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检察学学科体系结构辨析
作者:陈坚,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理论研究所副所长,中国法学会检察学研究会秘书长。
[关键词] 检察学自主知识体系 学科体系 协调发展
[摘要] 加快构建中国检察学自主知识体系,是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建构中国法学自主知识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学科体系、学术体系、话语体系是中国检察学自主知识体系的主体结构。当前,检察理论研究需厘清三者的内涵边界。以中国检察学自主知识体系的主体结构即学科体系为视角,辨析其与学术体系、话语体系的内在逻辑区分,系统推进中国检察学自主知识体系建构,为检察制度完善、检察工作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实理论支撑。
2016年5月,习近平总书记在北京主持召开哲学社会科学工作座谈会并发表重要讲话指出,“着力构建中国特色哲学社会科学”“不断推进学科体系、学术体系、话语体系建设和创新”。这一重要论断为新时代中国特色哲学社会科学创新指明了前进方向,吹响了高质量发展号角。2022年4月,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国人民大学考察时提出,“加快构建中国特色哲学社会科学,归根结底是建构中国自主的知识体系”。2023年,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加强新时代法学教育和法学理论研究的意见》,明确提出“加快构建中国特色法学学科体系、学术体系、话语体系”。近十年来,中国特色哲学社会科学的马克思主义理论创新空前繁荣、成果丰硕,各领域取得了史无前例的进步。法学作为哲学社会科学的一个重要分支学科,充分体现中国特色、中国风格、中国气派的中国法学自主知识体系日益成熟,并不断向各分支学科延伸和拓展,层层递进、相互支撑。
检察学作为法学体系中更为具体和专门化的分支学科和专门领域,承载着阐释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检察制度、指导检察实践发展的重任。检察学的发展离不开法学提供的理论基础和学科支撑,更离不开哲学社会科学的一般原理和具体方法运用。哲学社会科学和法学的发展孕育了检察学的创新。2025年5月,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应勇在全国检察理论研究年会暨中国法学会检察学研究会年会上正式提出构建中国检察学自主知识体系,恰逢其时、意蕴深远,将检察理论研究推向新高度。应勇检察长指出,“一体推进检察学学科体系、学术体系、话语体系建设,是构建中国检察学自主知识体系的重要抓手”。我国检察学迎来最好发展时期,一年来,“构建中国检察学自主知识体系”这一重要理论工程在全国范围内迅速铺开,理论界和实务界反响强烈,成为学术研究的重要议题。相关科研成果如雨后春笋快速生长,效果显著。然而,在实际研究与建设过程中,对“学科体系”“学术体系”“话语体系”这三个核心概念有时容易混淆或割裂,认知上的模糊可能导致建设路径偏差。因此,以检察学自主知识体系的主体结构即学科体系为视角,从逻辑层面澄清概念,深入辨析学科体系、学术体系、话语体系的联系与区别,进而精准施策建设方略,是构建中国检察学自主知识体系的理论起点和认识论基础。
一、学科体系在中国检察学自主知识体系的结构定位
习近平法治思想深刻回答了新时代为什么实行全面依法治国、怎样实行全面依法治国等一系列重大问题,是引领法治中国建设的理论旗帜,也是检察学研究的“根”与“魂”。构建中国检察学自主知识体系,必须坚持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根本遵循,立足中国国情,从中国共产党领导下的法治建设历程中、从中华优秀传统法律文化中、从新时代波澜壮阔的检察实践中,构建一套能指导检察工作高质量发展、具有中国标识度的检察学自主知识体系。中国检察学自主知识体系必须深刻阐释“党领导下的检察机关”与“西方三权分立下的检察机关”的本质区别,论证检察机关作为国家法律监督机关,在维护国家法治统一、尊严、权威方面的重要作用。同时,必须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将“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作为检察学研究的出发点和落脚点,构建起体现人民意志、维护人民权益的理论模型。
中国检察学自主知识体系的研究对象具有特定性。它不同于一般的法学分支,而是以检察权的性质、配置、运行规律为核心,以检察机关的职能定位、工作机制、队伍建设为支撑的专门学问。在新时代背景下,这一研究对象进一步拓展,涵盖了“四大检察”的全面协调充分发展、检察权与监察权的衔接配合、新质生产力战略下的法律监督新样态、涉外检察工作布局等前沿领域。构建中国检察学自主知识体系,就是要通过系统研究这些特定对象,形成一套能够解释中国检察现象、解决中国检察问题、指导中国检察实践的理论体系。
如果把中国检察学自主知识体系比喻成新时代法学研究的一座宏大理论大厦,那么这座大厦的主体结构是由学科体系、学术体系、话语体系三个维度有机组成,三者既相互区别又紧密联系,“三位一体”共生于中国检察学自主知识体系大厦。学科体系是中国检察学自主知识体系大厦的钢结构框架,横向维度包括以基础理论、应用理论为区分的各楼层分布,进而以课程设置为内容的各房间功能;纵向维度即承重结构,主要由人才培养机制、管理与保障机制构成,确保大厦稳固矗立。学术体系是中国检察学自主知识体系大厦的砖瓦、混凝土与内部装修。这是大厦的实质内容,决定了大厦的质量、舒适度和实用性。没有高质量的学术成果,框架再完美也是烂尾楼。话语体系是中国检察学自主知识体系大厦的外观设计与标识标牌。它决定了大厦的风格、辨识度以及人们如何识别和进入这座中国特色、中国风格、中国气派的理论大厦。独特的话语体系将让中国检察学自主知识体系大厦在世界法学之林中独树一帜、大放异彩。
二、学科体系功能结构与其他两大体系辨析
学科体系与学术体系、话语体系共同构成中国检察学自主知识体系,三者功能各异、各有侧重,共同支撑起检察学的理论大厦。学科体系与学术体系、话语体系并非简单的并列关系,而是知识生产与知识组织、知识传播的有机统一。学科体系是检察学知识传承与人才培养的制度载体,解决的是检察学知识的制度化与结构化问题,其核心功能在于知识传承与人才培养。如果缺乏健全的学科体系,检察学知识就会流散无序,难以形成代际传递。
从教育学和科学哲学的角度看,学科体系是指按照一定的知识逻辑和社会需求,将人类知识划分为不同的领域,并形成相应的教学、研究和人才培养制度。检察学学科体系本质上是一种社会建制。它规定了师资队伍方面“谁来讲”、课程与教材方面“讲什么”、教学方法方面“怎么讲”以及人才目标方面“培养谁”等重点问题。目前,检察学多依附于诉讼法学之下,这种依附性在一定程度上限制了检察学的独立发展,也不利于法学整体上的繁荣发展。构建中国检察学自主知识体系,首要任务是推动检察学从二级学科向独立学科群的跃升,确立其在法学学科体系中的独立地位。
一个成熟的检察学学科体系应当是多层次、立体化的,主要包含四个维度。一是检察基础理论学科群。检察基础理论是检察学学科体系的根基,主要包括检察学原理、中国检察制度史、比较检察学、检察政治学等,其主要解决的是检察权是什么的本体论问题、如何认识检察权的认识论问题、检察权为了什么的价值论问题等,探讨检察权的性质、来源、演变规律及其与其他国家权力的关系,为整个学科提供形而上学的支撑。二是检察应用理论学科群。检察应用理论是检察学学科体系的主体,直接对应检察机关的法定职能,主要包括刑事检察学、民事检察学、行政检察学、公益诉讼检察学、检察侦查学等。这些子学科旨在深入研究各领域的监督规律、诉讼规则、办案机制及疑难问题,具有极强的实践指向性。三是检察队伍与职业伦理学科群。检察队伍与职业伦理是检察学学科体系的保障,主要包括检察队伍、检察官职业道德、检察教育培训、检察职业生涯规划等,其关注的是检察主体的素养塑造、能力提升及职业发展,确保检察权由高素质的专业人才行使。在司法责任制改革背景下,这一板块对于研究检察官职业保障、权力运行监督机制具有重要意义。四是检察管理与技术学科群。检察管理与技术是检察学学科体系的支撑,主要包括检察管理学、检察技术学等。随着数字时代的到来,这一板块日益重要,其主要关注如何利用大数据、人工智能等技术提升法律监督效能,以及如何科学管理检察资源,加强检察机关内部监督,体现了检察学与自然科学、管理科学的交叉融合。
相较而言,学术体系是检察理论阐释与知识创新的核心内容,是检察学的“血肉”与灵魂,其核心功能在于理论阐释与知识创新。它由一系列原创性的理论观点、研究方法、逻辑范式构成。没有高质量的学术体系,学科体系就是空壳,话语体系就是空话。检察学学术体系回答了理论依据上“为什么”、本质属性上“是什么”、运行机理上“怎么办”以及发展规律上“向何处去”等根本性问题。一个成熟的检察学学术体系应当是一个逻辑严密、层层递进的立体化结构,包含了检察学的本体论与认识论、检察职能运行的规律与机理、检察学与其他学科的融合及新兴领域的理论供给等学术问题,体现学术体系的开放性与时代性。话语体系则是价值引领与意义建构的表达系统,是检察学学术成果的传播媒介,其核心功能在于价值引领与意义建构,讲好中国检察故事。一个成熟的检察学话语体系应当是一个内外兼修、多维互动的立体化构成,包括核心概念话语、实践叙事话语等,旨在体现话语的解释力与感染力、传播与交流话语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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