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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术浪涌中的检察宣传新命题
时间: 2025-10-20 15:25   作者:邵恒媛  
新闻来源:正义网

近年来,数字技术正以前所未有的速度重塑法治传播生态。国产AI大模型DeepSeek 既能用分钟级效率完成数据挖掘与内容生产,也能编造虚假案件、引用错误法条,我们一面被效率革命深深震撼,一面又陷入“技术焦虑”的迷茫。检察宣传如何驾驭技术而非被其驾驭,已成为无法回避的必答题。

解构:DeepSeek赋能检察宣传的维度

传统“人工采编+单向输出”的模式目前已难以匹配新时代宣传需求,典型案例普法亮点埋没、法治关联点捕捉滞后已成为我们工作中的具体痛点,而DeepSeek 恰恰能在资源海洋中架设智能雷达,成为我们的得力助手。

DeepSeek发挥着“库”的强大功能,可实现舆情热点与检察宣传的智能关联。以反诈为例,基于对网民评论进行聚类分析,DeepSeek可梳理出公众对于诈骗案的关注维度与核心议题,让法治宣传真正跑赢社会热点的生命周期。与此同时,DeepSeek可对媒体公开发布的同类报道进行分析,不仅能提炼出高频作案手法,为我们呈现诈骗犯罪由技术创新到场景渗透再到产业链协作的“升级”图谱,也能为检察机关下一步工作提供精准切口,快速生成普法框架。

一般的会议通稿及活动通讯稿框架、段落逻辑都较为固定,生成类工具通过“框架填充+语义润色”双轮驱动,加以对用户输入的现时人、事、物等要素进行智能识别,实现文稿动态适配,从而减少宣传人员投入程序性工作的时间,将更多精力投入深度报道策划。除此之外,DeepSeek可充分利用现有的典型案例、普法资源,同一条线索可同步输出图文报道、短视频脚本、漫画生成指令等多种宣传形态,实现“一案多宣”。

考虑到受众群体的可接受程度各异,DeepSeek可按照人群特征提供“定制化”传播形式,根据受众画像进行内容生产。除此之外,宣传部门将拿到的初始线索资料进行脱敏处理后,DeepSeek 可将法律语言精准转译为文学表述,高效实现“法言法语”到“都能听懂”的内容进阶。

审视:DeepSeek应用于检察宣传的挑战

技术是把“双刃剑”,我们在享受技术便利的同时,也要时刻警惕技术背后的风险。在利用DeepSeek 为检察宣传工作服务的同时,也要从专业背景出发审视技术带来的法律隐患、伦理风险以及宣传成效。

DeepSeek尽管在语言处理、数据分析、内容生成等方面有明显优势,但其存在专业盲区,如在处理案件报道时,错误套用已废止的司法解释条款,可能引发宣传舆情。另外,部分案件在公共层面是不可见的,由于技术架构的原因,DeepSeek可能会编造案件、虚构案情描述,以此“佐证”其机械观点,这无疑会误导民众对于法律的认知和运用。

技术狂飙与法律严谨性的碰撞不容回避,DeepSeek对检察宣传的风险挑战还体现在价值导向失焦与机器逻辑的人文缺位方面。就前者而言,算法更倾向推荐具有“感官刺激性”的案件内容(如暴力细节、性别对立等),导致严肃的检察宣传被渲染为猎奇素材。例如,在开展涉未成年人保护策划时,AI选取的素材过度聚焦未成年人被虐待、被伤害的残酷细节,却忽略相关普法解读。就后者而言,技术现阶段欠缺细腻的情感尺度判断与人文关怀,在进行检察宣传报道时往往“实事求是”,忽略了检察宣传中的“温情”把握,比如在司法救助案件中,没有隐藏个人信息等内容,以至于对被害人造成二次伤害。

破局:AI时代检察宣传质效提升的策略

在AI 技术重塑全球图景的当下,善用AI 成为把握时代机遇的核心课题。值得注意的是,解放双手不等于放弃思考,技术是中性的,AI时代检察宣传质效仍取决于人类的价值锚点。具体而言,我们可以从技术观、垂直领域模型培育以及流程再造等方面展开AI改造,更好地服务检察宣传工作。

一是确立理性包容的技术观。我们不能否定技术的创新可能,更不能回避检察宣传的复杂性与特殊性,要明确AI 工具定位,坚持DeepSeek 等工具应是“效率加速器”而非“决策替代者”。宣传人员必须坚信“人”在深度阐释法治价值方面的作用,运用AI 工具辅助工作,而非主导工作,避免陷入全盘AI 化的狂热或“严防死守”的保守两极,真正实现AI为人所用,而非人被AI所役。

二是定向培育垂直领域模型。要尝试构建检察私有化AI 模型,杜绝敏感信息外流,在前期技术支持未达标时,要做到“涉密不上网,上网不涉密”。通过案件电子卷宗、优秀宣传作品定向训练专用工具及离线版DeepSeek 模型应用,模型输出需严格遵循专业规范,避免“AI自由发挥”导致表述失当,建立黑白名单词库(如禁止出现“阴谋”等煽动性词汇),进一步完善DeepSeek内容生产的过滤机制。

三是再造深度适配的流程。要划分AI 辅助的阶梯场景,对于普法知识整理、数据统计等低敏感场景要持开放态度,对于重大案件报道、涉检话语生成等高敏感场景则应更加审慎。在坚守“内容把关人”定位的前提下,依托人机协作的双螺旋结构,建立“策划端(人)+生成端(AI)+审核端(人)”流程,以此来提高内容生产效率;对于案件宣传,数据使用必须经三级审批流程,以此完善制度信任建设,所有的尝试需通过“试点验证→逐步推广”路径,在确保安全可控的前提下释放技术效能。

随着技术的发展,AI工具将继续深化其在检察宣传工作中的应用,这不仅能提高工作效率,还将开辟新的沟通渠道和方式,促进信息的有效传播,但目前许多技术运用仍处在“摸着石头过河”的阶段,我们既不能无知无畏,也不能畏首畏尾,检察宣传工作唯有保持“智能钻头”与“法治匠心”的共生共融,方能实现在技术浪潮中的破浪前行。

(作者系湖北省武汉市江汉区人民检察院办公室干警邵恒媛;此文刊发于《法治新闻传播》2025年第四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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