村民李某为防止野猪毁坏庄稼,将拌有毒药的饵料撒在自家菜地,但未放置警示牌,刘某的羊群误食后死亡,造成损失1万余元。法院认定李某构成过失投放危险物质罪,但鉴于其犯罪情节显著轻微,依法对其免予刑事处罚。但民事赔偿的难题却迟迟无解,案发后,李某突发疾病失去劳动能力,生活陷入困境。一方损失无人赔,另一方根本无力赔,原本和睦的邻里关系降至冰点,双方几次争吵差点动手。不久前,年过六旬的刘某无奈之下走进陕西省商洛市商州区检察院12309检察服务中心求助,希望检察机关帮忙化解难题。
接访当天,检察官段俊波便认识到,这起纠纷不能简单机械处置。只有实质性化解矛盾、解开双方心结,才能从根源上杜绝风险隐患。检察官第一时间调阅刑事案卷,全面摸清案件全貌,随后深入乡村实地走访核实情况。李某家中清贫简陋,瘫痪在床的他生活无法自理,妻子独自撑家、满面愁苦;刘某守着空荡荡的羊圈,看着付诸东流的辛劳收成,满心郁结。
为化解矛盾,检察官组织双方当面调解,可二人积怨较深、情绪激动,交谈片刻便再起争执。刘某拍着桌子喊:“你毒死我的羊,难道不该赔钱?羊就白死了?”李某妻子哭诉道:“他人都成这样了,治病都没钱,我们拿什么赔呀?”场面一度失控。
针对现场僵局,检察官及时改为“背对背”单独沟通、分步疏导。面对刘某,检察官耐心倾听他的委屈与诉求,让其充分宣泄内心不甘与苦闷。待刘某情绪平复,检察官缓缓劝导,细数两家多年邻里情谊,客观讲明李某突发重病、家庭艰难的现实处境,引导他换位思考、理性看待纠纷。一番真诚沟通后,刘某的情绪渐渐缓和。面对李某妻子,检察官精准普法,告知其私自布设有毒饵料,已触碰公共安全底线,存在较大安全隐患,且实际造成他人财产损失,依法应承担民事赔偿责任。同时,检察机关充分体谅其家庭变故、生活困难的实际情况,告知其司法机关将尽力协调资源、妥善化解纠纷。
那段时间,检察官多次上门调解。刘某最终松了口:“我不要他赔了,但我家的损失咋办?”对此,检察机关迅速开通绿色通道,协助刘某整理司法救助申报材料,快速完成审核审批,及时为其发放救助金。当检察官把钱送到刘某手上时,他红着眼圈说:“没想到检察院这么快就办好了,检察官帮我和李大哥解开了心里的疙瘩,我们以后要像从前一样保持和睦关系。”
办案检察官说:
“控申接待窗口不是简单的‘收发室’,而是矛盾化解的‘前哨站’。面对法结心结交织案件,简单机械办案只会激化矛盾。只有换位思考认真倾听,让当事人把委屈讲透、把诉求说完,才能筑牢司法信任根基。办案中,我们精准释法,把‘过失投放危险物质’的法条转化成‘私设毒饵触碰公共安全红线’的家常话,同时通过司法救助兜底帮扶因案致困群众,破解‘执行不能、求偿无门’的基层难题,让司法温度直抵民心。”该院副检察长段俊波表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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