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留守老人因子女长期在外务工,信息相对闭塞、防范意识薄弱,容易成为不法分子的侵害目标。山西省绛县检察院提起公诉的一起诈骗案近期宣判,法院以诈骗罪判处李某有期徒刑一年一个月,并处罚金6000元。
2025 年 3 月至 12 月,李某流窜至曲沃、绛县农村,以介绍银行看门岗位、低价出售所谓银行抵押电动三轮车为幌子,先后骗取 6 名留守老人共计 1.22 万元。同年 12 月,公安机关就李某涉嫌诈骗罪提请绛县检察院批准逮捕。办案检察官审阅卷宗后敏锐察觉,本案作案手法高度雷同,且犯罪嫌疑人属于跨区域流窜作案,很可能还有部分行动不便、信息不畅的受害老人尚未报案,存在漏罪线索。
作出批捕决定后,该院并未就此终止案件核查,而是积极引导公安机关赴周边乡镇深挖摸排同类案件线索,又找到王某、雷某、高某 3 名未报案的被害人。面对新增的犯罪事实,李某拒不认罪。
办案检察官全程跟踪监督取证,组织被害人、证人对作案地点、作案手段以及犯罪嫌疑人样貌进行指认辨认,将碎片化证据梳理成完整闭环证据链。庭审中,面对完备的证据体系,李某当庭认罪认罚。
判决生效后,办案检察官了解到,上述 3 名被害老人均年逾七十,身患多种慢性病,而李某名下没有可供执行的财产,被害人的退赔诉求难以兑现。为切实回应群众急难愁盼,该院迅速启动司法救助程序,加快核查审批流程,第一时间将司法救助金发放到 3 名困难留守老人手中,破解因被告人无财产可执行带来的现实难题。
“感谢检察机关为我们托底!” 被害人退役军人雷某,向办案检察官郑重敬了一个军礼。
“守住老百姓的‘底’,就是扛起检察人的‘责’。案件办结不是终点,让困难群众真切感受到司法温度,才是检护民生的应有之义。” 该院办案检察官表示。该院将以该案为样本,持续深化“检护民生” 工作,坚持惩治犯罪与源头治理同步推进,常态化开展送法下乡,为留守老年人财产安全筑牢“防护墙”,以检察履职护航乡村全面振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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