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要美起来
农民要富起来
靠什么来保障?
除了广大农民勤劳的双手
还要靠法律和制度。
为了实现“乡村振兴”
2018年,检察官们计划了哪几件大事?
1月24日,在全国检察长会议上,最高人民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曹建明强调,2018年,各级检察机关要认真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重要指示,强化涉农检察工作。各级检察机关要依法严厉打击危害农村稳定、破坏农业生产和侵害农民利益的犯罪,突出惩治横行乡里、欺压百姓的黑恶势力及充当保护伞的党员干部。继续紧盯惠农项目资金、集体资产管理、土地征收等领域突出问题,严肃惩治侵犯农民利益的“微腐败”。强化对农村土地承包、适度规模经营等领域民事行政诉讼法律监督,防止侵害农村集体产权、侵犯农民利益。积极参与创新乡村治理体系,结合办案加强法治宣传,推动自治、法治、德治相结合。
打一场“扫黑除恶” 战役
如今,我们的乡村已经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一幅幅田园风光美丽如画,农民生活也越来越好。然而不可否认的是各种损害农民利益,危害乡村和谐安全的事情还是时有发生。“蝇贪”“微腐败”“黑恶势力”正在危害我们党和国家的根基。千里之堤毁于蚁穴,想要建设好美丽新农村,必须彻底解决这些问题。
对于黑恶势力,检察机关将按照党中央和国务院的要求“依法严惩、打早打小、除恶务尽。”对那些“保护伞”要依法从严惩处,始终保持对各类黑恶势力违法犯罪的严打高压态势。当然,检察机关在工作中也会主动适应以审判为中心的刑事诉讼制度改革,切实把好案件事实关、证据关、程序关和法律适用关,严禁刑讯逼供,防止冤假错案,确保把每一起案件都办成铁案。
“微腐败”也须依法严惩
近年来,国家不断加大投入,各种惠农政策和项目让亿万农民得到了真正的实惠,有了获得感和幸福感。然而,有一些“害群之马”竟然将黑手伸向了惠农项目的“钱袋子”,还有的人借项目之名“吃拿卡要”严重侵害广大农民的利益。 这些都让农民伤心,也让那些愿意建设农村的人望而却步。
“微腐败”的危害可一点也不“微”。 2018年,检察机关将紧盯惠农项目资金等领域突出问题,严肃惩治侵犯农民利益的“微腐败”。没有了“微腐败”,农村才能真正风清气正。
做好农村土地承包等
民事行政诉讼法律监督工作
我国国情决定了在相当长一个时期普通农户仍是农业生产的基本面,要保护好小农户利益。然而,农业要发展,必须发展多种形式适度规模经营,实现小农户和现代农业发展有机衔接。要大力发展多元化的农业生产性服务,健全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
2018年,检察机关将进一步强化对农村土地承包、适度规模经营等领域的民事行政诉讼方面的法律监督,让农民的利益真正得到有效的维护,分享农业现代化成果。
相信在检察官的努力下,
乡村振兴除了有“颜值”将更会有“气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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