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郭立新等:整体推进中国检察学自主知识体系建构
时间: 2026-08-24 11:19    
新闻来源:《人民检察》原创

整体推进中国检察学自主知识体系建构

作者:郭立新,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理论研究所所长、研究员;李淮,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理论研究所助理研究员。

[关键词] 中国检察学 自主知识体系 检察学学科 整体推进

[摘要] 中国检察学迈入突出自主、系统集成、整体提升的新发展阶段。2025年,最高人民检察院提出构建中国检察学自主知识体系,强调一体建设中国检察学学科体系、学术体系、话语体系,并从九个维度系统谋划推进,主要是注重顶层设计、前瞻谋划推进,召开全国会议、统筹部署推进,创建检察学科、检校协同推进,深化理论破题、系统研究推进,编写核心教材、集成长效推进,策划期刊专栏、塑造热点推进,组织专题研讨、凝聚共识推进,加强平台建设、久久为功推进,完善配套保障、持之以恒推进,取得阶段性成效。接下来,要坚持守正创新、乘势而为,整体把握以“构建自主知识体系”为统领、以“一体推进三大体系”为依托、以“跨区域、跨领域深化检校合作和各方协同”为动能的推进逻辑,为检察事业长远发展夯基垒台、筑牢根本。

2025年是中国检察学发展史上极具里程碑意义的一年,中国检察学迈入突出自主、系统集成、整体提升的新发展阶段。最高人民检察院党组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构建中国特色哲学社会科学的重要论述,全面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历经前期卓有成效的实践探索和知识累积,正式研究提出构建中国检察学自主知识体系,强调一体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检察学学科体系、学术体系、话语体系,更好指导新时代新征程的检察实践。在最高检党组的正确领导下,通过树立系统观念、目标导向,制定工作方案,成立工作专班,开展储备性研究,召开系列重要会议,刊出系列理论成果,设立检察学二级学科,激发“检学研”一体化集群效应,分阶段分领域分要点有条不紊压茬推进,构建中国检察学自主知识体系迈出坚实步伐,取得阶段性成效。现将相关建设情况从九个维度归总述要,以期观往知来,为下一步科学规划建设路径、不断强化建设效能提供镜鉴。

一、注重顶层设计,前瞻谋划推进

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高度重视、大力推动哲学社会科学发展。习近平总书记作出一系列重要指示,突出强调:“加快构建中国特色哲学社会科学,归根结底是建构中国自主的知识体系。”2022年10月,党的二十大报告在“建设具有强大凝聚力和引领力的社会主义意识形态”部分,强调“加快构建中国特色哲学社会科学学科体系、学术体系、话语体系”。2023年2月,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加强新时代法学教育和法学理论研究的意见》,部署“构建中国自主的法学知识体系”。2024年7月,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审议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推进中国式现代化的决定》明确提出“构建中国哲学社会科学自主知识体系”。

检察机关认真学思践悟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和贯彻落实中央文件要求,坚持“党和国家的中心工作推动到哪里,检察工作就要跟进到哪里”,以制度建设为牵引,紧密结合以法律监督为标志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检察制度、检察实践,从不同层面研究谋划、逐步深化推进,针对性书写中国自主知识体系的检察学篇章。如,2023年12月,最高检出台《关于加强和改进新时代检察教育培训和检察理论研究的意见》,部署推动构建中国特色检察学学科体系、学术体系、话语体系。2024年12月,最高检制发《关于全面深化检察改革、进一步加强新时代检察工作的意见》,强调健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检察学学科体系、学术体系、话语体系。2025年2月,最高检联合教育部印发《关于加强新时代检察机关与高等学校合作的意见》,要求协同推进检察学学科专业建设。接下来,这项任务也将纳入“十五五”时期检察工作发展规划,在检察工作“一盘棋”格局中予以整体推进。这些文件先后对中国检察学自主知识体系建构的总体方向、重点和路径作出部署安排,提供了有力的政策指导和长期的规范保障。

二、召开全国会议,统筹部署推进

构建中国检察学自主知识体系已成为检察工作的一项战略性全局性任务,通过多次重要会议统筹扎实推进。

一是最高检党组会议专题研究部署。最高检党组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先后多次召开会议审定构建中国检察学自主知识体系的工作方案、《中国检察学》的编写方案,听取年度检察理论研究工作报告,研究部署加快推进中国检察学自主知识体系建设,强调着眼长远、立足根本,把构建中国检察学自主知识体系作为一项重要任务抓紧抓实,坚持把习近平法治思想全面融入中国检察学自主知识体系建设,一体推进检察学学科体系、学术体系、话语体系建设。

二是全国检察理论研究年会全面部署。2025年5月,最高检在重庆召开第二十六届全国检察理论研究年会暨中国法学会检察学研究会年会,首次旗帜鲜明地提出坚持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引,构建中国检察学自主知识体系。应勇检察长出席会议并讲话,深刻阐释“四个必然要求”(构建中国检察学自主知识体系是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的必然要求、坚持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检察制度的必然要求、回应检察实践发展的必然要求、繁荣检察理论研究的必然要求)的重要意义,突出强调坚持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根本遵循,加强对习近平法治思想原创性概念、判断、范畴、理论的研究阐释,围绕“四个必须”下足功夫,准确把握构建中国检察学自主知识体系的政治方向、价值追求、鲜明特质、发展动力,对构建中国检察学自主知识体系进行全面部署,标注了中国检察学创新发展的理论坐标和时代航向。

三是全国检察长会议专门部署。2026年1月召开的全国检察长会议,进一步强调要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加强对习近平法治思想的研究和阐释,加快构建中国检察学自主知识体系,推进检察学学科建设,高质量编写《中国检察学》,发出了“十五五”开局之年持续加大建设力度的动员令。

三、创建检察学科,检校协同推进

检察学作为一门以中国检察制度为核心研究对象的法学交叉学科,正经历从实践探索到系统建构的历史性发展机遇。自1950年出版新中国第一本检察制度书籍《检察制度纲要》(李六如著)伊始,到1983年提出“检察学”概念、1984年开设检察学课程、1986年召开首次检察学学科建设座谈会、1988年成立中国检察学会、1989年建立检察学专门科研机构(现为最高检检察理论研究所)以及2007年成立全国性学术研究团体(中国法学会检察学研究会)、2015年检校共建首个检察研究基地(华东检察研究院),再到2025年正式在高等院校开始设置检察学学科,跨越75年多,检察学建构终于得以付诸行动,进入实质推进阶段。检察学建构从单纯的、纸面的、口头的理论探讨和学界倡议,落地转化为学科建制的现实成果,迈出了极为不易的关键一步,实现了检察学人盼望已久的学科梦。毋庸置疑,这当属中国检察学自主知识体系构建中浓墨重彩的一笔,也是载入检察学发展史册的功绩。目前,主要有三种建设情况。

一是直接设立检察学二级学科。在最高检党组积极推动和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大力支持下,检察学定位于法学二级学科布局建设驶入快车道,已在重点政法院校获得率先突破,形成示范效应。中国政法大学、中南财经政法大学、华东政法大学、西南政法大学、西北政法大学等传统政法强校“五院”以及河南财经政法大学等均已通过学科论证,并完成拟增设目录外二级学科公示程序。2026年1月,武汉大学在法学院组织完成检察学二级学科设置专家评议,这是传统“四系”开展检察学学科建设的首家,也是非政法类院校推进建设的头一个。按照计划,第一批检察学硕士、博士将于2026年招生、入学。

二是先行探索建设检察学课程体系。部分地区检察院发挥历史主动精神,抓住属地联络优势,积极上门对接、争取高校支持,为设立检察学学科奠定坚实基础。比如,上海市检察院与华东政法大学共同开发《中国检察学》课程,浙江省检察院与浙江大学携手打造《检察学》课程,重庆市检察院与西南政法大学联合开设《检察学实务前沿》课程,三地的大检察官均亲自领衔讲授第一课。北京市检察院与中国人民大学、中国政法大学签署合作框架协议,以检察学学科建设、涉外检察、数智赋能检察为切入点,努力打造理论与实践良性互动高地。湖南师范大学针对本科生设立检察学微专业,课程体系下设检察基础理论、“四大检察”业务等七门课程,每一门课都推行“高校教师+检察实务专家”师资联合授课模式,实现检察理论与实践教学相融互促。

三是发展检察学关联特色学科。郑州大学积极建设检察公益诉讼学科,在2019年将公益诉讼法学纳入本科教学培养方案,2022年开始招收公益诉讼法学硕士研究生,2023年招收博士研究生,现已培育出本科通识教育核心课程《公益诉讼法学》。

四、深化理论破题,系统研究推进

进入新时代新征程以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建设取得重大成就。与之相伴同行,在习近平法治思想指引下,检察工作欣逢多个历史性“第一次”,检察改革持续深化,检察理念深入拓展,实现职能重塑、机构重组、机制重构,形成刑事、民事、行政、公益诉讼“四大检察”法律监督新格局,创造性提出“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检察履职基本价值追求,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检察制度获得重要创新发展。检察学以检察制度、检察活动为视角,对法治实践进行整体性思考,新理念的阐释与新实践的完善必然且迫切需要全新的检察学知识体系与时俱进作出回应和指导。

当前,理论上主要聚焦中国检察学自主知识体系的总体阐释,一体推进学科体系、学术体系、话语体系的建设方法和检察学各领域的具体叙事,开拓了检察学研究的新境界。

一是突出宏观研究,整体建构“四梁八柱”。有专家提出,中国检察学自主知识体系是以法律监督为核心范畴的理论框架,包括法律监督的制度逻辑、科学内涵、实现方式、组织保障、运行保障以及法律监督在中国式现代化进程中的作为等六大维度;其“自主性”体现为主体性、本土性、包容性和创新性的统一,基本构成应涵盖检察概念论、检察权论、检察主体论、检察体制论、检察原则论、检察职能论、检察制度论(检察机制论)、检察业务论、检察技术论、检察规律论、检察政策论等十一个方面。在构建中国检察学自主知识体系过程中,要深化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检察工作指示的学理化阐释这个根本遵循,始终把坚持党的绝对领导放在首位,贯彻落实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和服务大局意识;要提高研究者的原创意识和原创能力,基于马克思主义认识论、实践论和发展论,从标识性概念出发,搭建学科框架、营造学术生态、实现话语支撑,尊重制度现实,同时亦超越现实,突出时代特征,实现知识更新。

二是选择重点研究,抓住事物的主要方面。有专家认为,学科体系是基础,建设新时代检察学学科,要将检察制度作为最根本的研究对象,按照“以部门法为体,以领域法为用”的逻辑完善学科结构,注重多学科知识交叉融合,拓宽理论视野和研究方法,细化“四大检察”分支学科建设,加强数字检察、涉外检察等新兴领域学科布局;着力构建覆盖本科、研究生、在职培训的三级教材体系,建立核心课程与选修课程相结合的教学体系,组建由检察业务骨干与高校专家教授共同构成的多元化教学团队,鼓励有条件的高校探索“本硕博贯通式”人才培养模式。学术体系处于承上启下的核心位置,是由检察学知识体系、理论体系、学术评价体系构成的有机整体,应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政治立场和维护公平正义的价值追求,以检察机关法律监督机关的宪法定位为核心展开,搭建“核心范畴—基本范畴—具体范畴”三位一体的完整知识谱系。话语体系是重要的传播途径,系习近平法治思想的理论引领、本土司法实践的内在驱动以及国际法治文明协同互鉴共同作用的结果,要始终恪守正确的政治立场,深入研究不同主体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检察制度的各种认知与说法,以“核心命题—基本范畴—专业术语”为层级架构,准确提炼和运用标识性、原创性中国检察学概念,着力引导人们正确认识检察机关作为国家机关的共性与作为法律监督机关的个性、检察机关法律监督与其他各种形式监督、法律监督强与弱、检察机关的诉讼职能与监督职能、监督与被监督等五种关系,不断强化其影响力、说服力和国际传播效能。

三是开展微观叙事,精细纵深铺开阐述。有专家表示,刑事检察知识体系以鲜明的政治性、深厚的本土性和显著的创新性为本质特征,应以刑事诉讼目的为基本理念,抓住制约关系与监督关系这两条主线,履行好“监督、审查、追诉”三项职责。民事检察知识体系要推进民事检察学的教材体系、教学体系、制度规范体系、理论体系建设,积极构建学术话语体系、大众话语体系和国际话语体系。行政检察知识体系的现实基础强、现实需求大,应以宪法、人民检察院组织法和其他法律为规范支撑,以法律监督理论、权力制约理论、实质法治理论、国家治理理论为理论逻辑,从理念纠偏、机构完善、立法支持三个方向开展。公益诉讼检察知识体系要在传统诉讼理论的基础上,深化跨学科交叉研究,全面梳理总结检察公益诉讼的制度和实践运行规律,把握依法监督与司法谦抑并重、公益核心与协同治理并举、实效性与预防性并行的理念,体现科学化、体系化和前瞻性。未成年人检察知识体系应以国家责任、特殊保护、综合履职为本土特征,融合双向保护、多元共治及分级干预等理论,构建兼具中国特色与国际共识的理论支撑体系,遵循检察职能整合的宪法逻辑,在实践中创新法律程序与协同治理机制。检察管理知识体系是驱动检察学学科战略升级的重要支点,要聚焦检察“大管理”格局、“三个管理”等原创性概念和理念,体现管理主体全方位、管理内容全领域、管理对象全覆盖的鲜明特征。

五、编写核心教材,集成长效推进

教材作为传播检察学知识的主要载体,是检察学学科独立和成熟的重要标志、检察学学术研究最新成果的集中呈现,也是开展检察学教学活动的根本依托。可以说,要想持久建设检察学学科、培养出价值观正确的高质量检察人才,就必须有好的检察学教材。目前,检校之间深度合作,正在扎实推进检察学教材体系建设。

一是最高检积极组织编写《中国检察学》教材。应勇检察长高度重视,多次作出指示批示,召开专题会议研究审议。《中国检察学》编写工作兹事体大,已多次研讨打磨写作大纲,由检察学理论大家和业务专家共同撰稿,将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引,对我国的检察制度、检察理论、检察实践作出体系化概括、学理化阐释、时代化表达,着力打造构建中国检察学自主知识体系的典范之作。

二是检察学相关标志性论著成果涌现。浙江省检察院与浙江大学与时俱进修订的《检察学》,由中国检察出版社、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联合出版,从总论、分论两部分提炼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检察制度具有主体性、原创性、标识性的概念、观点、理论,是学习检察理论、研究检察实务的参考用书。由重庆市检察院和西南政法大学共同编写、北京大学出版社出版的《新时代刑事检察学》,包括上下两卷共二十二章,对刑事检察理论创新成果与实务重点问题分别进行体系化梳理阐释,兼具理论性和实用性。湖北省检察院与武汉大学紧密协作,在法律出版社出版《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检察制度与实践》,该书由十二章构成,兼具前沿理论探索与比较视野。

三是紧锣密鼓编写检察学系列教材。中国政法大学、西北政法大学等已启动检察学相关系列教材编写;河南省检察院联合河南财经政法大学等高校举行检察学系列教材编写研讨会,已启动首批9本检察学教材编写工作,将融合理论、法律、案例,努力构建具有主体性、原创性、标识性的检察学知识理论体系。

六、策划期刊专栏,塑造热点推进

期刊作为理论成果的展示载体与学术对话的核心平台,承担着孵化原创知识、凝聚价值共识、引领学科生态和塑造话语体系等不可或缺的职责使命。

一是发表标志性成果。应勇检察长在《习近平法治思想研究与实践》专刊发表影响力文章《坚持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引 构建中国检察学自主知识体系》,从更高站位切实引领学术研究舆论场。

二是策划期刊专栏。检察系统自办刊物发挥主流阵地作用,《国家检察官学院学报》《人民检察》《检察日报》等报刊率先示范,已刊载了60多篇专题文章,张文显、徐显明、龙宗智、张智辉等权威知名专家带头研究,围绕中国检察学自主知识体系的概念范畴、理论构成、建设方法以及检察学学科体系、学术体系、话语体系,“四大检察”各个知识体系的具体构建等议题展开深入阐述,形成理论积聚,牵引学术界广泛关注和参与研究,塑造新的检察理论增长点。

三是设置期刊重点选题。就已发布的公告来看,2026年,《苏州大学学报(法学版)》设置“中国检察学自主知识体系研究”专栏常态化征稿,《西南政法大学学报》将“中国检察学自主知识体系构建研究”列为重点选题计划,《法学研究》等多家法学核心期刊将标识性概念“检察公益诉讼”确定为重点研究选题。通过发挥选题的指挥棒功效,推动检察学的学界辨识度不断提升,逐渐形成“遍地开花”的良好态势。

七、组织专题研讨,凝聚共识推进

研讨会为不同观点提供交锋场域,是碰撞思想火花、淬炼前沿观点、引领学术导向的关键场景,也是确保检察学这门实践性学科保持生命力、创造力和回应力的重要引擎。2025年,一系列具有代表性的检察学学术研讨会陆续举办,吸引学术界与实务界的人员广泛参与,有力促进检察学新知识的集中生产、交流与创新,为达成共识打下基础。

一是紧扣“构建中国检察学自主知识体系”召开专题研讨会。2025年4月,最高检检察理论研究所与西南政法大学举办“构建中国检察学自主知识体系”专题研讨会,来自清华大学等数十所高校的知名专家围绕中国检察学自主知识体系的理论价值、实践意义、建构方法等问题展开全面研讨。2025年11月,最高检检察理论研究所与中国政法大学举办“协同推进检校合作研讨会”,汇聚四级检察机关负责人和知名法学院校专家,深入探讨中国检察学自主知识体系建构中的检察权理论体系、“四大检察”融合发展与中国检察学知识创新、检察机制创新与中国检察学理论创新、新时代检校合作新机制与检察学学科体系建设等关键问题。

二是围绕检察学学科建设召开专题研讨会。2025年3月,最高检检察理论研究所与河南财经政法大学等协同举办“检察学学科建设与发展理论研讨会”,大力支持推进检察学学科建设、打造检察领域核心课程、加强检察专业人才培养,逐步累积检察学学科建设的实践经验。2025年12月,最高检检察理论研究所与华东政法大学召开“检察学科协同发展与检察学基础理论”研讨会,提出要植根中国实践、服务中国治理,凝练中国特色的检察学概念范畴,深入论证中国检察制度为何不同、为何必要、为何有效,构筑自主的理论基础,推进检察学学科的专业化、协同化、系统化建设。

三是聚焦检察学具体领域召开专题研讨会。2025年6月,最高检检察理论研究所、中国检察官协会在贵州召开“刑事检察自主知识体系”主题研讨会,围绕刑事检察理念体系、职能体系、职权体系、管理体系等开展针对性研究探讨,系统梳理刑事检察知识体系的自主基因和特色内容,促进中国检察学自主知识体系分领域建设、精细化发展。

八、加强平台建设,久久为功推进

检察学的长远优质发展,离不开高质量发展矩阵,需要联动、团结越来越多的“检察之友”投身自主知识体系的创造大业。

一是打造一个具有标志性、代表性的出版物。一个欣欣向荣的学科离不开一个踊跃自主发声的刊物品牌。为有计划、成体系地强化“中国检察学自主知识体系”研究阵地,稳步提升检察学科的社会知晓度、普遍认可度、自觉建设度,不断壮大检察学话语权,经研究,自2026年起出版发行《检察学研究》,将注重研究检察学的基础性、原则性、统领性问题,努力形塑中国检察学研究的引领者和风向标。

二是支持建立检察学专门研究机构。2025年3月,最高检检察理论研究所、国家检察官学院、河南省检察院与河南财经政法大学签署框架协议,共建河南财经政法大学检察学研究院,为检察学学科建设搭建专门平台,这是全国高校中设立的首家检察学科研机构。最高检领导出席签约式,并揭牌、讲话,对该研究院高质效运作提出指导意见和殷切希望。

三是高质量建设检察研究基地。持续做实基地联系科研院校的桥梁纽带功能,努力把基地建成产出优质检察理论成果、指导破解检察实践难题、促进检察学学科建设、培养理论与实务人才的检察智库。截至2025年底,已在全国范围内设立39家基地,覆盖重点法学院校,涉及检察基础理论、刑事检察、重罪证据分析、职务犯罪检察、刑事执行检察、民事检察、行政检察、公益诉讼检察、生态环境检察、未成年人检察、知识产权检察、检察案件管理、数字检察、司法案例、涉外法治等领域,囊括了检察学研究的主要单元。通过融合发挥三方优势(业务厅的实务指导、各基地的学术资源和最高检检察理论研究所的协调管理),基地成果产出的质量和数量持续提升,服务领导决策和检察实践的成效不断增强。

[责任编辑:张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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