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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舒兰:把庭审“搬”到山林一线
时间: 2026-09-23 14:08   作者:孟繁博 李荣祥  
新闻来源:检察日报客户端

庭审现场。

  近日,一场接地气、有力度、有温度的巡回庭审在吉林省舒兰市水曲柳林场开展。舒兰市检察院联合吉林铁路运输法院,就地公开审理三起危害国家重点保护植物案,邀请林场职工、周边村民30余人零距离观摩庭审,把庄严的司法现场搬进绿水青山,以实景以案释法,奏响林区生态保护法治强音。

  此次庭审打破以往室内“坐堂问案”传统模式,将审判阵地前移至生态保护最前沿,在林区空地庭审,让司法办案走出办公室、贴近山林、直面群众。庭审中,公诉人紧扣三起案件的事实细节、证据链条与法律依据,逐项开展举证质证、精准发表公诉意见,依法对非法采伐国家重点保护植物违法犯罪行为进行指控,法理阐释清晰有力、事实认定确凿充分。

  不同于常规庭审,此次特设生态警示教育环节,现场播放的林地受损实景影像,直观呈现出非法采伐行为造成的植被损毁、生态破坏、生物链受损等真实后果,让抽象的法律条文转化为看得见、触得着的生态危害。沉浸式、零距离的司法体验,打破了当地群众“深山树木无人管、随意采伐无大碍”的侥幸心理,让在场的每一个人真切感受到破坏生态环境的沉重法律代价,真正实现了“审理一案、震慑一片、治理一域、教育一方”的良好法治与社会效果。

  针对林区群众普遍存在的珍稀植物辨识能力弱、涉林法律知识匮乏、生态保护意识淡薄等突出问题,庭审后,办案检察官围绕“守护山林、人人有责”主题就地开讲,用通俗易懂的乡土语言,细致拆解非法采伐、私自采挖、违规售卖野生保护植物的法律后果,深入剖析此类行为的违法性与危害性,并普及各类珍稀物种的保护常识。

  “以前总觉得山里的树、山里的草都是野生的,随便砍点挖点不算事,今天看完庭审、听完讲解才明白,山沟里的一草一木都受法律保护,都是咱们大山里的宝贵财富。”观摩庭审的村民发出由衷感慨,生态保护、守法护绿的理念深深扎根心底。

办案检察官向当地群众以案释法。

[责任编辑:李君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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