代表委员聚焦检察机关法律监督主责主业,围绕“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的目标,建议检察机关运用法治思维、法治方式推进检察工作,把工作重心、时间精力、人员力量聚焦到惩治犯罪、诉讼监督、维护公益等职能上来,不断拓展监督范围,丰富监督手段,增强监督刚性,切实维护法律统一、尊严和权威,切实维护社会公平正义
01\加强和行政机关的沟通协调

全国人大代表、江西省鹰潭市委副书记、市长 于秀明
建议最高检在加强和改进行政检察工作过程中,加强和行政机关的沟通协调,建立健全典型案例通报、检察建议会商等联系对接机制,更好地助力依法行政。加强与纪委监委、政法委、司法行政部门的沟通,在增强公益诉讼检察建议、调查核实权刚性等方面,建立健全相关协作机制,推动形成解决公益损害问题的合力。
02\立足职能打击诈骗和传销犯罪行为

全国政协委员、广州大学副校长 于欣伟
建议加强市场监管,严厉打击以会议、讲座等形式推销伪劣产品的不法行为;加大预防力度,深入社区宣传,普及保健品相关知识,帮助老年人提高鉴别能力和防范能力;开展消费警示活动,曝光典型案例,引导老年人合理消费保健品。检察机关要立足法律监督职能,依法打击保健品领域生产、销售不符合安全标准的食品、假药的犯罪行为,同时严厉打击以向老年人推销保健品为名的诈骗和保健品传销等犯罪行为。此外,检察机关还可以在食品药品安全领域提起公益诉讼,实现社会效果与法律效果的有机统一。
03\进一步加大检察建议工作的力度

全国人大代表、山东省政协副主席 王修林
检察建议涉及政府履职,目的是助力政府依法行政,共同维护人民群众的利益。建议最高检进一步加大检察建议工作的力度,特别是针对基层检察院检察建议质量不高的问题,进一步规范工作流程。探索拓展检察建议新领域,助推各级政府在网络安全、个人信息保护、环境一体化防治、扶贫攻坚等领域的依法行政水平。
04\聚焦主责主业充分发挥检察职能作用

全国人大代表、四川省广安市副市长 王瑛
建议检察机关围绕宪法定位,聚焦主责主业,加强对诉讼活动的监督,积极应对司法改革,做好刑事诉讼法修改后的贯彻落实工作,做好内部机构和职能调整后的应对工作,做好监察体制改革后的衔接工作,做好与法院的对接工作,探索建立监督事项案件化办理机制,充分发挥检察职能作用。
05\未成年人犯罪低龄化不容忽视

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全国人大社会建设委员会委员 邓丽
未成年犯罪不容忽视,当前总量虽有下降,但出现低龄化、网络化,未成年犯罪不仅发生在校园,还发生在社会甚至家庭,两高会同有关部门对于犯罪的、尚未达到刑事责任年龄的未成年人,应严加矫治,基层没有更好办法,村里、学校也没有安全感,这些人随着年龄的增长,对社会危害加大,给所在社区、农村、学校带来威胁。现在孩子获取知识渠道多、成熟早,现在的18岁与以前的18岁大不一样。对刑法确定的刑事责任年龄也要修改,韩国正在修法降低刑事责任年龄,我们应该参考。
06\花大力气办准办好典型性案件

全国人大代表、江西友达律师事务所主任 冯帆
近年来,检察机关受理的民事申诉信访案件持续高位运行,做强民事检察,是最高人民检察院适应新时代要求提出的战略部署。在民商事领域,不是有很大争议的案件,不会到检察院去,到检察院去的,一定都是“疑难杂症”。 要花大力气将一些有代表性、典型性的案件办准办好。对于一些群众关注度比较高的案件,应该作为办案重点。所以,对民事检察人员的业务水平要求是非常高的,压力也是很大的。建议充分运用网络、大数据等新技术,加强包括民事检察在内的业务探讨,加强上级对下级的培训和指导。希望检察机关不断完善借助外脑的机制。建立起包括高等院校专家学者、资深律师以及退休的优秀司法人员在内的专家顾问团,对司法实践中的热点难点和新型案件,在法律认定上,在量刑的标准上,定期地进行业务研讨交流,对以后的司法办案会有一定的指导作用。
07\提前介入侦查有效开展监督

全国政协委员、北京金台律师事务所主任 皮剑龙
近年来,一些重点、热点案件引起公众关注,由于部分案件侦查阶段信息发布不够及时,或者发布信息不够规范,不仅影响司法权威和形象,对案件当事人权益也可能造成损害。 应当尽快建立检察机关对重点、难点、热点案件侦查提前介入机制,使其能够有效开展法律监督,为侦查工作提供必要引导。建议尽快制定检察机关提前介入开展侦查监督的规范性文件,对检察机关开展侦查监督情况进行全面调研、摸底,对不同案件进行分类。通过规范性文件对提前介入监督机制进行全面设计,对检察机关提前介入案件的种类、介入时间、介入方式和职能部门分别作出明确规定。同时,协调检察机关、侦查机关在各阶段行使职权范围,为检察机关提前介入案件侦查进行法律监督提供便利。
08\加强指导 提升办案质量

全国人大代表、江西财经大学贸易与环境研究中心主任 李秀香
相比于社会舆论监督,检察监督是最有力度的。到检察院的民事案件,一般都是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当事人对检察院的期望也很高,既是对办案水平的考验,也影响到群众对司法公正的认知。做强民事检察,检察机关要增强责任感、主动性,上级检察机关要加强对下级检察机关的领导和指导。通过发布指导性案例、加强培训等形式,迅速提升下级院检察官的办案素质。对于疑难案件,上级检察机关可以集中精干力量,攻坚克难,办成典型,发挥“办理一案,影响一片”的引领作用。
09\对正当防卫有更加科学的表述

全国人大代表、四川大学法学院教授 里赞
希望检察机关在办案过程中,尤其是在办理“昆山反杀案”“涞源反杀案”“福州赵宇见义勇为案”等典型案件后及时总结经验,适时积极提出立法或修法建议,使立法上更好地反映正当防卫的基本规律,对正当防卫有更加科学的表述。检察机关在社会高度关注的几个典型案件中对当事人作出不起诉决定的同时,也要防止案件的示范效应走向反面,要警惕典型案件的示范效应超过了严格依法办案的尺度,有些案件可能不属于正当防卫,却被认定为正当防卫。希望所有的司法机关在正当防卫的认定过程中都依法办事。
10\推进纠正企业家涉产权的冤错案件工作

全国政协委员、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合伙人 张连起
希望检察机关在2019年要重点推进纠正企业家涉产权的冤错案件工作。过去因企业家出现经济问题就抓人严重影响营商环境,张文中案件只是一个例子,应该更多地纠正像张文中这样的案件,带动形成示范效应。
11\加强丹江流域跨区域协作

全国人大代表、河南省淅川县九重镇张河村党支部书记 张家祥
丹江流域点多、线长、面广,跨区域破坏生态环境资源的案事件时有发生。由于省份不同、管理体制不同,难以形成执法司法合力。建议加强跨区域检察机关协调协作,切实发挥刑事、民事、行政及公益诉讼检察职能,对造成跨区域环境污染的犯罪行为和民事侵权行为形成治理合力。
12\建立案件信息共享专用平台

全国人大代表、万丰奥特控股集团董事局主席 陈爱莲
检察机关监督诉讼违法行为,首先要保障检察机关便于发现诉讼违法,解决监督信息不对称、不充分问题。应顺应信息化社会、大数据时代要求,建立检察机关与法院、公安机关的诉讼案件信息共享专用平台,健全政法机关一体化办案系统,完善检察机关诉讼监督知情权的保障制度。具体而言,建议建立检察机关与法院案件信息共享专用平台,共享法院裁判文书、电子卷宗,执行案件信息,推送法院审判流程信息,确保检察机关及时掌握公安机关发案、报案、立案、破案以及立案后又撤案等案件信息,同时建议赋予检察机关对立案监督线索的调查核实权,进一步提高立案和侦查监督工作的法治化水平。
13\强化检察监督 纠正错案冤案

全国人大代表、南昌航空大学校长 罗胜联
检察机关应继续坚持在办案中监督、在监督中办案,特别是现在内设机构改革以后,更要不断优化诉讼监督布局,通过加强刑事诉讼监督、民事诉讼监督、行政诉讼监督、公益诉讼工作等各个领域的检察监督,强化对诉讼各环节的监督,让公平公正的阳光不留暗区,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都能感受到公平正义。要进一步加强诉讼监督,通过检察机关的法律监督消除司法不公现象,维护司法公正,守住公平正义的最后一道防线。
14\统一贪污罪和职务侵占罪定罪量刑标准

全国人大代表、江西省工商联副主席、方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主席 熊建明
近年来,民营企业职务侵占案件频发,严重损害了民营企业的合法权益。现行刑法对于贪污犯罪和职务侵占犯罪在定罪量刑标准上不一致。在定罪方面,民营企业员工构成职务侵占罪需满足“数额较大”。即构成职务侵占罪的“数额较大”的标准是最低6万元才满足立案标准,而贪污罪最低仅需1万元就满足立案标准。在量刑方面,民营企业员工构成职务侵占罪,根据现行刑法第二百七十一条规定:“数额巨大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可以并处没收财产。”而公职人员构成贪污罪,根据现行刑法第三百八十三条规定:“贪污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数额特别巨大,并使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特别重大损失的,处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没收财产。” 建议统一职务侵占罪和贪污罪的定罪量刑标准,实现公私财产在刑法上的平等保护,为民营企业健康发展提供更有力的司法保护。
15\加强对民事行政诉讼案件的监督

全国人大代表、广东百浩律师事务所主任 黎霞
检察机关加强对民事、行政诉讼案件的监督,建议增加“外脑”,涉及重大复杂的案件,组织专家团研究解决;针对有些检察院民事案件少的问题,建议拓宽受理民事案件的渠道,降低受理案件的门槛,加大检察机关对民事行政案件进行监督的宣传力度,与律师建立案件来源的“绿色通道”,努力解决案件少的问题;对于民行案件监督发出的检察建议,检察机关应加大对检察建议的落实情况的跟踪力度,提高检察建议的质量。
16\加强刑事案件的预防工作

全国政协委员、民进中央委员、中日友好医院副院长 姚树坤
刑事案件特别需要加强预防工作,加强普法工作,在全民法律意识大幅提高的情况下,犯罪率会大幅下降。依法治国与以德治国相结合,在社会治理上找到更高效的途径。建议让犯罪的成本充分体现,伸手必被捉。对严重刑事犯罪严加惩罚,对儿童犯罪应该严厉打击。特别提出来,涉及食品和药品方面的,对故意的犯罪行为,严厉打击,要达到让犯罪分子“倾家荡产”的效果。注意示范性案例的宣传。
17\充分发挥职能作用 促进社会和谐

全国人大代表、浙江绍兴女儿红酿酒有限公司黄酒酿造运营中心主任 章国强
两高在维护公平正义、促进社会和谐方面起着重要作用,检察机关在推广“枫桥经验”方面,应当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建议深化“枫桥经验”理论研究和总结,宣传推广地方基层在社会治理现代化进程中的成熟做法和经验,推进基层社会治理现代化。完善基层检察组织系统体系。健全基层检察室+联络站+信息员三位一体的组织网络体系,开展检察下乡、巡回检察下基层等专项工作。
18\在“破网打伞”上下了大功夫

全国人大代表、厦门大学经济学院教授 潘越
检察机关要在网络空间、新兴领域“破网打伞”上持续发力,铲除滋生黑恶势力的新温床。同时,继续加强和规范检察机关与纪委监委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中的协作配合,进一步畅通线索双向移动机制,对黑恶势力的“保护伞”重点打击,实现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治标、治根、治本的总蓝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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