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北京市检察院未成年人检察部副主任 杨新娥 |
杨新娥 |
我是一名北京市检察机关的未检检察官,至今已经在未检岗位上走过了近二十个春秋。这些年,我办过的案子、见过的孩子,早已数不清了。我无数次扪心自问,是什么让我在未检之路上始终甘之如饴?随着履职步履不停,答案逐渐清晰——是这份工作对于每一个孩子,尤其是对涉罪的孩子的重量,让我找到了职业价值与人生价值的重量。 我始终相信,对涉罪的孩子而言,法律的意义,从来不止于惩罚,更在于挽救。 还记得2010年海淀区检察院未检部门刚成立时,我作为检察官办过一起网恋性侵案。14岁男孩与10岁女孩在网络游戏中结缘,日久渐成知己,相识3年后二人线下见面,懵懂之下逾越底线。女孩家长报警。 案件移送我院后,我在看守所里见到了男孩,他一直低着头,说“妈妈走后,她就是我生命中最重要的人了”“从来没想过这是犯罪”。他的舅舅也表示,真是对不住女孩和她的家长,愿意道歉和补偿。而女孩家那边,女孩满是自责:“没想到就因为我不满14岁,他就得坐牢,早知道我那天就该听他的话早点回家。”女孩妈妈问我:“我当时又急又气报了警,现在知道他是个可怜孩子,我能不能去看看他?” 面对案件中这两个“有情有义”的孩子和“通情达理”的家长,我有点犹豫了。如果只是按程序办案,男孩会被贴上“罪犯”的标签,女孩可能会一生愧疚,两个孩子的人生可能都会就此改变。 那时,海淀区检察院刚刚开始探索司法社工介入未成年人检察制度。首都师范大学社工系的席小华老师带领6名社工系学生走进检察院,对我们案件中的未成年犯罪嫌疑人开展社会调查和再犯风险评估。 在这个案子中,司法社工发挥了重要的作用。一方面,他们承担了对男孩的社会调查和考察帮教工作;另一方面,他们中的1名女社工负责对女孩和其家长进行心理疏导和家庭教育指导。作出不起诉决定那天,我和司法社工、女孩妈妈一起去看守所接男孩出来。两个孩子都重新走上了自己的成长之路。 如今,司法社工帮教制度已经有了国家标准,成为最高人民检察院和中央社会工作部在全国推广的重点工作。 作为一名老未检人,我欣慰地看到,越来越多年轻的未检检察官正接过接力棒,用更专业的理念、更新颖的方法守护未成年人成长。未来,我会继续带着这份未检情怀,和司法社工们一起,和新鲜未检力量一起,让每一个迷途的少年都能找到回家的路,让每一朵青春之花都能沐光绽放。 (整理:本报全媒体记者简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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