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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法之名》:艺术表现了时代的局限和对法治理念的反思
时间: 2019-05-05 09:07   作者:高小立  
新闻来源:最高检影视中心


《文艺报》艺术评论部主任 高小立


  电视剧《因法之名》并未设置一个无智无情无责替罪羊的警察形象,尤其难得。剧中葛大杰是另一个版本的李云龙,敢闯敢干、忠于职守,获得许志逸口供,找到了杀人动机,最终形成证据链;邹雄对于被害人体内存有第三人的精液存疑,但是没有顶住舆论,包括被害者家属的压力等等,最后做出起诉决定,判决许志逸有罪。这一切的发生,冤案形成的原因,都可以通过剧情中的蛛丝马迹,很清晰的得到呈现。或许我们可以将矛头指向案件调查中过于依赖犯罪嫌疑人口供来解释,但是冤假错案的产生是一个综合原因导致的,并没有归罪于某一个人。其实,这也是很多观众可能有的一种期待,就是最后怎么处理当时的案件承办人,比如怎么处理葛大杰,葛大杰最后怎么样一个走向。我看的时候有这个期待,观众也有这个期待。我们当时的公安干警、检察官还是很敬业的,而且确实想找出真凶,真正为人民服务,因此剧中不是简单设计一个坏人,把所有罪都归在一个人头上。


  《因法之名》的艺术贡献在于,写出了时代的局限和对法治理念的反思,非常具有现实意义。冤假错案的纠错过程中,层层剖析指出原有法理存在的问题,已经与当今社会发展不相适应,司法体制改革刻不容缓。十八大以来,司法体制改革不断推进,剧中以邹桐为代表的新一代司法工作者追求公平正义敢于亮剑,葛大杰、陈谦和勇敢承担责任,检察院、法院在对待错案上态度积极,这一切都在从“疑罪从无”的角度进行反思,恰恰正是这种反思才避免了许子蒙重蹈覆辙。剧中许志逸入狱儿子险些重蹈覆辙,这种对比正是该剧深刻之所在。类型上讲,我更愿意把这部剧看成推理据,前面为了有罪推理,后面是为了充足证据,重点还是证据。


  法治建设、司法改善不可能一蹴而就,司法工作者永远要有敬畏司法公平的心,司法公平是这个社会公平最后一道防线。我们正在从以侦查为中心走向以审判为中心,无论什么样的社会环境下都要认真面对每一次申诉,正如检察院申诉处王守一一样,这是该剧展现的一个重要理念。电视剧《因法之名》,如果通俗一些来说,就是隐藏两枚指纹引发的血案,许志逸除了自己,家庭所有成员都遭受苦难令人唏嘘。正是因为冤假错案,给五个家庭的孩子造成了无可弥补的损失,特别是精神上的巨大损失,从此人生被改写。人的一生不能重来,所以这个剧最大的震撼力恰恰在此。其实,一个人的冤屈并不是一个人来承受,而是几家人几代人来承受,聚焦五个家庭后代被重新改写的生活命运,恰恰凸现了该剧的深刻性和震撼力,正如剧中台词一样,迟到的正义还是正义吗?当然是正义。但是,观众和我们所需要的是永远不再迟到的正义。


  演员表演方面,我认为陈硕律师的塑造是很成功的,表面上带着玩世不恭,还有点痞劲,但最终是主持公道,坚持正义,演得也比较出彩。对于该剧的核心人物许子蒙来说,对他父亲冤案造成的心灵、精神、情感上的创伤,都写到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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