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检察官,我要申请电子阅卷,今天能不能行?”近日,江苏省南通市崇川区检察院案管服务大厅律师接待窗口,一名年轻女子焦急地询问。该女子是一起敲诈勒索案件被告人陆某的辩护律师胡律师。
检察官从胡律师口中得知,她接到被告人委托代理案件时,该案已于2022年12月29日由崇川区检察院提起公诉。一般而言,刑事案件进入审判阶段后,辩护律师阅卷需要向法院提出申请,这个流程胡律师很清楚,也确实跑了一趟法院。然而,面对13本共计2000多页的纸质卷宗,胡律师犯了难:她介入案件时间已经较晚,同期还有其他案件要开庭,如果以拍照、复印等方式阅卷需要花费大量时间,影响该案后续辩护工作。
“听说检察院可以提供电子阅卷方式,方便快捷,我想过来试试。”因无先例,窗口工作人员在收到胡律师的电子阅卷申请后,迅速汇报。在与胡律师面对面详细询问了解情况,并与承办检察官核实后,案管中心主任蒋君认为,在不违反刑事诉讼相关法律情况下可以“破例”提供电子卷宗阅卷服务。随后,案管部门严格审核胡律师相关手续材料,及时为她刻录并提供电子卷宗光盘。
该院检察长孙亚介绍,自 2022年以来,南通市崇川区检察院推行互联网阅卷、免预约实时阅卷、疫情期间异地邮寄阅卷,全年接待律师441人次,安排阅卷365人次,切实保障了律师诉讼权利。(文/张小百 陈志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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