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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义来自于自我纠错——电视剧《因法之名》的意义
时间: 2019-04-30 10:12   作者:北京大学艺术学院院长、教授 王一川  
新闻来源:最高检影视中心


北京大学艺术学院院长、教授王一川


  45集电视连续剧《因法之名》(赵冬苓编剧,沈严、刘海波、易军执导,李幼斌、李小冉、张丰毅等主演,最高人民检察院影视中心、凤凰卫视影视中心等出品)的引人瞩目之处首先在于,叙述了某市公检法机关先是制造冤案、后来又自我纠正冤案的故事。这个故事在今天能够如此公开地叙述和播出,本身就体现了当代中国社会生活中已经和正在出现的一个显著变化:作为社会公平正义的代表的公检法机构,已然能够主动站出来认错并自我纠错了,而且还进一步自我追责!这一变化代表了公检法机构在“新时代”以来的一个可喜的进步,值得肯定。而电视剧艺术可以如此大尺度地公开叙述和直率评论这个事实,也代表了中国艺术界和社会各界的开放程度和宽容程度已经抵达一个新水平。下面就想简要谈谈这部电视剧几方面的意义。需要指出的是,这部电视剧在叙述上可以视为两条情节线之间的交织体:一条是许志逸冤案的制造与自我纠错过程,另一条是许志逸冤案多名相关人员后代之间的情感纠葛过程。这两条情节线都应当同时被视为相互交织而难以分开的主线,只是这里着重谈第一条情节线。


  首先,该剧重点叙述了年轻检察官邹桐和年轻律师陈硕联手推动,会同市检察院公诉处长邹雄、市公安局刑侦支队长葛大杰、公安干警陈谦和、公安干警仇曙光等重新复查、纠正许志逸冤案的经过,由此刻画了公检法机构的自我纠错群像。而在其中,重点刻画年轻检察官邹桐的外柔内刚形象,以及年轻律师陈硕的外表世故而内心良善的品格。这里的着重点在于突出刻画这两位中心人物的成长历程,带有成长叙事的鲜明特征。邹桐作为检察官邹雄之女,虽然根红苗正,从小在父亲的耳濡目染中长大,但并非从一开始就主动地要为许志逸冤案平反,而是逐渐被“逼”上这条路的,中间还经历了与恋人许子蒙的种种纠葛,其内心经历了从被动到主动、消极到积极、犹豫不决到坚定不移等转变过程。陈硕刚开始受理庄桂花的申诉时,也主要是想多揽活、多挣钱,但随后一连串耳闻目睹,令他对庄桂花及许志逸生出真诚的同情和怜悯,从而产生了与邹桐一道纠正冤案的动力。其中在得知父亲陈谦和当年曾犯下隐瞒关键指纹证据的过失、从而一旦平反许志逸冤案就必须面临父亲遭到追责惩罚的打击时,也曾犹豫过,但终究选择了与父亲一道抛弃个人和家庭得失而共担追责后果。这种对青春成长叙述的偏重本身,突出地体现了编导对传承现代中国文艺中成长叙述传统的自觉和自信。在这里,冤案平反叙述与年轻公检法人员的成长叙述之间相互交织在一起,由此展示了把中国法治社会建设的希望投寄到年青一代身上的趋势,成为该剧的一大突出亮点。


  其次,该剧的一个广受公众关注的看点之一在于,大胆暴露了许志逸冤案留下的种种社会苦难、伤痕和仇恨。受害者直接地看起来只不过是许志逸一人,但被牵连者却为数众多。富于创作才华但为人天真幼稚的许志逸本人,不仅丧失妻子、浪费了宝贵的十几年人生,而且害得儿子许子蒙从小笼罩在冤案的阴影下,无法有正常生活,仿佛从此就生活在无可救药的黑暗深处。许志逸的母亲庄桂花也从此孤苦伶仃地生活,为了给儿子平反而隐忍苟活。许志逸的岳母不仅有丧女的哀痛,而且还整日生活在许志逸的婚外情人袁立芳的生前男友郑天的威胁之下。许子蒙的不幸家世还连累到恋人邹桐,令后者父母发出不许她与许子蒙交往的禁令。许子蒙因此又与暗恋他的葛晴产生种种情感纠葛,即便是在婚后仍然冲突频繁,导致葛晴被郑天设计趁隙杀死,并反过来嫁祸于许子蒙。葛晴的惨死又给其父葛大杰一家带来残酷打击。这样的叙述表明,一件冤案的发生总是牵连到众多个人和家庭,造成严重的社会群体症候,并使得这种社会症候陷入恶性循环的怪圈。这种社会症候及其恶性循环实际上具有强烈的警示意义:公检法机构的任何一次不公正或非正义执法的后果,其危害面和危害度都会十分严重和恶劣。假如听凭这种错误执法持续下去,社会法治的健康发展无疑就会成为空想;而只有敢于自我中止和纠正这种错误执法,自觉地和果敢地起来平反冤假错案,法治社会建设才是可能的和令人憧憬的。


  再有就是,该剧令人印象深刻地深挖许志逸冤案发生的综合根源。对许志逸冤案的发生原因,该剧并没有作简单化处理,例如没有仅仅归罪于办案人员徇私舞弊、贪赃枉法之类,而是致力于从两方面深挖其综合的社会根源:一方面从公检法领导层、从公检法制度整体去找原因,另一方面从诸多相关人员的现实境遇去找原因。这件冤案的发生,既与案件本身的复杂度以及诸多偶然的“巧合”有关,也与受害者亲属的连续哭闹导致“维稳”压力加大有关,更与公检法领导层的法治素养关联深厚。但从根本上说,还是法律制度不健全、法治社会停留于低水平所致。而对诸多办案人员分别负有责任的叙述,确实也令人触目惊心:刑警队长葛大杰奉命限期破案,加之由于好战友仇慕为救嫌疑犯而牺牲,悲痛不已,明知证据不足也要对许志逸定罪;技侦人员陈谦和因为妻子曾拿许志逸挤兑自己,出于妒忌和报复心理,就有意隐瞒两枚重要的指纹证据;具有正义感的检察官邹雄虽然发现证据不足,但最终还是没能顶住限期破案指令的巨大压力而犯错误。这样的揭露就把观众注意力引导到对法治制度是否健全和法治社会如何才能提升水平的集中而又深度的反思上,其现实意义毋庸讳言。


  还应当看到,这部电视剧着力揭示当年的冤案制造者们出于内心自省而产生的自我纠错行为:正直的邹雄长时间里念念不忘许志逸案件疑点,把自我纠错愿望及其责任自觉地传递到女儿邹桐身上;陈谦和出于悔过和自责心理,向儿子陈硕承认当年隐瞒关键指纹证据的事实;葛大杰主动为当年的错案纠错。这几位公检法人员的自觉纠错和果敢担责之举,凸显出我国公检法机构的进步和开放,并展示出一代更比一代强的未来愿景。


  其实,以上所概述的还更多地只是该剧中两条相互交织的情节线中的第一条,而另一条相关情节线也不能不注意到,这就是许志逸案件相关人员中子一代之间的情感纠葛。许志逸之子许子蒙、邹雄之女邹桐、葛大杰之女葛晴、仇慕之子仇曙光、陈谦和之子陈硕等之间,十分巧合地后来产生了复杂的爱情纠葛,特别是许子蒙与邹桐和葛晴之间的无望的“三角恋”,以及仇曙光与葛晴之间本来“相互不来电”却硬要被父母撮合。在经历了种种纠葛和误会后,邹桐与陈硕两人,在为许志逸冤案平反的过程中,共同经历了自身的成长以及增进了相互了解和相互欣赏,其内心创伤趋于治愈。这条爱情线该不该设立和如此设立?从网上反馈看,一些观众对此不满意,认为它的过多占用叙事时间以及过多巧合设计等,冲淡了平反许志逸冤案的正义感及其紧迫性。这一看法多少有点道理,但我还是认为,这条情感情节线的设立本身没有问题,因为其出发点可以放在更充分地呈现这一冤案在相关人员及其后代身上所造成的难以弥补的深重恶果以及对此的深入的自我反思上,特别是在许子蒙、邹桐和葛晴等下一代心中种下几乎无法治愈的深重心理创伤和仇恨,而它们又回头进一步对上一代产生或加重几乎同样难以治愈的深重创伤和仇恨。尽管这条情节线所占用的叙事时间确实有点多、而设立的巧合也确实稍多和过巧,但这个法治理念素养与情感素养之间相互交织的人格涵养过程,其实也同时正是中国公检法机构两代人逐步走向成熟并且敢于站出来自我纠错的成长过程。这种美学选择本身是可以成立的,尽管其具体表现水平还可以更高。


  从这部电视剧中已经可以看到,公检法机构所代表的社会公平正义,还是来自于公检法机构主动地和自觉地起来承认错判和勇于自我纠错之时。而让公检法机构由这些看似个体自发的自我纠错行为,进而推演为从根本的法治社会制度层面建立并持续不懈地健全一整套属于这个法治社会必有的自我纠错制度和相关运行机制,恰是中国社会真正走向健康法治的关键步骤。这部电视剧在此时创作及播出并引发社会反响,其意义在于,通过对这一关键步骤的大众艺术式呈现,对于当前法治社会建设,可以产生来自于社会群体公共自觉的有力的精神助推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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