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5月,江苏省淮安市淮安区检察院邀请该院9名退休老同志组建了院关工委,主要负责对涉罪未成年人的帮教工作。两年来,老同志们积极发挥余热,不断创新工作方法,并利用他们丰富的人生阅历和工作经验,倾尽全力帮教涉罪未成年人,取得了明显成效。
一是消除隔阂,建立良好互信关系。老同志们在帮教过程中发现,绝大多数被帮教对象对帮教老同志都有戒备甚至抵触心理。因此在具体帮教过程中,老同志们都会从内心把帮教对象当作自己的孩子来看待,并从讲话的语气、谈话的内容等方面入手,让他们感受到自己的诚意,以此消除他们的抗拒心理,建立彼此信任关系,为后续有的放矢地开展工作奠定基础。
二是循序渐进,增强帮教针对性。在帮教过程中,老同志们会根据帮教对象所触犯的罪名,在深入分析他们犯罪原因的基础上,采取“私人订制”的方式,为他们量身定做帮教计划。比如对涉嫌盗窃的未成年人,重点开展艰苦奋斗精神教育,告诫他们克服贪图享乐思想;对涉嫌寻衅滋事犯罪的未成年人,重点引导他们多学习法律知识,树立法治意识,遇事学会忍让;对因家庭监护缺失或教育方式不当导致孩子犯罪的,则重点对家长开展教育引导工作。
三是多管齐下,构建社会支持体系。在帮教过程中,老同志们能积极寻求社会各界力量的支持,帮助涉罪未成年人尽快回归正确的人生轨道。比如,对有自卑心理的涉罪未成年人,会邀请心理咨询师对他们开展专业的心理辅导,帮助他们树立自信;对一些已经辍学但年满16周岁的涉罪未成年人,利用自己多年在工作中积累的人脉资源,为他们寻找合适的工作岗位,避免无所事事而再次犯罪。
两年来,该院关工委老同志先后对30余名涉罪未成年人开展结对帮教,帮教对象无一人重新犯罪,受到各方赞誉。(文/张士海 韩雪娇)
河南唐河:编织学生出行“安全网”
新学期开学以来,河南省唐河县检察院多措并举,着力加强校车规范管理,准确打击校车超员刑事犯罪,切实保护未成年人合法权利。
该院通过对近年来办理的校车超员类刑事案件梳理分析发现,民办村镇小学、幼儿园是校车超员类刑事犯罪主要涉案单位。同时,还存在非正规校车比例高、村镇学生家长安全意识不强以及学校负责人、驾驶员违法成本较低等重大潜在风险和问题。
该院针对调查中发现的问题,牵头联合县法院、公安局、教体局召开座谈会,将上述单位在校车管理以及办理校车超员刑事案件方面职能职责进行进一步细化,并以联合下文的形式进行确认。特别是要求公检法三机关要相互配合,统一执法标准,从严打击校车超员刑事犯罪行为,从源头上遏制校车超员犯罪的多发势头。
该院根据会商纪要的规定,建议县教体局加强校车日常管理,适时开展校车及安全专项检查工作;建议县公安局配合县教体局按照校车安全管理条例的规定,做好小学、幼儿园校车标牌的办理、发放工作,加强对校车运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建议县法院对于符合会商纪要不适用缓刑情形的校车超员刑事案件被告人,不得判处缓刑,并规定在判处刑罚的同时,禁止其在一定期限内从事校车驾驶业务。
该院依托“检察开放日”、“送法进校园”等专项活动,深入学校、农村,结合近几年发生的校车安全事件,从老师、学生、家长入手,加大校车安全宣传力度,增强安全意识,主动抵制校车超员行为。(文/牛凌云 徐志峰)
枣庄市中:9起司法救助案件进行公开听证
近日,山东省枣庄市市中区检察院组织召开国家司法救助案公开听证会,分别对9起司法救助案件进行公开听证。邀请区人大代表、律师及社会代表作为听证员参加,进行全程听证监督。
听证会上,案件承办检察官介绍了案件事实、审查核实情况、救助理由及法律依据,申请人结合家庭经济状况及生活实际陈述了事实、申请救助的理由;听证员通过听取介绍、现场发问等方式了解了案件事实、法律依据,围绕申请人经济状况、生活是否困难,是否符合救助条件及救助金额等问题进行了充分讨论,一致认为申请人符合国家司法救助条件,申请司法救助理由成立,支持检察机关对申请人进行司法救助。
听证会后,参加司法救助案公开听证会的听证员们对市中区检察院开展公开听证活动予以高度评价和肯定。
枣庄市市中区检察院将公开听证引入司法救助案件办理程序,进一步增强了检察机关执法透明度,进一步密切了检民关系,传递了检察温情,取得了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文/武兴才 张斌)
湖北阳新:监督纠正一起虚假诉讼案
近日,经湖北省阳新县检察院依法提请抗诉,阳新县法院开庭审理了王某与胡某离婚纠纷一案,判决二人在婚姻存续期间购置的3套房产由二人共同所有,债务由二人共同偿还,同时对二人恶意串通、企图通过法院调解离婚的方式转移财产逃避债务的虚假诉讼行为,分别作出罚款决定。
2014年,王某为好友肖某的一笔300万元借款作担保,但借款到期后,肖某无力偿还。根据此前签订的协议,王某作为担保人对这笔欠款具有连带清偿责任。
为达到逃避债务、转移夫妻共同财产的目的,2015年3月,王某捏造夫妻感情破裂的理由,向阳新县法院起诉离婚。随后,在法院主持调解的过程中,双方达成协议,夫妻二人名下的3套房产全部归妻子胡某一人所有,夫妻共同债务由王某一人承担。该协议当天生效,并获得法院生效的裁判文书。
2015年4月,在多次讨要欠款未果的情况下,债主们将肖某、王某起诉至阳新县法院,后申请强制执行。然而,肖某名下的房产因另一起民间借贷纠纷案件已被查封,王某夫妻共有的3套房产已全部归胡某一人所有。于是,阳新县法院以无财产可供执行为由,终结本次执行程序,致使债主们赢了官司却拿不到钱。
阳新县检察院在履职中发现了这一线索。经审查案卷和多次走访,检察机关发现王某与其妻子胡某感情并未破裂,两人仍生活在一起。同时,王某本人承认,此前离婚是因为债主催讨债务,为避免影响妻子及子女生活所为。结合案件事实和相关法律规定,检察官认为,在王某、胡某离婚纠纷一案中存在以逃避承担债务为目的的虚假诉讼行为。
2020年7月,阳新县检察院对此案向黄石市检察院提请抗诉,获得支持,黄石市中级法院采纳抗诉意见并裁定发回原审法院重新审理。近日,阳新县法院经审理,认定检察机关抗诉理由成立,作出上述判决。(文/柯丽丽 柯美中)
山东青岛:市人大常委会调研检察工作
9月1日,山东省青岛市人大常委会主任王鲁明带领常委会部分组成人员来到市检察院调研。
王鲁明一行实地查看12309检察服务中心、案件管理中心、刑事办案中心、大数据中心等,观看工作宣传片,深入了解公开听证、刑事办案、智慧检务等工作情况,之后召开座谈会开展深入交流。
座谈会上,听取青岛市检察院检察长李建新所作的工作汇报后,王鲁明认为,近年来,该院在推进平安青岛建设、全面加强法律监督、推动社会治理现代化、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等方面做了大量工作,为全市经济社会发展作出重要贡献。他强调,青岛市检察院进一步深化巩固党史学习教育和政法队伍教育整顿的成果,积极回应群众诉求,为服务全市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的司法保障。青岛市人大常委会将进一步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寓支持于监督之中,推进市检察院持续深化司法改革,强化法律监督,不断提高司法权威和司法公信力。(文/郭树合 白树文)
盐城亭湖:四项举措构建新型检律关系
今年来,江苏省盐城市亭湖区检察院以保障律师执业权利作为检律职业共同体建设的着力点,着力构建新型良性互动检律关系。
转变思路,保障律师执业权利。该院完善律师阅卷设备,建立“检律之桥”微信群,共吸收本地律师成员48名,利用微信平台发布相关法律法规、最新司法解释和东门亭检院新举措等,同时接受律师(异地)阅卷预约、查询案件进展,为律师提供一条龙服务。
完善机制,深化检律业务交流。该院出台《建立派驻法律援助值班律师机制》《12309检察为民服务中心一站式服务管理制度》等文件。探索检律双向评查、畅通律师控告申诉渠道、律师听取满意度评价等机制,听取律师意见建议,及时梳理存在问题,作为教育整顿重点整改内容即知即改。
借力借智,实现检律共长互赢。定期邀请律协、法律援助中心及律师代表参加联席会议。围绕如何加强对非公经济司法保护、拓宽公益诉讼案源等进行交流研讨,借力借智用好律师“外脑”。主动邀请律师加入特邀检察员行列,参加案件公开听证会、检察开放日等活动,发挥律师专业特长参与监督案件处理。
规范行为,打造法律职业共同体。该院干警严格执行《盐城市亭湖区人民检察院“三个规定”定期核查通报制度》,按规定如实填报会见律师的时间场所、会见内容等。违规会见视情节轻重予以惩处,处理结果作为年度考核依据。(文/管思慧)
湖南长沙:公益诉讼课首次亮相中青班
近日,湖南省长沙县检察院第五检察部主任、“星检说”普法团队主讲人周程来到县委党校,为长沙县“2021年优秀中青年干部培训班”的学员们讲授了一堂题为“公益诉讼守护美好生活”的法治课,宣传检察公益诉讼职能,共话建设美丽星沙(长沙县)的愿景,51名中青班学员现场聆听了讲课。
课程内容以你问我答、双向引导的方式展开,围绕什么是检察公益诉讼、公益诉讼办案范围和程序、公益诉讼与行政机关的关系、检察建议书的法律效力、公益诉讼如何守护美好生活等话题,展开了富有建设性意义的探讨。不少学员课后留言,授课很精彩,收获很大。同时,他们还希望将公益诉讼纳入培训主体课程,检察法治课能定期进机关单位,提高依法行政,接受监督的意识,共同守护“在星沙,都挺好”的幸福生活。
对于此次进中青班授课,长沙县检察院高度重视,派出了该院组建的“星检说”普法志愿团队精心演练,全程拍摄录制,不断复盘改进并现场发放调查问卷征求意见。“党校学员是各机关、单位的中坚力量,在这里宣传公益诉讼检察职能,对于凝聚社会共识,形成维护公益合力有着不可替代的特殊意义。下一步,我们将继续开发检察精品课程,把这项工作常态化、制度化地推行下去。”长沙县检察院党组书记、代理检察长许琼山如是说。(文/谢唯)
沉迷网络赌博,诈骗108万元后挥霍一空
网络赌博的坑,只要跳入很少有人能真正爬出来。湖北武穴一男子沉迷网络赌博不能自拔,为满足网络赌博资金需求,动起了合同诈骗的歪心思,以帮忙购买石料和寻找运输船为由,在签订、履行合同过程中,骗取货款、定金共计108万余元。
近日,经湖北省武穴市检察院指控,法院以合同诈骗罪判处被告人聂某有期徒刑十年,并处罚金人民币5万元,责令被告人聂某退赔违法所得。
董某、王某和吴某都曾与被告人聂某有石料生意合作往来,对聂某有一定的信任。当三名被害人再次联系聂某购买石料,未曾想到聂某此时已经深陷网络赌博无法自拔。2019年至2021年1月期间,聂某在收到董某三人的石料货款后并未按照要求去寻找货源,反而将该货款用于网络赌博。直到案发,除去已经退还给被害人的货款,聂某共计骗取三人货款107.9万元。
2020年3月和2021年1月,被害人徐某和王某在网上发布找运输船的消息,聂某看见后便加两人微信,约定由聂某帮忙找船,徐某和王某先支付5000元定金,如无故不装货,则聂某双倍返还。岂料,聂某刚一收到定金,便将其用于网络赌博,并将两名被害人微信拉黑。
检察官认为,被告人聂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在签订、履行合同过程中,收受对方当事人给付的货款、定金后挥霍一空,骗取对方当事人财物,数额特别巨大,应当以合同诈骗罪追究其刑事责任。被告人聂某到案后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系坦白,可以从轻处罚;认罪认罚,可以从宽处理。建议判处被告人有期徒刑十年并处罚金。法院采纳检察院量刑建议,遂作出如上判决。(文/张莎莎)
河南方城:多措并举构建野生动物保护新模式
近年来,河南省方城县检察院多措并举构建野生动物保护新模式,不断加强野生动物保护工作。
开展“三进”活动,严查破坏野生动物保护行为。一是开展野生动物保护“进餐厅”活动。督促野生动物保护相关部门加强对山区、景区、农家乐等隐蔽地点饭馆、餐厅开展执法检查,将禁食野生动物宣传单、举报电话及相关法律法规张贴到饭馆、餐厅显著位置。二是开展野生活动保护“进养殖基地”活动。督促承担野生动物保护相关职责的部门,把野生动物驯养繁殖基地作为监督重点,加强药用或观赏等野生动物养殖基地动态巡查力度,做好日常监管。三是开展野生活动保护“进网络”活动,加大对网上违法宣传、出售、购买野生动物及其制品等行为的打击力度。
建立“三网格”制度,筑牢野生动物保护屏障。一是建立“大网格”,由林业主管部门牵头,各相关部门参与。二是建立“中网格”,在全县17个乡镇(街道)以及重点区域设立野生动物案件举报联络点,设立网上举报平台。三是建立“小网格”,各行政村将野生动物保护纳入村级管理。同时,将100名志愿者和护林员下沉到各级网格,形成一个完整的野生动物案件监督网络。
运用“三平台”,营造保护野生动物氛围。充分运用“多媒体”互动平台,宣传《刑法》中关于破坏野生动物资源犯罪的相关规定和《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等法律法规;充分运用公益诉讼监督平台,在刑事检察部门严厉打击犯罪的同时,该院公益诉讼部门积极协调林业局、生态环境等部门,联合会签规范性文件,运用检察建议,采取以案释法,预防、修复受侵野生动物资源,助推野生动物保护;充分运用“移动”宣传平台,扩大法治宣传范围和宣传途径,引导群众自觉遵守相关法律法规,自觉抵制食用野生动物等违法行为。(文/任红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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