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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一说法】传销!又见传销!快来用法律砸它
时间: 2017-08-11 16:49   作者:叶嘉 田昊 刘茜  
新闻来源:正义网微信


  最近阴魂不散的“传销”又火了


  一一说,咱们应该拿起法律武器


  使劲砸向“传销”!


  


  可是,究竟该怎么砸?请用力戳视频↓↓↓



  招聘成传销重灾区,罪在谁?


  在“李文星死亡”事件中,Boss直聘扮演了重要的角色。一一想起来,不禁冷汗直冒,想当初,什么智联招聘、58同城招聘、中华英才网可都没少用。


  


  8月7日,有媒体记者对国内7家主流招聘网站进行实验,发现Boss直聘已经增加了招聘企业认证环节。而中华英才网站仍然可以发布虚假招聘公告。


  



  一一发现啊,在注册使用招聘网站时,必需要同意一个“用户协议”,其中就包含网站的免责条款,其中一个重要的意思就是网络平台不负责审核用户信息。


  可是,但是


  


  《互联网信息服务管理办法》第13条规定,“互联网信息服务提供者应当向上网用户提供良好的服务,并保证所提供的信息内容合法”。 


  一 一说:


  网络平台除了是盈利的企业,也应该担负起社会责任。一味地追求高额利润,对平台上充斥着的虚假、违法信息大开绿灯,无异于与虎谋皮,最终受伤害的不仅是找工作的大学生,企业自身的发展也将难以为继。


  当然,除了网络平台,罪魁祸首还是组织传销并发布虚假信息的那些人。


  刑法第七修正案明确规定 “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同时,传销人员还可能涉嫌“诈骗”、“非法拘禁”、“敲诈勒索”等罪名。


  不论哪一种犯罪



  新型传销,防不胜防


  法律对“传销”的打击不可谓不严,可是传销这种行为却屡禁不止,甚至随着互联网的发展,还涌现出很多“新花样”。


  有拉人投资,号称能赚大钱的金融传销;


  以电商、微商、游戏、论坛等为名的网络传销;


  还有号称“边旅游边赚钱”通过加微信好友发展下线的“旅游”传销;


  更有甚者直接冒充“国家工程”、“直销”、“慈善事业”、“养老工程”等名义,干着传销的勾当。


  


  总之,这些新型传销惯常给自己披上“合法”,“慈善”、“国家项目”的外套。


  传销究竟是什么?


  在国务院通过的《禁止传销条例》中是这样规定的:


  本条例所称传销,是指组织者或者经营者发展人员,通过对被发展人员以其直接或者间接发展的人员数量或者销售业绩为依据计算和给付报酬,或者要求被发展人员以交纳一定费用为条件取得加入资格等方式牟取非法利益,扰乱经济秩序,影响社会稳定的行为。


  啥,看不懂?一一知道,你们这些懒人是不喜欢看法条的,来划重点啦!


  


  现在懂了吧!如果还有人给你介绍什么大大大大项目,要拉你入会带你秘密致富,并且告诉你这是国家支持的,合法的,慈善的。请向他扔出一本《禁止传销条例》 !如果对方还不消停,一一建议顺手再来一部《刑法第七修正案》,不要犹豫,砸向他!



  一 一说:


  传销并不可怕,它能够得逞的关键在于抓住了人性的弱点。每个人都应当坚定信念:没有不劳而获的成功。脚踏实地艰苦奋斗才是通向成功的正途。工作、金钱都可以慢慢来,被欲望蒙蔽了心智,陷入传销的圈套可就万劫不复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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