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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校“禁酒令”:动辄一禁了之的做法既蠢且坏
时间: 2019-01-08 16:59   作者:我是简言君  
新闻来源:简言简语微信公众号


  日前西安某高校下达“禁酒令”,规定学生在校内外饮酒将受处分,引来舆论热议,竟让支持与反对的网友吵翻了。


  


  据报道,该校出台了一项“严禁学生在校期间饮酒”的规定,其中第三条规定,严禁学生在校学习生活期间饮酒(含酒精度饮料),学生因生日、节假日、入学、升学、毕业等原因在校内外组织的聚餐活动一律不得饮酒。对于饮酒或者酒后滋事的学生还规定了严厉的处分最严重的将会被开除学籍。


  这样的做法的确容易引起争议。支持者认为学校的做法是为学生好,特别是在大学生酒后滋事甚至因过量饮酒而猝死的新闻屡有曝光的情况下,严管才是厚爱。但是也有不少人认为,大学生都是成年人,学校此举管得过宽,特别是禁止学生在校外饮酒,似乎超越了学校管理权的边界。


  热议之中,必须要厘清的问题是,学生饮酒学校该不该管?能不能管?答案当然是肯定的。大学生仍然是学生,学生的主责主业首先是学习与实践。特别是在一部分大学生酒后失德滋事甚至因此而丧命的情况下,无论从关心学生的学业还是对学生的生命健康负责乃至从维护校园应有的安全秩序出发,学校都不应当对大学生过量饮酒视而不见。更何况,本应心无旁骛的大学生不该过早的沉湎于酒桌拼酒,当“酒文化”日渐向校园浸染,使得一部分大学生习惯了在酒桌上拉关系、除人缘,安静的书桌几乎为喧闹的酒桌所侵占,作为管理者,学校更应当断然制止,及时亮剑!


  但是对于学生饮酒的管理绝非简单地一禁了之,特别是将手伸向学生的校外生活,不分场合、不加选择地“一刀切”,既会让人反感,更容易同管理的初心背道而驰。


  大学生基本都已成年。成年人有决定自己行为的权利和自由。只要这样的行为没有影响到他人和公共秩序,就不应该受到干涉。具体到饮酒,作为成年人,饮酒是不言自明的基本权利。的确屡屡有大学生酒后滋事甚至影响生命健康的新闻爆出,但是作为常识,谁都不能断言只要饮酒就必然会滋事、就必然威胁生命。在饮酒的行为与恶果之间,是具体的度与量,而非简单的行为。如果离开了对具体“量”的考量,而是只从行为出发,只要饮酒就一律禁止,显然过于粗暴,也不利于被理解和接受。


  特别是,能够被执行的规则才是真正有约束力的规则。该校微信公众号今天还推送了一则名为“拒绝饮酒,对它们说NO!”的消息,该消息显示为贯彻“禁酒令”11月30日晚该校校领导、辅导员、学生志愿者等与派出所民警组成督察队共同开展校园周边学生纪律督察工作,督察队深入到学校周边的饭店检查学生饮酒和商铺向学生售卖烟酒的情况。


  


  学校是否有权进入校外的饭店检查其经营情况?商家向已经成年的学生卖酒是否违反了法律规定?学校的所谓督察队是否得到了有关部门的授权,这种授权又是否具有正当性?由此深入,这样的人海战术能够持续多久?当检查偃旗息鼓是否规则也就流于形式?更为重要的是,作为成年人的大学生在校外的个人行为在法无明文禁止的情况下是否应当受到学校的干涉?这些问题的答案是不言自明的。如果说学校禁止学生在校内饮酒是毫无疑问的管理措施,那么将其延伸到校外甚至干预商家的正常经营,显然早已逾越了权力的边界。


  更何况,真正的关心和爱护应当是通过规则引导学生树立正确的观念,养成健康的习惯


  严厉的禁止或许会在短期内立竿见影,但是高压之下的治理成效是否真的能够内化于心成为自觉自愿的习惯则要打几个问号。真正的教育是在平等且尊重的前提下循序渐进、潜移默化。学生不可能永远生活在刚性的纪律之下,用纪律约束出来的行为终究要成为被认同的习惯,这中间需要的是引导和尊重。把过量饮酒的危害讲透彻,把酒后滋事的惩戒说清楚,通过教育引导让学生学会自律与克制,特别是破除那些“酒桌上”不切实际的幻想,真正懂得自立与自强,这才是真正为学生负责。毕竟,学校不能管学生一辈子,与其让学生畏惧于纪律的刚性,不如让他们养成行为的自觉。


  由此,管理者需要反思的是方法与手段背后的态度和立场。一方面,守住权力的边界比治理成效更重要。权力的边界意味着治理是否可以不问是非、不择手段。如果只从治理效果出发,在学校方圆五十里之内禁绝酒精饮料相比更为有效,但显然无法为常人所接受。良好的动机并不意味着手段的正当,在动机之外,还要追问手段是否得当,程序是否正义,否则就会沦为以爱为名的恣意甚至戕害。


  另一方面,一刀切的禁止往往掩盖了治理的简单与急躁。同引导教育相比,一禁了之成本最低,见效最快,但也最容易反弹。能够轻而易举被解决的不叫问题,能够一劳永逸被治理的也不是问题。问题之所以成为问题,就在于治理的难度与深度。不去寻根探源,不去刨根问题,不下一番绣花功夫,不坚持久久为功,终究还是一风吹的运动式治理。


  所以,表面上是高校禁酒,背后所折射的值得深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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