检察公益诉讼办案从立案开始就进入了“诉”的环节,必须紧紧扭住“可诉性”这个关键,持续提高精准性和规范性。行政公益诉讼既要注重督促行政机关依法履职,力求在审前解决公益损害问题,又要注重把握职责界限,做到履职不缺位、尽责不越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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