去”保驾护航,助力我国制造业在全球产业链高端化竞争中抢占优势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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