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检察院主管 检察日报社主办
    
识法代言人(2022年3月上)
时间: 2022-03-31 16:09   作者:  
新闻来源:《方圆》杂志

  邯郸复兴:大力加强队伍建设


  近年来,河北省邯郸市复兴区检察院把检察队伍建设摆在重要位置,不断探索加强队伍建设的工作机制,打造了一支政治坚定、业务精通、纪律严明、履职尽责的检察队伍,有力促进了四大检察全面充分协调发展。


  锻造忠诚可靠的检察队伍。通过全面强化理论武装,不断强化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学习教育,切实增强全院干警的政治素质。全面落实党组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通过思想发动,加强调度等形式,切实增强全院干警对做好意识形态工作重要性的认识。全面落实红色主题教育活动。结合实际,组织党员干警扎实开展爱国主义和革命传统教育。


  培养一专多能的检察人才。该院与河北工程大学签订了检校共建合作协议,借助高校专家团队的专业特长,巧借外脑,增强本能。建立领军人才的发现、使用和激励机制,培养一批法学理论功底深厚、办案实践经验丰富的检察业务专家。该院根据不同岗位对检察人员的能力要求,分类制订培训计划,增强了培训的针对性。


  营造风清气正的检察生态。发挥反腐倡廉教育警示作用,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发挥党内外监督桥梁作用。在各部门选聘入额检察官担任纪检联络员,确保把问题发现在萌芽状态,处理在生成阶段。广泛征求人大、政协、党政机关的意见,做到及时整改,确保检察队伍建设健康发展。发挥检务督察考核作用,建立定期通报制度。与干警的年终考核挂钩,作为评先评优的参考依据,形成全方位、常态化、立体式的考核监督体系。(文/张存良)


  漳州长泰:完善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工作机制


  近日,福建省漳州市长泰区检察院与公安分局揭牌成立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办公室,并就健全完善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工作机制进行座谈交流,全面规范能动履职,更好地提升公安执法和检察监督工作法治化水平,切实提升刑事案件办理质效。


  双方达成共识,将坚持科学务实的执法司法理念,统一认识、消除分歧、形成合力,着手建立健全重大疑难案件听取意见机制、联合督办机制、办案衔接配合、业务研判通报制度、联席会议制度和刑事案件统一对口衔接机制等各项协作配合和信息共享机制,依法规范开展立案监督、侦查活动监督工作,及时发现和纠正违法情形以及侦查违法行为,从源头上防范冤假错案发生,切实保障人权。下一步,该院将以高度的政治自觉、法治自觉和检察自觉抓好贯彻落实,在办案中发挥更重要的检察监督作用,为公安机关依法及时高效开展侦查提供必要便利和保障。(文/黄从余)


  江苏金湖:念好“三字诀”,打好服务企业组合拳


  去年以来,江苏省金湖县检察院紧紧围绕中心工作,践行“两在两同”建新功行动,念好“三字诀”,打好服务企业组合拳,以优质检察服务助力企业乘风破浪。


  提高站位,服务理念“树”起来。提高站位,党建引领,在服务保障民营企业健康发展上体现检察担当,这是金湖县检察院服务民营企业发展的工作理念。该院先后出台文件,为服务企业发展提供司法保障。严格落实阳光司法相关要求,主动接受社会各界监督,该院对涉企案件重点评查,依法对案件情况进行公开,确保涉企案件办理质量,努力实现“办理一案、教育一片”的法治效果和社会效果。


  突出实效,服务手段“活”起来。为服务保障民营企业健康发展,针对疫情给企业带来的影响,该院慎重办理企业家和企业技术人员涉嫌犯罪案件,依法能不捕的不捕、能不诉的不诉,努力保障企业正常运行。该院在办理某公司及其负责人虚开增值税发票一案中,调查查明该企业属上规模工业企业,产品主要用于出口,一旦企业负责人被判处罚,将限制其出境,必将影响企业对外业务。鉴于此,该院依法宣告相对不起诉,保障了企业正常生产经营。该院通过微信群向企业推送法律宣传文章,举办法律讲座5场,走访企业20多家,帮助6家企业依法规避和化解了合同纠纷。


  守正创新,服务品牌“创”起来。为打造服务企业发展的金湖检察品牌,该院打通为民服务的“最后一公里”。推行“五个一”工作机制,即与企业家见一次面,邀请企业有关人员旁听一次庭审,发放一份检察建议,提示一次企业经营法律风险,进行一次案后回访。精心建设服务企业发展法治文化基地,提供警示教育、法律咨询、风险检测、法治培训等法律服务。(文/顾善俊)


  河南方城:支持起诉让三姐妹回归家庭怀抱


  父亲不抚养自己的亲生孩子怎么办?日前,在河南省方城县检察院发出检察建议后,由该县广安街道三十里店村申请撤销监护人蒿某资格案,在检察机关出庭支持起诉落下法槌时,被遗弃的蒿氏三姐妹终于有了新的监护人。


  2021年3月,方城县检察院的检察官在办理10岁的蒿丙被韩某性侵案件时,发现受害者蒿丙还有两个未成年的姐姐蒿甲、蒿乙,她们的母亲痴呆,离家走失多年,至今下落不明。其父蒿某不务正业,四处流浪,从2014年起就没有对三姐妹尽到抚养、教育、保护的义务。三姐妹在伯父蒿某一的救济下赖以生存,自身权益得不到有效保护。


  检察官决定给三姐妹寻找一个安全温暖的家。遂按照相关法律规定,向三十里店村委会发出检察建议,督促加强对三姐妹的保护。2021年12月,三十里店村委会作为申请人,向方城县检察院申请要求撤销蒿某的监护权,指定三姐妹的伯父蒿某一为蒿甲、蒿乙、蒿丙的监护人。


  今年1月20日,方城县检察院指派检察员张琨、郑军出庭支持村委会提起撤销蒿某监护资格之诉。庭审中,被申请人蒿某明确表示其不具备抚养、监护蒿甲、蒿乙、蒿丙的能力,而蒿某一愿意担任蒿甲、蒿乙、蒿丙的监护人。方城县法院当庭判决撤销蒿某的监护人资格,并指定蒿某一为蒿甲、蒿乙、蒿丙的监护人。检察官们为了让三姐妹回归到家庭温暖的怀抱,除了从法理与情理等方面出发,让蒿某一切实肩负起对三姐妹的抚养、教育、保护义务,尽到监护人的责任外,还指派一名检察官具体帮扶监管。虎年春节期间,检察官为三姐妹送去了过节用品和新衣服,同时向县委、政法委为三姐妹申报了两万元的救助资金。


  “检察机关加强与社区、社会外部联合,对受侵害的未成年人实现全方位立体保护、救助,是检察机关对未成年人司法保护从刑事领域拓展到民事领域的有益探索,也是对未成年人民事权益保护的成功实践。”河南省人大代表郑海鸥得知此案后深有感触地说。(文/汪宇堂 时国庆 殷增宽)


  江西万载:构建“河长+检察长”协作机制


  近日,江西省万载县检察院与该县河长办公室共同签署了《建立万载县“河长+检察长”协作机制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共同守护好万载的绿水青山。


  《意见》明确建立协同领导、线索移送、调查取证、公益诉讼衔接、联合执法、联合督办、信息共享、日常联络等8项协作机制,充分发挥河长和检察长在各自领域保护河流生态的职能作用。除此之外,该院充分发挥法律监督职能作用,在河湖治理保护领域依法开展检察公益诉讼工作。通过诉前检察建议、磋商等方式,为建设美丽万载贡献检察力量。


  会签仪式过后,该院协同水利局工作人员来到锦江河康乐街道联合村开展巡河工作,依次就水域环境、河流水质、污水排放等情况进行查看,详细了解沿线河岸存在的问题。下一步,该院将充分发挥公益诉讼检察职能,依托“河长+检察长”协作机制,督促行政机关及相关水生态治理责任主体正确行使权力、履行职责,形成水资源、水生态、水环境保护工作合力,为全县河流管理保护工作顺利开展提供司法保障。(文/徐秦)


  检政座谈聚合力,规范洗车经营服务


  近日,广东省惠州市惠阳区检察院在开展“洗车场规范经营服务”公益诉讼专项活动过程中,就各单位在履行职责过程中遇到的重点难点问题再次召开座谈会,着力规范洗车场规范经营服务,提升检察建议监督质效,守护群众美好生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淡水街道办事处、秋长街道办事处相关领导及工作人员参加了座谈。


  会上,惠阳区检察院将收集到的有关问题反馈给与会各单位,各与会单位依次对自身履职情况、存在困难及下一步工作措施发表了意见和建议。经深入研究、讨论,会议达成了一致意见,各单位共同为规范洗车场经营服务确定了工作方向和解决方案,消除了分歧、达成了共识、形成了合力,确保监督精准,执法有力,让检察建议落到了实处。


  惠阳区检察院开展“洗车场规范经营服务”公益诉讼专项活动是惠阳区检察院“益水归善”品牌活动的重要内容之一,旨在解决群众反映的洗车场非法排污导致污水横流、雨污混排等污染水资源的问题,维护惠阳区良好的水环境。接下来,惠阳区检察院将继续充分履行公益诉讼职能,聚焦水资源保护领域的问题,促进社会治理,营造惠阳区良好的人居环境。(文/黄静雯)


  贵州天柱:强化检察法律文书释法说理


  法与理都是法律文书的灵魂,是法律规范在法律文书中得到使用的集中体现。检察法律文书中的说理不仅体现了检察人员的业务素质,也是强化法律监督,维护公平正义的需求。近年来,贵州省天柱县检察院将法与理相融合,通过强化法律文书的释法说理,努力实现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相统一。


  一是以司法办案为出发点,促进法律文书释法说理常态化。在司法办案过程中,准确把握复杂的案情和法律关系以及多样性的案件特征,在对法理和政策的深刻理解、对社会的广泛了解、对人性心理的透彻把握基础上,通过复杂的逻辑思维,详加论证,尽量把案件事实审查清楚,并提出符合法律要求的处理意见。在法律文书中既有对案件事实的归纳、法理的阐述,又有对犯罪根源的分析和对法律的宣传,做到情理与法理相统一。


  二是以素质提升为着力点,促进法律文书释法说理规范化。审查案件的过程既是一个归纳分析推理的思辨过程,又是一个发现证据缺陷、事实模糊以及定性不准等问题的过程。检察干警必须具备缜密的逻辑思维能力和综合归纳、全面分析、科学判断能力,以及演绎、归纳、论证、说理的文字功底,将思维活动的过程以规范的法律用语、简洁的文字方式、论证讲理的方式在法律文书或口头中条理清楚地表达出来。为此,该院通过以案促学的方式,寓业务学习于办案之中。在司法办案活动中,不断加强法律、法规等业务知识学习,进一步提升检察干警的职业素质,培养良好的法律思维。


  三是以口头说理为突破点,促进法律文书释法说理普遍化。现行的法律文书多为填充格式,承办人只需援引法条,填写当事人概况、案件性质等要素即可制作完成,无须作任何分析论证,虽有利于法律适用的统一,但也存在无法反映法律事实发生的全部过程,难以让当事人了解和理解繁杂的法律规定和深奥的执法原则的问题。口头说理作为填充式法律文书的补充说理方式显得尤为重要。本院充分发挥口头说理、口头答疑的作用,采取面对面交流的方式,将法理、情理表达于口头,以心理疏导为主,以理说法,力求让当事人不仅知道结果,还知道“为什么”。(文/周阳琳)


  湖北大冶:召开法治副校长工作机制座谈会


  为深入推进法治副校长工作机制,加强与教育主管部门、学校的动态沟通联系,定期了解校园治安状况和师生的法律需求,有针对性地进行法治宣传和辅导,教育引导广大青少年学法、懂法、用法。近日,湖北省大冶市检察院与市教育局召开了法治副校长工作机制座谈会。


  座谈会上,大冶市检察院副检察长熊良荣介绍了最高人民检察院、教育部印发的《检察官担任法治副校长工作规定》的有关内容,党组成员、司法行政事务管理局局长柯学刚就各学校情况摸底、法治进校园授课内容和方式等提出了具体要求。


  大冶市教育局党组书记、局长余岭琳对检察官担任法治副校长表示热烈欢迎,她相信此举必将进一步增强全市干部教师学法、懂法、守法、用法意识,维护学校师生合法权益,强力推进依法治校,创建平安、和谐校园。


  双方随后就法治副校长选用、聘任、履职、评价和考核等进行了具体协商。大冶市检察院未检办负责人陈芳梅、检察官刘家云,大冶市教育局党组成员、副局长周文君参加了座谈。(文/杨运红)


  枣庄市中:司法救助暖民心


  近日,山东省枣庄市山亭区王某将一面写有“怀爱民之心,办爱民之事”的锦旗送至市中区检察院,感谢检察官对其进行司法救助。


  去年2月,刑事被害人王某父亲因一场交通事故死亡,致使其家庭经济极其困难。该院第五检察部收到王某的司法救助线索后,经调查取证核实,认为王某符合司法救助条件,及时为其申请发放了国家司法救助金,缓解了其家庭经济困境。


  据悉,近年来,枣庄市市中区检察院积极践行“执法为民”理念,推行国家司法救助线索筛查机制,以解决司法救助案件的源头问题,对符合国家司法救助条件的困难群众积极开展司法救助工作。截至目前,已累计办理38起司法救助案件,发放司法救助金64.2万元,让人民群众从检察工作中感受到司法的公正和大爱,进一步密切了检民关系,传递了检察温情,取得了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文/武兴才 张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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