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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门听庭”倒逼检察官提高自身业务水平
时间: 2021-06-22 23:49   作者:奚山青  
新闻来源:《方圆》杂志


  通过聘请代表委员、人民监督员、司法行政机关干部、律师等组成第三方特邀听庭评议员队伍,特邀听庭评议员需要每两个月至少“推门听庭”一次,每半年集中评议一次。通过派发听庭证,以不打招呼的方式,在第一线“原生态”考察检察官出庭表现


  近日,上海市崇明区检察院邀请部分特邀听庭评议员对一起受贿、巨额财产来源不明案进行“推门听庭”,即以不定案、不定人、不打招呼、直赴庭审现场的形式旁听案件,并对检察官出庭规范、出庭质量和庭审效果等进行集中评议。听庭过后,特邀听庭评议员代表充分肯定了出庭检察官的法庭讯问、示证质证、法庭辩论和现场应变能力,并表示“庭审实质化改革对检察官的能力和素质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公诉人要始终保持精益求精的工作态度,才能跟得上改革的步伐”。


  这是崇明区检察院前不久聘请的12名区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司法局干部、律师等组成特邀听庭评议员队伍“上岗”常态化的一个缩影。


  去年以来,上海检察机关创新开展“推门听庭”活动,通过正副检察长、检委会专职委员旁听庭审,倒逼检察官提高自身业务水平,成为内部监督、提升效能的重要举措。7月,上海市检察院印发《上海市检察机关关于进一步深化“推门听庭”工作的指导意见》的通知,指出可以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人民监督员等一同“推门听庭”。


  在此指导意见的基础上,崇明区检察院出台了《特邀听庭评议员“推门听庭”工作规定(试行)》,在常态化推门听庭的基础上,创新听庭评议模式,引入第三方外部监督检察机关司法办案,即通过聘请代表委员、人民监督员、司法行政机关干部、律师等组成第三方特邀听庭评议员队伍,特邀听庭评议员需要每两个月至少“推门听庭”一次,每半年集中评议一次。通过派发听庭证,以不打招呼的方式,在第一线“原生态”考察检察官出庭表现。特邀听庭评议以机动式展开,在不事先告知出庭检察官的情况下直赴庭审现场,是监督检察官依法履行法律赋予的公诉职能的重要手段。听庭后,对检察官的出庭情况开展集中化、点穴式评议,直指庭审过程中的问题“死穴”,通过动“真功夫”,监督庭审质量与程序,发现、解决检察机关司法办案的深层次问题,确保检察官“以至公无私之心,行正大光明之事”,让检察权在阳光下运行。


  近年来,部分代表委员提出不清楚、不了解检察职能的问题,崇明区检察院以高度的政治自觉、法治自觉、检察自觉敞开大门,接受司法办案各环节的监督,增强代表委员对检察工作的知晓度和认同感。一方面,主动加强与代表委员、人民监督员的联络,以“检察开放日”活动主题菜单的形式将检察工作分门别类,以自主报名和电话邀请的方式征求意愿,主动“请进来”参观座谈,做到“邀请联络有目标,开展监督有内容,日常工作全覆盖”;另一方面,立足检察工作实际,聚焦司法办案实践,形成了“重要案件公开听证、重点工作邀请见证、重大案件庭审直击”等机制,将主动接受监督贯穿于检察工作始终。今年,在疫情防控的形势下,崇明区检察院借助信息网络技术,邀请人大代表、人民监督员参与网络庭审直播、网上新闻发布会等“云公开”活动,获得了代表们的一致好评。


  (作者系上海市崇明区检察院检察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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