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
我叫黄大桃,出生在上海奉贤
家住桃界黄金地段,传承名品血统
得天独厚、专业认证
最近
又到了一年一度的
黄(我)桃(主)季(场)
不是我凡尔赛
你们去看各大热搜榜
我可是名副其实霸榜Top1

在上海
我还有17个兄弟姐妹
像南汇8424西瓜、
崇明老毛蟹、
马陆葡萄……
我们都是地理标志保护产品
拥有独一无二的地理标志商标

地理标志商标
以“地名+产品名”为组合
代表我们来自特定地区
有着特定的质量和信誉
以及当地独有的自然+人文特色
要想get地理标志商标
要经过各种产品质量专业检测
还要通过种植历史、
人文价值等层层认证
这个商标满满的含金量
导致一直
有人模仿我的桃
还有人模仿我的标!
地理标志商标的
正确打开方式
故事①

检察官:在地理标志商标的使用和管理中,要提高注册人、授权使用人的规范使用意识和维权意识。
地理标志商标可以同比例放大或缩小,
不得自行改变
注册商标的字体、图案或者其组合。
如果被侵害,
权利主体可以依法提起商标侵权诉讼,
维护其合法权益。

检察官:如有官方授权,则需要督促被授权方规范使用、印制商标。
检察Tips:商标注册人可以与授权注册商标印刷企业签订委托印制合同,明确印刷要求、数量、外包装回收方式等。如有违约,商标注册人可以要求其承担违约责任,检察机关可以依法支持起诉。
一直被模仿
从未被超越
故事②
假桃贴真标
假桃贴假标

检察官:如果未经授权,妄图蹭品牌热度,给不符合地理标志条件的假货贴真标,或者稍许改动商标的字体、排列方式等来混淆视听,也构成侵权!
其行为可能构成假冒注册商标罪或非法制造、售非法制造的注册商标标识罪,检察机关将依法予以打击!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二百一十三条 【假冒注册商标罪】未经注册商标所有人许可,在同一种商品、服务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相同的商标,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第二百一十五条 【非法制造、销售非法制造的注册商标标识罪】伪造、擅自制造他人注册商标标识或者销售伪造、擅自制造的注册商标标识,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侵犯知识产权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三)》
第一条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认定为刑法第二百一十三条规定的“与其注册商标相同的商标”:
(一)改变注册商标的字体、字母大小写或者文字横竖排列,与注册商标之间基本无差别的;
(二)改变注册商标的文字、字母、数字等之间的间距,与注册商标之间基本无差别的;
(三)改变注册商标颜色,不影响体现注册商标显著特征的;
(四)在注册商标上仅增加商品通用名称、型号等缺乏显著特征要素,不影响体现注册商标显著特征的;
(五)与立体注册商标的三维标志及平面要素基本无差别的;
(六)其他与注册商标基本无差别、足以对公众产生误导的商标。
只仿包装不贴标

检察官:仿冒外包装不可行!擅自使用有一定影响的商品外包装,误导消费者,涉嫌不正当竞争行为!
鉴于农产品类的地理标志商标商品
需要外包装,
侵权人往往使用与之相同的外包装,
用来混淆消费者的视听。
虽然侵权人没有在外包装上使用注册商标,
无法适用商标类的规定予以规制,
但可能侵犯版权或外包装设计专利权!
检察Tips:对地理标志商标商品设计独特的外包装,并进行权利登记,防范侵权风险。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二百一十七条 【侵犯著作权罪】以营利为目的,有下列侵犯著作权或者与著作权有关的权利的情形之一,违法所得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或者单处罚金;违法所得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一)未经著作权人许可,复制发行、通过信息网络向公众传播其文字作品、音乐、美术、视听作品、计算机软件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作品的;
(二)出版他人享有专有出版权的图书的;
(三)未经录音录像制作者许可,复制发行、通过信息网络向公众传播其制作的录音录像的;
(四)未经表演者许可,复制发行录有其表演的录音录像制品,或者通过信息网络向公众传播其表演的;
(五)制作、出售假冒他人署名的美术作品的;
(六)未经著作权人或者与著作权有关的权利人许可,故意避开或者破坏权利人为其作品、录音录像制品等采取的保护著作权或者与著作权有关的权利的技术措施的。
一不小心,差点失去你
故事③

检察官:在地理标志商标使用过程中,要注重商标维护。
地理标志商标的有效期为10年,
应当在届满前12个月办理续展手续。
如未在规定期限内完成续展,
则存在被抢注、商标价值清零的风险!
检察机关可以通过检察建议参与综合治理,
或民事支持起诉等途径综合履职,
助力商标权利人及时续展,
提供诉讼支持,强化权利人保护。
《商标法》
第四十条 注册商标有效期满,需要继续使用的,商标注册人应当在期满前十二个月内按照规定办理续展手续;在此期间未能办理的,可以给予六个月的宽展期。每次续展注册的有效期为十年,自该商标上一届有效期满次日起计算。期满未办理续展手续的,注销其注册商标。
商标局应当对续展注册的商标予以公告。
明知故犯,得治
故事④
检察官:明明知道是“假桃”,不法商家仍然进货、销售,以低价牟利,违法!检察机关将依法治理。
注册商标权利人
可以要求承担侵权责任接受行政处罚,
对于违法所得数额较大
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
构成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罪,
严重侵害消费者权益的违法行为,
检察机关将依法提起公诉,
必要时提起附带民事公益诉讼。
检察Tips:一旦发现侵权线索,可以及时联系市场监督管理局、消费者协会等,检察机关也会及时跟进线索研判,与相关行政机关联合开展整治。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二百一十四条 【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罪】销售明知是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违法所得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或者单处罚金;违法所得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保护地理标志商标
检察机关在行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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