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感谢检察院的同志,我一定认真悔改,今后再也不做违法犯罪的事情。”在拟不起诉公开听证会上,陆某某真诚地说道。
近日,南昌铁路运输检察院检察官在办理一起盗窃案件时,发现犯罪嫌疑人陆某某及其同村的一些老年村民因法律意识淡薄,盗窃铁路废旧器材。为增强老百姓的法治意识,该院将拟不起诉公开听证会的地点“搬”到了陆某某家门口的村委会,邀请律师代表、村委会委员、铁路单位代表担任听证员,同时邀请村民旁听,开展以案说法教育活动。
承办检察官介绍了基本案情,出示了相关证据,针对陆某某的不起诉理由进行了详细阐释。听证员在听取检察官意见后,发表了评议意见,认为陆某某犯罪情节轻微,认罪认罚态度较好,社会危险性不大,一致同意检察机关的意见。陆某某当场表示深刻认识到自己的错误,今后会积极改正,决不再犯,并感谢检察院给其改过自新的机会。
此次“上门听证”能动履职的新模式,彰显了司法办案“三个效果”有机统一,增强了检察工作的公信力与透明度。将释法说理工作做到“家门口”,最大限度地提升了检察公开听证质效。(文/王倩 周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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