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检察院主管 检察日报社主办
    
提升议案建议提案办理质效 回应人民群众新期待
时间: 2019-01-18 14:20   作者:梁利华  
新闻来源:《人民监督》杂志


  


  10月29日,最高检办公厅代表联络部门工作人员就2018年议案建议和提案办理情况进行总结交流。


  “2018年,最高人民检察院共承办全国两会议案、建议和提案174件,来自340名全国人大代表和58名全国政协委员。其中议案3件、建议124件、提案47件。主办44件、独办13件、分办8件、协办97件、参阅12件。截至8月底,已全部办理完毕,并逐件答复代表委员。”最高检办公厅相关负责人对本刊记者说。


  今年是新一届代表委员履职的第一年。议案建议和提案呈现出新特点,最高检创新办理措施,严格办理程序,把代表委员的意见建议落实到检察工作的每个环节。


  议案建议和提案呈现新特点


  “今年议案建议和提案数为174件,相对于十二届一次会议的98件有了大幅度上升,表明新一届代表委员非常关心关注检察工作,积极为检察工作出谋划策,提出许多具有针对性的意见建议。”最高检办公厅相关负责人说。


  今年是换届后议案、建议和提案办理工作的第一年。代表委员提出的涉及检察机关和检察工作的议案建议和提案具有新的特点。据最高检办公厅相关负责人介绍,从议案建议和提案内容看,高度聚焦检察权的正确有效行使,体现在高度关注司法改革和检察监督权的行使,这两类议案建议和提案达93件,占总数的53.4%。其中,“全面推进检察机关提起公益诉讼”被全国人大常委会办公厅确定为重点建议,这项重点建议包含7件建议,是最高检首次主办重点建议。


  “司法改革成为代表委员关注的焦点,尤其是高度聚焦公益诉讼改革。这充分反映出代表委员的重点关注方向同人民群众在民主、法治、公平、正义、安全、环境等方面更高水平、更丰富内涵的需求是一致的,都是检察机关提供更优质检察产品的努力方向。”最高检办公厅相关负责人介绍说。


  据办公厅统计数据显示,关于司法改革方面的建议和提案数量最多,共49件,占总数的28.1%,涉及司法责任制改革、公益诉讼改革、设立跨行政区划检察院、刑事案件认罪认罚制度、推进以审判为中心的刑事诉讼制度改革等热点问题。其中,对如何做好公益诉讼顶层设计、完善公益诉讼立法、深入推进公益诉讼制度建设提出了许多有价值的意见和建议,这类建议和提案共27件,占15.4%。


  反贪、反渎等职能、机构、人员转隶后,检察监督职能作用如何发挥,是代表委员关注的重点。代表委员就如何完善检察工作机制、强化法律监督职能提出了许多有针对性的建议。涉及加强检察机关派驻监管场所检察室建设与管理,依法行使对法院的法律监督权,加大民事虚假诉讼惩治力度,加强检法配合解决执行难,完善控告申诉案件终结机制,强化检察机关在财产刑执行过程中的监督职能等。这类建议和提案共44件,占25.3%。


  代表委员始终关心民生和社会热点,呼吁检察工作服从顺应大局。围绕党和国家工作大局,特别是针对服务经济发展、保障和改善民生、促进“一带一路”建设等提出了具有建设性的建议。如加大打击非法金融活动、加强知识产权司法保护、加大对网络民间借贷和非法集资的查办力度等,这类建议和提案共20件,占11.6%。同时,代表委员对社会热点问题,如校园暴力和依法保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加强醉驾型危险驾驶犯罪法律研究、打击危害食品安全罪、加大民营经济内部贪腐惩治力度、积极防范针对老年人各类诈骗行为等给予更多关注,积极提出建议。这方面的建议和提案共24件,占13.7%。


  “这些意见建议对我们找准检察工作与经济社会发展的结合点、着力点,为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提供法治保障具有重要参考价值。”负责人说。


  议案、建议和提案内容还涉及另外7个方面:涉及服务和保障民生方面的13件,占7.5%;涉及基层基础、队伍建设与信息化建设的11件,占6.3%;涉及完善立法、司法解释和修改有关法律的10件,占5.7%;涉及推进平安中国建设的8件,占4.6%;涉及依法保障律师权利和法制宣传的6件,占3.4%;涉及其他检察工作的9件,占5.2%。


  分工负责16部门积极落实


  “要顺应人民群众新要求,回应代表委员新期待,以更加负责的态度、更加扎实的作风,做好议案建议和提案办理工作,加强与代表委员的联系与沟通,努力让人民群众对检察工作更加满意!”


  4月28日,最高人民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张军主持召开全国人大代表议案、建议和全国政协提案交办会,要求最高检各职能部门要以高度负责的态度、勤勉扎实的作风,坚持和完善“办前联系、办中沟通、办后回访”办理工作机制,认真做好议案建议和提案的办理工作。


  “近年来,最高检办理议案建议和提案工作水平不断提升,办理实效不断增强。从今年的办理情况看,在办理过程中实现三个‘做到’。”负责人介绍说。


  三个“做到”,其一是做到逐件与代表委员联络沟通,征求意见和建议,沟通率达100%。有的部门为更有效地与代表委员沟通,对承办的建议提案特别是内容比较重要敏感的建议,在正式答复前都要当面向代表汇报情况、询问意见。其二是做到科学研究,结合实际提出落实意见。在需向代表委员或主办部门答复的159件建议和提案中,所提问题已经解决或在本年度内能够解决的43件,占建议总数的27%。已制定解决措施或已列入改进计划,在3年内逐步解决的62件,占建议总数的38.9%。因目前条件限制或其他原因暂无法解决的54件,占建议总数的33.9%。其三是做到让代表委员对办理情况满意。从办后回访代表委员反馈意见看,满意度达100%,代表委员对办理工作都给予充分肯定,对暂时不能采纳或解决的也表示能够理解。


  议案建议和提案办理工作不仅需要耐心,更要细致。经过多年的探索,办理工作逐渐规范,最高检认真研究落实建议、提案的具体措施和工作计划。


  “首先是落实责任分工。办公厅及时下发《关于办理2018年全国人大代表议案建议和全国政协委员提案的有关事项的通知》,将议案建议和提案分到16个部门,严格落实主要领导、具体承办人分级负责制。”


  据负责人介绍,部门主要负责人是第一责任人,不仅要对办理工作进行安排部署,协调解决问题,还要深度参与办理,把办理工作与部门业务工作紧密结合,认真听取办理工作汇报,结合本部门业务工作研究落实建议、提案的具体措施和工作计划。部门分管负责人和相关处室负责具体办理人员要加强与代表委员的联系和沟通,深入研究把握建议提案的关切点,认真吸纳意见,努力把代表委员的关心支持转化为具体工作措施。


  其次是严格办理时限。最高检要求各部门把办理工作列入年度工作计划,制订详细的工作方案,建立办理台账。


  “属于最高检协办和会同办理的,承办部门都于5月31日前办结,属于最高检独办、主办和分办的,承办部门都在6月30日前办结。”负责人说。


  另外,据介绍,今年全国人大常委会办公厅要求对代表建议B类答复所承诺的事项建立台账,在后续工作中不断跟进,逐项督促兑现,各部门已按要求于7月31日前将台账建立完成。


  建议、提案办理工作综合性强、系统性强,许多建议、提案涉及多个部门业务或者其他单位业务,如何协调配合很重要。


  “办理过程中,最高检内部牵头部门积极主动,及时征求分办部门意见并汇总答复稿;分办部门大力支持、积极配合,及时提供本部门答复意见。对于最高检主办的建议提案,承办部门主动与中央有关部门加强联系沟通,争取有关部门的理解和支持,在反复研究、充分吸纳协办意见的基础上提出答复意见。对于最高检协办的建议提案积极协助配合,认真研究、精心起草答复文稿,充分反映检察工作情况和取得的成效以及下一步工作打算,供主办单位参考,为主办单位办理工作提供支持。”负责人说。


  按照“办前联系、办中沟通、办后回访”的要求,最高检不断完善与代表委员的联络机制。办理前主动联系,深入了解代表委员提出建议、提案的背景和要求;办理中积极邀请代表委员参与调研、座谈,共同研究解决问题;办理后认真征求代表委员对答复的意见,做到件件有答复,事事有着落。


  落实议案建议提案出实效


  议案建议和提案办理工作的关键是解决问题、改进工作。


  “最高检坚持把议案建议和提案办理工作与研究部署业务工作紧密结合起来,认真研究吸纳代表委员意见建议,对答复意见中向代表做出的承诺、提出的工作措施或工作计划紧抓不放,持续用力,坚决落实,不断推动新时代检察工作创新发展。”负责人说。


  据了解,今年6月,最高检下发《关于充分发挥检察职能为打好“三大攻坚战”提供司法保障的意见》,提出8条工作措施和要求;7月中旬最高检在武汉召开长江经济带沿线省级检察院负责同志座谈会,重点研究检察机关如何落实“共抓大保护、不搞大开发”的战略导向。同时,最高检有关领导分别带队走访银保监会、生态环境部、国务院扶贫办等部门,共同研究服务打好“三大攻坚战”的硬性工作措施。


  同时,依法惩治和预防经济领域犯罪,保障经济高质量发展,主动融入“一带一路”建设及京津冀协同发展和雄安新区建设、长江经济带建设、海南全面深化改革开放、东北振兴等国家重大战略,健全检察协同联动机制,把产权保护摆在突出位置,准确把握法律政策界限,坚决纠正违法插手经济纠纷、违法立案等问题,依法妥善处理历史形成的产权案件。完善和落实平等保护的司法政策,促进非公经济健康发展和非公经济人士健康成长。慎重选择办案时机和方式,最大限度减少对正常生产经营活动可能造成的影响。以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为抓手,坚决维护国家政治安全和社会稳定。贯彻落实总体国家安全观,深入开展防范抵御“颜色革命”工作,推进严打暴恐专项行动,依法打击邪教犯罪,坚决维护国家政治安全。深化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积极参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完善与监察机关衔接协调机制,在反腐败斗争中充分发挥职能作用。主动与各级监委沟通协调,制定案件与移动证据标准,研究解决提前介入、留置与强制措施转换、退回补充侦查与自行补充侦查等法律和程序问题,制定职务犯罪具体罪名证据收集和审查工作指引。


  法律监督职能进一步强化。在刑事检察监督工作中做优做强,建立专业化、专门化刑事诉讼办案机制,坚持捕诉合一。在这次机构改革中,探索按照案件类型设置刑事检察机构,统一履行审查逮捕、审查起诉、补充侦查、出庭支持公诉、刑事诉讼监督等职能,改进刑事执行检察工作,深入开展监狱巡回检察试点,维护好刑事执行场所监管秩序稳定,保障当事人合法权益,促进把罪犯改造成为合格公民。以向全国人大常委会作专题报告为契机,下大力气加强和改进民事行政检察工作,不仅从思想观念上,更从机构设置、力量投放上逐步改变“重刑轻民”的状况,解决好民行检察运用“外脑”问题,发挥专家咨询研判作用。全面推进检察公益诉讼工作。以强化法律监督、提高办案效果、推进专业化建设为导向,全面推进检察公益诉讼工作。


  今年3月12日,最高检编写下发《检察机关民事公益诉讼案件办理指南(试行)》《检察机关行政公益诉讼案件办理指南(试行)》,进一步细化检察公益诉讼办案程序;7月16日,中央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第三次会议通过设立最高人民检察院公益诉讼检察厅的决定,最高检将在总结经验的基础上,适时颁布《检察公益诉讼办案规定(试行)》等司法解释文件,作为检察机关办理公益诉讼案件的基本程序规范。同时,在遵循诉讼基本原则和审判权、检察权运行规律的基础上,持续探索实践,积极研究论证,适时提出修法建议,完善《民事诉讼法》《行政诉讼法》关于检察公益诉讼的规定。


  多年来,代表委员十分关注检察队伍建设和基层基础建设。


  “结合代表委员的意见建议,最高检积极采取措施,推动相关问题的解决和落实。”负责人说。


  9月19日,最高检邀请长期关心关注检察机关和检察工作,尤其是两会期间提出建议提案的7位全国人大代表、2位全国政协委员、2位法学专家担任评委,在重庆对最高检办理的建议和提案优秀答复文稿进行复选。对最高检议案建议和提案办理工作,代表委员表示满意。


  “与代表委员面对面交流沟通,体现了检察机关的工作作风更加踏实、更加接地气。”湖南团的全国人大代表江天亮说。来自云南团的全国人大代表范永贞说:“最高检在办理议案建议过程中,非常注重与代表委员反复沟通,在此基础上形成最后答复文稿,邀请代表委员进行复评,任何一个环节的推进,都体现了最高检对答复代表委员议案建议和提案方面态度端正、认真负责,工作方式创新性、成效性比较强。”



[责任编辑:]
更多热点速报、权威资讯、深度分析尽在检察日报App
网聚正义端看世间
扫描二维码下载客户端
如遇作品内容、版权等问题,请在相关文章刊发之日起30日内与本网联系,版权侵权联系电话:010-86423033
中检报业
品牌推荐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