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不起诉案件的公开审查、公开宣告、送达回访等工作,特别是公开宣告工作,有针对性邀请群众到场,不但落实了“谁办案谁普法”相关规定,更是起到了办理一案,警示教育一片的良好效果
“这样的案子不起诉?”“醉酒驾驶危害公共安全,为啥还能不起诉,得好好听听……”近日,在山东省临沂市兰山区检察院不起诉案件公开听证会上,两名人民监督员边听边讨论,并对该院公正透明、精益求精办理不起诉案件的做法竖起了大拇指。
2019年以来,兰山区检察院共受理侦查机关移送审查起诉案件5000余件6300余人,不起诉1500余人,案件基数较大,不起诉数较多。为切实提升不起诉案件质效,该院严格落实不起诉案件公开审查相关规定,邀请律师、人民监督员、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特约检察员等参与案件质量评议、公开审查、公开宣告(布),确保检察工作成效在老百姓眼中清晰可见。
公开宣告“办理一案,教育一片”
公开宣告是检察机关将办理检察业务中形成的检察法律文书,以面对面方式,向当事人、利害关系人和社会公众宣告和送达,让当事人、其他诉讼参与人及社会公众通过宣告知悉检察机关办理业务的过程和结果。
2016年8月,为降低生产成本,在没有真实交易的情况下,临沂一制造厂老板张某某安排姜某某以开票金额8%的费用自临沂一贸易公司购买增值税专用发票12份,全部用于抵扣税款,造成国家税收损失共计19万元。
本案移送审查起诉后,张某某、姜某某表示认罪认罚。办案人员严把法律政策界限,先后到税务部门、当地政府等深入调研。当地政府、税务部门、工商联等均表示张某某经营的三家企业,对当地经济发展、社会稳定等方面有重要影响,建议作不起诉处理。经过细致工作,并经检察官联席会讨论、检察委员会审议,兰山区检察院对张某某、姜某某做出不起诉决定,并公开宣告送达。在公开宣告现场,政府相关职能部门组织本地所有民营企业负责人列席,一同接受了一次法制宣传教育。
“根据我们的工作经验,公开宣告、送达可以保障当事人的知情权和参与权,及时掌握被不起诉人思想动态及相关意见,宣告过程中的训诫教育、释法说理有助于被不起诉人改过自新。”兰山区检察院第二检察部负责人告诉记者,“跳出案件本身来说,相关人员列席宣告现场,有助于实现‘办理一案,教育一片’的效果”。
该负责人介绍,服务“六稳”“六保”工作中,在认罪认罚基础上,善用不起诉权,最大限度减少民营企业家诉累,积极稳定当地就业形势。同时,通过公告宣告送达引导民营企业合法经营,远离犯罪,实现办案社会效果与法律效果有机统一。
公开审查不拘泥于形式
今年3月,冯某某酒后驾驶小型汽车,被执勤民警查获。公安机关将本案移送兰山区检察院审查起诉。
在公开审查中,值班律师认为:“冯某某醉酒程度较低、犯罪情节轻微、认罪悔罪态度好,可以从宽处理,完全符合法律规定。”辩护律师、人民监督员一致认为:“冯某某犯罪情节轻微,依照刑法规定及兰山区公安、检察、法院会签的‘关于办理醉酒驾驶机动车刑事案件的意见’,冯某某不需要判处刑罚,建议做不起诉处理。”兰山区检察院结合案件事实并充分听取“第三方”的意见后,对冯某某做出不起诉决定。
“随着机动车拥有量快速增长,2011年醉驾入刑,道路交通安全犯罪呈高位运行。在2019年检察机关起诉的犯罪中,此类犯罪就占18%,在各类刑事犯罪中首次占比第一,所以我们将醉驾纳入公开审查。”该院检察业务管理部负责人介绍,仅今年9月该院就对两起危险驾驶案进行了公开听证。
该负责人还介绍,为节省司法资源,该院在深入调研论证基础上,仅对具备较大社会影响、对不起诉决定存有争议的案件纳入公开听证范围。对拟不起诉案件,坚持“一简二活”原则,兼顾质量与效率:“一简”是对于符合“公开审查规则”情形的,不断简化审查流程,杜绝没有实质内容的公开审查流程;“二活”是对一般不起诉案件,可邀请值班律师、辩护律师等参与不起诉案件公开审查。
该负责人表示,该院要求办案人员对于审查规则、时间和效果与当事做好充分沟通,避免当事人产生抵触情绪;严格依据“不起诉案件公开审查规则”规范听证程序,不允许办案人事先透露倾向性处理意见,不允许对公开审查、公开听证“搞形式、走过场”;每月对不起诉案件审查情况例行督导检查,发现问题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回访征集意见提升办案质量
“从数据上看,现在不起诉率较高,如何打消可能存在的质疑,就不只要面向大众,更要细致地回访每一位案件当事人。”该院副检察长董金伟表示,对一般性不起诉案件,在不起诉文书送达同时进行回访,并征求相关人员意见建议,对未成年人案件在结案后跟踪回访。
回访的对象包括被不起诉人、被不起诉人所在单位、社区、学校、派出所等单位和被害人及法定代理人。回访内容有两项,一方面及时了解检察人员在执法办案中是否违规办案或办关系案、人情案,是否有刑讯逼供、态度蛮横、侮辱人格的情形,督促相关办案部门及时整改问题、提高办案质量,确保检察机关不起诉案件取得良好的社会效果和法律效果;另一方面,及时了解被不起诉人思想动态、工作情况、家庭情况、邻里关系、遵纪守法情况、再犯罪可能性,同时征求当事人、有关单位、群众对不起诉工作的意见建议。
“工作中没发现有检察人员在执法办案过程中有违规办案行为,没发现有刑讯逼供、态度蛮横等情形。”该院检察业务管理部负责人介绍,区院十分注重办案效果,对于不起诉案件“精耕细作”,当事人满意率达95%以上,也有个别被害人在回访之后,又表示不太满意的情况,但通过检察官释法说理教育,基本都在第一时间对处理结果表示信服。
“不起诉案件的公开审查、公开宣告、送达回访等工作,特别是公开宣告工作,有针对性邀请群众到场,不但落实了‘谁办案谁普法’相关规定,更是起到了办理一案,警示教育一片的良好效果。”董金伟表示,人民监督员、特约检察员及律师对该院不起诉工作给予一致认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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