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已经成立鼠药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在全区开展鼠药专项整治行动,全面排查鼠药经营资质,强化溯源打击,全力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近日,江苏省盐城市盐都区农业农村局向该区检察院送达检察建议回函,反馈鼠药专项整治情况。
此前,盐都区检察院在办案中发现,辖区内农村集贸市场存在无证销售含有氟乙酸钠和氟乙酰胺的鼠药制剂等问题,造成鼠药在社会面扩散。含有氟乙酸钠和氟乙酰胺等剧毒成分的鼠药对人的毒性极强,被投毒或误食后,难以救治,严重危害群众的生命健康安全。
该院就发现的情况及时向盐都区农业农村局制发检察建议,建议其对辖区内鼠药经营开展专项整治,强化溯源监管,从源头上打击生产、加工、经营剧毒鼠药的行为,消除安全隐患。
收到检察建议后,盐都区农业农村局专题研究会办,制定《盐都区鼠药专项整治行动实施方案》,对全区4家限制使用农药定点经营门店和全区一般农药经营门店进行全面排查,并制发《自查自改报告书》《鼠药安全经营告知书》,督促门店强化管理、守法经营。同时,建立汇报和定期通报制度,畅通投诉举报渠道,构建长效机制,净化鼠药市场秩序。(文/郭冬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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