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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黎平:小路通了,心结也解了
时间: 2026-09-28 10:02   作者:林建安 吴世永  
新闻来源:检察日报-先锋周刊

  今年7月,在贵州省黎平县检察院检察官、综治中心工作人员等人的调解下,涉案双方当事人握手言和。

  近日,在贵州省黎平县检察院联合县综治中心、乡镇党委政府、派出所组建的“解纷团”多方推动下,一桩持续数年的堂亲邻里积怨得以化解,双方当场签署和解协议,这起轻伤刑事案件最终实现案结事了人和。

  矛盾源于多年前的宅基地地界争议。村民老杨与田某是堂亲,两家院墙紧挨,因屋后通行道路问题积怨很深,平日里互不往来。2025年3月,田某把柴火堆放在屋后空地,老杨认为堆放物挡住通行,一气之下将柴火挪到一旁。争执不断升级,老杨持钢筋打伤田某右手,伤情经鉴定为轻伤二级。公安机关立案后多次组织调解,但双方在赔偿金额、谅解书出具上始终谈不拢。同年8月,案件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

  “群众急难愁盼往往藏在乡土琐事之中,我们不能只是机械办案、简单结案。”受理案件后,黎平县检察院检察官完整审阅卷宗、梳理全部证据后认为,该案伤人事实清楚、证据充分,如果简单一诉了之,两家多年的矛盾仍无法根除。为彻底化解积怨,检察官一边下沉乡村实地走访,上门倾听双方诉求,一边依托当事人所在乡镇综治中心搭建多元解纷平台,启动多部门联动化解机制,组织“解纷团”分层分类开展情绪疏导、矛盾调处工作。乡镇干部依托乡土情理安抚双方对立情绪,民警释明故意伤害的法律后果,检察官细致解读民法典及刑事和解制度的法律规定,把法理讲透、事理讲明。

  在各方协同推进下,今年1月,该院组织首轮调解。老杨因面子问题不愿主动足额赔付,而田某担心和解后再被刁难,始终不肯出具谅解书。“解纷团”转变调解思路,不再将赔偿、谅解作为唯一目标,而是把打通屋后公共通道作为化解矛盾突破口,分别对两人开展释法说理,消除彼此心中顾虑。

  就这样,“解纷团”兵分两路,乡镇干部先后5次上门沟通调解,双方对立情绪逐步消解,田某家答应让路通行,老杨则同意给予一定补偿,同时足额支付伤害赔偿金及后续治疗费用。

  最终,双方于近日达成和解协议,老杨一次性付清全部赔偿款项,田某自愿出具刑事谅解书,同时约定屋后通道的通行使用规则,厘清权属边界,彻底消除通行障碍。协议签订完成后,堵塞多年的小路被清理平整,彻底恢复畅通。今年7月,该院依法对老杨作出不起诉决定。

[责任编辑:李君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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