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心有家国,情系百姓。人大代表代表人民,肩负着反映民情民意、推动科学决策与民主法治建设的重要责任,是全过程人民民主最直接、最广泛、最鲜活的践行者。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践行全过程人民民主的重要指示精神,全面展现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优势,检察日报社《声音周刊》特别推出“何以代表”系列融媒报道,聚焦省级人大常委会特色亮点工作,以民生关切为切入点,联动各级人大代表与检察机关,讲述代表依法履职、建言为民的生动故事,敬请关注。
千年莫高窟,何以永续留存?
甘肃:推进修法应对石窟保护新问题
莫高窟俗称“千佛洞”,位于甘肃省敦煌市东南鸣沙山东麓、宕泉河西岸,是世界上现存规模最大、连续修建时间最长、内容最丰富的佛教石窟群,也是世界文化遗产。当前,敦煌进入旅游旺季,每天都有成千上万的游客涌向宕泉河畔的崖壁,争相目睹莫高窟的千年神韵。
2019年8月,习近平总书记在甘肃考察莫高窟时强调:“要十分珍惜祖先留给我们的这份珍贵文化遗产,坚持保护优先的理念,加强石窟建筑、彩绘、壁画的保护,运用先进科学技术提高保护水平,将这一世界文化遗产代代相传。”
如何回应这份期盼?甘肃省人大常委会给出的答案是:历经三年调研,今年9月拟审议修订《甘肃敦煌莫高窟保护条例》,用刚性法条筑牢法治屏障。
全球气候波动,给莫高窟保护出难题
莫高窟的治沙史,是几代敦煌人与风沙赛跑的历史。
全国人大代表、敦煌研究院保护研究部副部长汪万福带记者登上窟顶断崖。只见方圆1.2公里的戈壁滩铺满砾石,周围鸣沙山上覆盖着近200万平方米的草方格,像给流沙穿上了衣服。“这是1990年铺的尼龙网,材料不错,设计寿命15年,我们用了30多年。”顺着汪万福手指的方向,记者看到崖缘那排“A字形尼龙网栅栏”。汪万福说,眼前看到的变化,是80多年来,一代代“莫高人”接续治沙的成果。
依托“三北”工程,敦煌近十年治理沙化土地35.95万亩;窟区年积沙量较上世纪80年代减少85%以上,从约3000立方米降至不足100立方米,“洞口被埋”已成历史。但威胁丝毫没有消除。全球气候波动带来的极端沙尘和偶发强降雨;高密度参观带来的温湿波动、二氧化碳浓度升高及鞋底尘携入,都影响着洞窟内的微生态。
“酥碱相当于壁画得了癌症。”汪万福说,“环境一旦失控,盐分反复溶解结晶,地仗层酥软粉化,极易复发。这不是修修补补能救的,必须从‘出了问题再抢救’转向‘用监测预警’。”
三年深度调研,人大常委会破题
“约20%的洞窟面临酥碱类病害风险,这是调研中最揪心的问题。”甘肃省人大常委会教科文卫工委综合处一级调研员石立群说,《甘肃敦煌莫高窟保护条例》自2003年3月1日起施行,是甘肃省首部文化遗产地方性法规,当年就把“保护优先、科学定容、分区轮休、限制人数”写进了法条,为莫高窟撑了20多年的法治保护伞。“但随着新时代文物保护工作要求的不断提高,以及石窟寺保护技术、管理体制、文旅融合、数字化建设等方面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现行条例部分条款已难以完全适应当前保护利用工作的需要。甘肃省人大常委会决定自2023年起开展三年深度调研。”石立群说。
问题倒逼修法。甘肃省人大常委会教科文卫工委综合处处长于渤坦言:“此前《甘肃敦煌莫高窟保护条例》侧重宏观禁限,很难涵盖今天的科技保护实践。这次修法,有望把‘预防性保护’与‘数字化管控’写进法条。”
今年5月,在甘肃省文物局网站公开的《甘肃敦煌莫高窟保护条例(修订草案征求意见稿)》中新增“预防性保护”专条,要求管理机构“健全监测预警体系,加强巡查与专项检查,开展文物健康评估”;将“开放管理”法定化,规定“根据文物保护需要动态调整开放洞窟,科学设定游览线路”——让数据成为具有法律约束力的开放依据。
精准保护,检察实践为修法提供参考
记者注意到,在修订草案征求意见稿中,关于“建设控制地带”的规定发生变化——“其范围由省政府确定并公布”的模糊表述,被具体边界范围所取代,明确莫高窟的建设控制地带范围为千佛洞戈壁及其东西两侧山体,并具体描述了四至边界。
这一变化的背后,是三危山下的一场“拉锯战”。曾经有5家石料厂长期在建设控制地带,炸山采石、乱挖乱堆,震动与粉尘影响着莫高窟。尽管有关部门多次作出处理,但违法问题无法彻底解决。
敦煌市检察院检察长王凯军解释说:“不是企业不守法,而是企业办证、开采是在保护条例颁布生效之前,保护红线是后来划定的。而且文体、自然资源、应急、生态4家单位都无权直接关停。”
于渤说,检察机关以公益诉讼破局,不是再罚一次,而是把4家单位拉到一起,以公开宣告检察建议逼出一份带时间表、带安置举措的《关闭退出实施方案》。虽然个案办结了,但“合法审批与保护红线”的制度裂缝还在。这也正是《甘肃敦煌莫高窟保护条例》修订要啃的硬骨头:把空间管制的前置联审、跨部门责任的法定链条、建设控制地带内既有产业的分类退出路径,从“协调默契”升级为“法条硬约束”。
数字空间的“保卫战”同样关键。修订草案征求意见稿新增条款,明确“数据信息、文物数字资源、数字化产品、文化创意产品”依法享有知识产权。2025年4月,敦煌市检察院与天水市麦积区检察院签订《敦煌莫高窟·麦积山石窟文化遗产知识产权检察司法保护合作框架协议》。同年11月,针对多家电商平台售卖《“画”中有话:敦煌石窟百讲》盗版书刊的侵权行为,敦煌市检察院迅速组建专班,在查办案件的同时督促平台下架侵权商品;推动相关部门排查经营主体14家,对4家下达整改通知,实现“发现一处、整改一片”的效果。
于渤表示:“法律的生命力在于实践。正是这些具体的司法案例,为《甘肃敦煌莫高窟保护条例》修订提供了最坚实的事实基础和最迫切的修法动因。”
代表委员说
●当前制造业门类繁多、各行业基础不一,一方面低水平重复建设容易造成资源分散,另一方面复合型人才也处于紧缺状态,导致高质量工业数据少、共享难,制约了人工智能模型训练效率与泛化能力提升。对此,全国人大代表、中国电气装备集团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张帆表示,提升科技创新效能需要整合资源力量,构建政府引导、市场主导、多方协同的工业数据集共建机制,创新数据交易和收益分享模式,突破区块链等关键技术瓶颈,推动人工智能和制造业双向赋能、互促共进。建议联合共建行业人工智能创新中心,协同打造行业垂直大模型,多措并举共建高质量的工业数据生态,加快人工智能复合型人才培养。
●目前,保障残疾人体育权利的法律制度比较完善,但仅靠残联组织开展的群众体育活动,从力度和覆盖面上难以满足残疾人日益增长的体育健身需求。全国人大代表、湖南省残联副理事长(兼)文晓燕建议,着力推动全民健身战略中相关涉残法规政策落实落地,进一步完善保障措施;在工作机制上促进残疾人融入全民健身大局,各级政府应将残联组织作为本级政府全民健身协调工作机制成员单位,通过制度性安排,使残联组织能够及时为残疾人发声,精准反映残疾人需求,并积极配合各级行政部门为残疾人参与全民健身提供便利条件;加大残疾人社会体育指导专业队伍建设力度,不断提高残疾人科学健身指导服务的覆盖面和可及性。
●饲草产业在我国的发展还处在初级阶段,制约着我国现代畜牧业的发展。全国政协委员安润生建议,一是政府与行业协会合作制定修订饲草生产、加工、储存、流通、销售等各环节的全国性标准。二是推进草种领域关键核心技术攻关,加大人才引进培育政策扶持力度,建设饲草育种全国重点实验室等科技创新平台。三是设立专项资金用于饲草生产、加工和推广,积极落实财政奖补专项资金及适宜的财税优惠政策,扩大先进饲草机械补贴范围。四是重点推动内蒙古、新疆、甘肃、陕西等西北地区“新能源+环境治理+现代化设施牧业”一体化项目建设。积极培育新型科创企业,大力扶植智慧饲草相关科技企业上市。
●长护险需要扩面、提质、增效,创新完善保险资金筹措体系,推动全社会应保尽保。全国政协委员曹阿民建议,一是进一步加强顶层制度设计,指导完善长护险稳定筹资机制。鼓励通过个人缴费、财政补助、医保基金适当划转等多渠道筹集资金,鼓励更多商业保险企业开发差异化、针对性的险种,发展与长护险有机衔接的商业护理保险。二是适应人口与社会发展趋势,完善长护险服务内容,量力而行扩大覆盖人群。将特殊人群优先纳入保障范围,持续加大对农村地区长期护理服务的政策支持和资金投入。
陈天竺:在字里行间守住敬畏
“敦煌文化本身已经足够动人,它不需要我们添油加醋,更不需要为了流量去‘重塑’它。”近日,全国人大代表、读者杂志社总编辑陈天竺在接受采访时,谈起编辑《读者·敦煌号》时的一个插曲。
陈天竺回忆,在一篇讲述壁画保护技术的文章中,初稿用了“复原”一词。“看起来理所当然——壁画破了,修好它,让它‘复原’。但在校对环节,我们卡住了。”她说,有编辑敏锐地指出,在文物修复领域,“复原”暗含“恢复到最初状态”之意,但这在莫高窟几乎是不可能完成的任务。
“历经千年,颜料、地仗早已发生不可逆的变化。我们能做的,只有‘加固’和‘延缓损毁’。”她解释道,专业的做法是使用最稳定的材料,把正在剥落的颜料固定住,把扩大的裂隙收窄,让壁画在现有状态下尽可能长久地留存。为了确保用词准确,团队反复核对资料,斟酌了整整两天,还专门请教了敦煌研究院的专家。
“敦煌研究院的专家表示,‘复原’一词在文物保护语境中存在歧义,专业规范的表述为‘现状保存’‘保护修复’,应避免使用易引发误解的词语。”陈天竺说,这不仅仅是一个词的修正,更是对职业操守的遵循和对历史的敬畏。“出版人对‘准确’的坚守,从来不是简单的文字游戏。一个词的偏差,可能就是对千年文明的一次误读。”
今年9月,甘肃省人大常委会拟审议修订《甘肃敦煌莫高窟保护条例》,并为制定《甘肃麦积山石窟保护条例》展开深入调研。作为全国人大代表,陈天竺将这种对文字的校准、对历史的敬畏延伸到了代表履职中。
“让敦煌从岩壁上走下来,走进人的心里,每一步,都必须是它本来的样子。”陈天竺说,“法律把‘保护第一’这道门锁死,我们才能在文字里、在传播中,守住‘不媚俗、不误读’的底线。”
汪万福:敦煌保护与自然保护密不可分
电脑屏幕上,一帧显微影像令人心惊:在被放大了300倍的画面里,一只昆虫腿上密密麻麻布满的倒刺,正从壁画表面刮下沙石微粒。
“看似不起眼的昆虫,一旦落下,就会在壁画上留下划痕、带走渣土。”全国人大代表、敦煌研究院保护研究部副部长汪万福指着屏幕向记者介绍。自1996年莫高窟首次发现蛾类成虫起,他便将工作重心从“被动修复”前移至“预防性保护”,用仿生学与高速摄像还原损伤机制。
1998年,莫高窟第98窟壁画表面长出白色菌斑,鉴定结果竟是大肠杆菌,DNA特征直指人为活动。“人流量大,湿度就高,微生物便乘虚而入。”那次发现让汪万福意识到:文化遗产保护与自然保护密不可分。
“酥碱是壁画的癌症。”他说,环境失控会导致地仗层酥软粉化。为此,他主导建起莫高窟区域大环境—窟区、小环境—洞窟及微环境三级实时监测预警平台;当洞窟二氧化碳含量超1500ppm、湿度超62%即触发预警,必要时闭窟。如今,莫高窟日接待量严格控制在6000人以内,哪个洞窟开放,全由数据说了算。
“莫高窟最大的威胁是风沙流,几代敦煌人都在与风沙赛跑。”汪万福说,他进入敦煌研究院的第一份工作就是到崖顶固沙。那时,莫高窟年清沙量有三四千吨。经过几代人近80年的努力,莫高窟身后,方圆1公里的沙漠已经被固化,窟前积沙量削减了85%以上。
敦煌研究院统筹莫高窟、麦积山、炳灵寺三处世界文化遗产,东西跨度1600余公里。风沙、洪水、生物等因素的叠加,使保护难度越来越大,预防性保护愈发受到重视。汪万福在列席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文物保护法时提出诸多建议,推动预防性保护入法,呼吁确立“文物DNA”,让普查、追索更加精准。
“敦煌不是孤立的展品。它与沙、与水、与人共生——立法把这套共生关系理清楚,才是真正的保护。”汪万福说。
姜晓琴:把敦煌“寄”给世界

7月10日,《甘肃敦煌莫高窟保护条例》(修订)立法调研座谈会在敦煌研究院举行。
“现在正值旅游旺季,每天要寄出大量明信片。”近日,在接受记者采访时,甘肃省人大代表、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甘肃省敦煌市分公司揽投部经理姜晓琴拿起印有飞天图案的明信片说,一枚枚“敦煌莫高窟”纪念邮戳在此盖下,随信笺寄往世界各地。
作为土生土长的敦煌人,姜晓琴在邮政一线多年,对敦煌文化热度有着切身体会。继1996年发行《敦煌壁画(第六组)》邮票后,莫高窟题材时隔24年推出新作。此后九色鹿、彩塑系列相继发行,敦煌元素又多次出现在特种邮资及文创选题的视觉语言中。
“邮票是世界‘通用货币’,也是行走的‘国家名片’。”在姜晓琴看来,遍布景区的6个主题邮局不仅是旅游打卡点,更是将敦煌文化寄往全球、送到游客掌心的枢纽。
常年奔波在一线,姜晓琴不仅熟悉每一条投递路线,在忙碌的间隙,她还把同行们关于“小区禁入、无处歇脚”的吐槽认真记下,带到了人代会审议现场。在相关部门推动下,如今在敦煌,不少小区都开通了“快递友好通道”,劳动者驿站也多了起来,曾经梗阻的“最后一公里”顺畅了。
2020年全国最佳邮票评选颁奖活动在敦煌举行后,邮件量暴增,姜晓琴和同事连轴转了近一个月。“一枚小小邮戳能让全球邮迷惦记,文化传播的热度可见一斑。”她自豪地说。
目前,甘肃省人大常委会拟审议修订《甘肃敦煌莫高窟保护条例》。姜晓琴说:“邮政不仅是搬运工,更是文化的‘信使’。”她建议进一步规范敦煌市的6个主题邮局建设,利用数字化手段提升寄递效率,让这张“国家名片”更精准、更鲜活地抵达每一位收信人手中,使敦煌之美走进更多寻常百姓的案头和心间。
杜永卫:千年彩塑需活态传承
“红柳作骨、麦草为筋,层层塑造、精心彩绘——这套工序急不得,也省不得。”在甘肃省敦煌市莫高镇莫高里工匠村,甘肃省酒泉市人大代表、敦煌彩塑制作技艺省级代表性传承人杜永卫摩挲着湿润的泥胎说。1977年,17岁的他因美术功底出众,被选中进入敦煌研究院,师从雕塑家孙纪元。
“师父传下的不只是手艺,更是一种敬畏——守住匠人底线,手艺才能代代相传。”1983年从中央美院深造归来,杜永卫编撰了《莫高窟彩塑艺术》,并提出用玻璃钢复制彩塑,解决了彩塑文物出国展览的难题。
“我们是幸运的,2000年后为保护需要限制进入莫高窟,我们成为最后一批能实地临摹的人。”杜永卫感叹,古代匠人将技艺与情怀融入泥胎,因此彩塑是有温度的生命体。他通过残损处的草秆推断古人用芦苇捆扎骨架,证实黏土源自本地。这些细节,不亲手摸过、亲眼看过,永远不知道。
2007年,敦煌彩塑制作技艺入选甘肃省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传承的重担落在杜永卫肩上。眼见古法技艺日渐式微,2018年,他作出了一个大胆的决定:变卖家产,投入近千万元,将莫高窟山下的一处荒废旧址,打造成集研究、传承、研学于一体的莫高里工匠村。
“当时很多人不理解,但我知道,只有让技艺走出洞窟,那份独属于手工的‘神韵’才能活下去。”如今,工匠村成了敦煌文旅新地标,不仅盘活了周边乡村业态,还带动了村民就业增收。
谈及《甘肃敦煌莫高窟保护条例》修订草案,杜永卫建议:“在坚守‘保护第一’的前提下,法规应明确扶持民间研修基地。”他坚信,唯有让民间力量向阳生长,千年彩塑才能真正扎根民间,实现生生不息的活态传承。
来源:检察日报·要闻版
检察日报·声音周刊
首席记者:谢文英
全媒体记者:南茂林
拿什么留住“看得见的乡愁”?
福建:制定条例破解华侨历史文化遗存保护难题
“不知何时起过火,好几幢侨厝被熏得焦黑,彻底坍塌在地。它们的主人久居海外,这片废墟一直无人问津。”福建省人大代表、泉州市文物保护中心世界遗产部部长苏志明在近年来参与福建省晋江市侨厝普查时,在梧林传统村落目睹了令人心碎的一幕。
福建,全国著名侨乡。2000多万闽籍乡亲遍布世界,留下了丰富而珍贵的华侨历史遗存,包括华侨的故(旧)居、祖厝、宗祠和侨批、族谱等文献资料等。这些建筑与文献,是广大侨胞“看得见的乡愁”,是家国情怀的物质载体。然而,岁月侵蚀下,这些承载“根”与“魂”的遗存,正普遍面临三重困境:产权复杂致修缮无门,资金匮乏使保护乏力,活化无路让记忆尘封。
“文化遗产是老祖宗留下来的宝贵财富,要保护好、传承好。”2024年10月,习近平总书记在福建考察时的重要讲话,为八闽大地文化遗产保护工作指明了方向。他同时强调,要“依托宗亲乡亲、祖地文化等纽带广泛凝聚侨心”。
如何回应总书记的殷殷嘱托,留住乡愁、凝聚侨心?这是摆在福建面前的一道时代课题。
立法:源自现实的迫切呼唤
“调研时,看到很多珍贵侨厝因长期无人管理,在风雨中剥蚀,很心疼。”福建省人大常委会侨(台)工委业务一处处长陈义坦言。更棘手的是法律的“真空”——大量侨厝既非文物也非历史建筑,长期处于“不保不拆”的灰色地带,而基层工作者也经常感觉自己的工作“名不正言不顺”。
苏志明对此深有体会。他曾亲历侨乡旧城改造中的激烈争论:面对大量侨厝,是保是拆?一位老华侨的恳求让他记忆犹新:“只要老宅能留下,我愿交给政府。只希望有生之年,还能看到这条回家的‘根’。”
民有所呼,法有所应。福建省政府侨办相关负责人指出,立法保护是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要求、打好新时代“侨牌”的具体举措,对维系侨胞精神血脉、凝聚侨心具有重要意义。
今年3月27日,《福建省华侨历史文化遗存保护条例》(下称《条例》)经福建省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一次会议表决通过,今年7月1日起开始施行。《条例》的诞生,不仅填补了国内该领域的立法空白,更是一次践行全过程人民民主,以法治力量安放乡愁、凝聚侨心的生动实践。
破题:直面保护责任与资金的痛点
《条例》的制定过程,也是破解难题的过程。
“权属复杂、多代传承,部分业主保护意识薄弱,给遗存认定和保护带来不少困难。”条例调研论证时,相关部门道出了现实保护中的无奈。对此,《条例》创设保护责任人制度,明确了列入名录保护的遗存,所有权人、使用权人为第一保护责任人,政府承担兜底责任并配套相关支持措施,让“谁来管”有了答案。
钱从哪里来?修缮费用动辄百万元,是横亘在前的另一座大山。审议中,多位人大常委会委员也呼吁引入市场活水。经过充分调研论证,条例最终明确“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建立多元化经费保障机制,探索运用市场化方式引导社会资金投入”,为传承利用提供坚实支撑。而早在《条例》出台前,泉州市鲤城区检察院在“施琅故宅”案中就在这方面进行了创新探索。面对私有产权文物“业主无力修、政府不便修、文物等不起”的问题,检察机关推动建立了“文物+保险+服务”机制:政府投保,保险公司不仅管理赔,更负责日常巡查与预防性保护,将工作重心从事后补救转向事前预防。这一成功探索,是《条例》相关制度设计的生动注脚。

2025年9月1日,福建省人大常委会调研组到泉州调研《福建省华侨历史文化遗存保护条例》立法工作。
深化:让华侨历史文化遗存“活”在当下
“利用就是最好的保护。”《条例》设专章鼓励传承利用,推动华侨历史文化遗存融入当代生活。
晋江市检察院在不断探索中,不仅成功保留了一座濒临拆除的“番仔楼”,还以此推动全市656栋涉侨建筑系统建档,建立长效保护机制,实现了从“办理一案”到“治理一片”的良好效果,是对《条例》协同治理与活化利用理念的一次成功实践。
为打通各地保护华侨历史文化遗存的信息孤岛,《条例》明确规定:必须建立全省统一的数字化平台。“全省统一标准,便于管理。”陈义解释说,其意义远超管理本身。未来,海外华裔青年轻触屏幕,便可沉浸式“走进”从未谋面的祖厝,阅读数字化的侨批,感悟全景式“乡愁”。
福建省人大门户网站还开通了“侨台资讯”专栏,提供即时便捷的信息服务,通过数据流搭建新的桥梁纽带,真正体现了“凝聚侨心”的立法本意。
林尧代表:一剂“良方”护文脉
“这些老房子,就像有疗效却进不了药方的草药,太可惜了。”走访调研时,面对斑驳的侨厝,一位老侨务工作者的话刺痛了全国人大代表,福建中医药大学教授、博士生导师林尧。
长期深耕中西医结合领域的他敏锐地认识到,这些承载着家族记忆与奋斗史的华侨建筑,并非简单的“年老体衰”,而是深陷管理无力的问题之中,单一的物理修缮已无力回天,唯有全链条的制度介入才能阻断其衰败的进程。
习近平总书记强调,“文化遗产是老祖宗留下来的宝贵财富,要保护好、传承好。”在林尧看来,遍布侨乡的遗存正是这样的无价之宝,是联结海内外同胞的精神纽带。保护它们,就是在守护华侨爱国爱乡的赤子之心,是凝聚侨心侨力的根基。
在十四届全国人大二次会议上,林尧郑重提交了关于立法保护华侨历史文化遗产的建议。他呼吁建立覆盖普查、认定、保护、利用的全链条法治体系,为散落的珍宝建立权威的保护名录,明确各方守护责任,让保护工作从“靠情怀”走向“靠制度”。
令他欣慰的是,家乡福建率先迈出了关键一步。《福建省华侨历史文化遗存保护条例》将他建议中的核心思路转化为清晰可行的制度设计。
“中医药讲究‘固本培元’。立法保护,就是为侨乡文脉‘培元固本’最关键的一步。”林尧说。他相信,当法治的根基牢固,侨乡的文化之树必将更加枝繁叶茂,让跨越山海的乡愁永远有枝可依、有根可寻。
如今,他依然关注着国家层面的立法进程,期待这张源自基层实践的“法治良方”,能够守护更多散落在山河之间的“活态乡愁”。
翁祖铨代表:数字心桥,让乡愁永远在线
晨光清澈,茶香袅袅。全国人大代表,福州大学生物科学与工程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翁祖铨端起白瓷茶杯,又轻轻放下——这是福建人谈事的习惯,一杯清茶,万千心事。
“我外婆总对着一张小学毕业照,念叨几位东渡的同窗。她说要去寻,却终究未能成行。”他轻声叹息,“一张照片,隔着一片海,成了一生的惦念。”
在侨乡福清调研时,翁祖铨见过太多相似的“断线”。一个洋留守儿童用纯正乡音问他:“叔叔,我可以在家乡高考吗?”孩子眼中的茫然,深深触动了他——无数侨胞的归途,竟卡在信息的断层里。他意识到,习近平总书记强调的“共同的根、共同的魂、共同的梦”,需要一条畅通无阻的“信息路”来连接与维系。
“保侨厝是守根,通数据是连脉。”2023年,翁祖铨向十四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提交了《关于加强侨务信息化的建议》,呼吁编织“全国侨务一张网”,让国家的涉侨政策精准抵达,让寻根有迹可循。
建议落地生根。2025年,翁祖铨开始为侨企营商环境奔走。协调会上,他列举了海外侨商资金回流受阻,甚至因不熟悉法规而踩入“洗钱”陷阱的案例,言辞恳切:“守护好他们的事业,就是守住他们与祖国最现实的纽带。”
如今,《福建省华侨历史文化遗存保护条例》将“数字化平台”写入法条。翁祖铨仿佛看到,在不久的将来,华裔青年轻触屏幕,便能定位祖厝、云览侨批、匹配商机。这张用数据和智慧编织的网,连通的不仅是信息,更是千万侨胞心中那条通往“家”的路。
苏志明代表:为侨厝寻找法律“屋檐”

苏志明代表参与编制保护规划、争取专项保护资金的晋江梧林传统村落在夜色中熠熠生辉。
午后,阳光照进陈光纯故居的天井。福建省人大代表、泉州市文物保护中心世界遗产部部长苏志明,带记者走进利用民居改造的“泉州市档案馆侨批分馆”。在展柜里,历经百年的侨批字迹清晰。“每封信,都是一条回家的路。”他轻声说。
“在这片区域里,陈光纯故居的主建筑和小姐楼的产权比较复杂,各方经过多次谈判,最后商定通过以租代修的方式进行活化利用。”苏志明指着身后的民宿说,为抢救这片侨厝,谈判拉锯了一年多。“那种辛酸和无奈,是看着历史在眼前碎掉,却不知从何捡起。”
正是这种无力感,以及2025年1月《泉州市华侨历史遗存保护条例》的实施,让苏志明在2025年福建省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上发出疾呼:尽快从省级层面为华侨历史文化遗存立法!他建议对全省的华侨历史文化遗存进行普查,完善法规、盘活资源,让保护工作有法可依。
作为福建省人大侨台外事民族宗教委员会委员,苏志明带着“陈光纯们”的故事参与立法。他坚持,法律条文必须能解开“产权复杂”“资金匮乏”“活化无门”这些死结。最终通过的《福建省华侨历史文化遗存保护条例》吸纳了建立保护名录、探索多元化保障等核心建议。
如今,修缮后的陈光纯故居,已成为侨批馆与特色民宿。古老建筑在活化利用中重获新生。“法律给侨厝搭建了遮风挡雨的‘屋檐’。”苏志明说,“希望通过自己的履职,让散落的记忆在法治的轨道上各有归处,让厚重的乡愁得以安放。”
吴增代表:当季风又起时
每年春秋,当熟悉的季风拂过福建省闽清县坂东镇,总有一些身影如期而至。
身为归侨的福州市人大代表、闽清县池园镇芝山模具厂技术管理员吴增对其中一位吴姓老先生印象尤深。“他76岁了,每年都回来捐善款。”吴增说,老人甚至带着女儿、孙女一起返乡,教她们说家乡话。“他们最挂念的,永远是那座老宅。那是他们和故乡之间,一条看得见、摸得着的根。”
正是这份对“根”的牵挂,让吴增在参加审议闽清县检察院工作报告时,内心被深深触动。报告里提到,检察机关通过公益诉讼,推动了侨领黄乃裳墓园的保护。他的目光随即投向了与墓园同在一村,却已墙倒瓦落的黄乃裳故居。
黄乃裳是著名爱国侨领,曾带领乡亲远渡南洋,拓荒创业,其故居是华侨奋斗史的鲜活见证。2025年,吴增提出关于系统保护黄乃裳文化遗产的建议。这份建议很快得到回应——一场检察公益诉讼听证会随即召开。会上,吴增动情地说:“修复故居,不只是修房子,更是要激活历史,让先辈‘开拓、奋斗、爱国、爱乡’的精神活起来,去滋养后人。”检察机关经扎实调查,向相关部门发出检察建议,有效推动了修缮资金与工程的落实。
那段时间,吴增和侨眷人士常去修缮现场,看着工人们精心“修旧如旧”。最让他感到宽慰的,是听到海外侨胞的反馈:“家乡没有忘记我们的先人。”
如今,修缮一新的黄乃裳故居已成为“养正课堂”。新一代侨胞可在这里寻根谒祖。更让吴增充满期待的是,《福建省华侨历史文化遗存保护条例》即将施行。他相信,当法治的根基深深扎下,尽管季风年年依旧,游子的乡愁将不再飘零。
来源:检察日报·要闻版
检察日报·声音周刊
首席记者:谢文英
全媒体记者:张子璇 张仁平
通讯员:黄少华 房燕瑜
每一个奋斗者的尊严都应被呵护
安徽:为新业态劳动者权益保护筑起法治屏障
“2024年以来,安徽省检察机关持续加大公益诉讼检察监督办案力度,有力维护了新业态劳动者合法权益,并助推安徽省人大常委会出台《安徽省新就业形态劳动者劳动权益保障规定》,写入检察监督条款。”日前,记者在安徽省检察院采访时,该院公益诉讼检察部主任徐芳介绍说。
徐芳提到的《安徽省新就业形态劳动者劳动权益保障规定》(下称《规定》),是全国首个关于新业态劳动者权益保障的地方性法规,由安徽省人大常委会制定并于2025年9月1日起实施。该《规定》对检察机关在保护新业态劳动者权益方面依法开展法律监督进行了明确。
安徽省检察院民事检察部副主任刘小勤告诉记者:“在该地方性法规征求意见过程中,我院结合近年来在保护新业态劳动者权益方面的办案实践,提出了具体的修改建议。收到此建议后,安徽省有关部门高度重视,专门上门征求意见和进行磋商,并最终在提交的审议稿中予以合理吸纳。”
“将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写入新业态劳动者权益保障的地方性法规,这在全国尚属首次,充分体现了安徽省人大常委会对检察工作的关心支持和对近年来安徽省检察机关积极稳妥探索开展新业态劳动者权益保障司法实践的充分肯定,为全省检察机关依法、精准、规范保护新业态劳动者权益提供了重要依据,同时也赋予了全省检察机关更重的职责。”徐芳说。
记者在采访中了解到,在省级层面的推动下,目前安徽省已实现“工会+检察”协作机制三级全覆盖。检察监督与工会劳动法律监督的双向赋能,促进了新业态劳动者合法权益的“硬保护”。某外卖平台兼职骑手陈某在配送外卖途中,不幸与聂某驾驶的小型汽车发生交通事故。经公安机关调查认定,聂某负本次事故的全部责任。经鉴定,陈某因道路交通事故致十级伤残。此后,双方围绕伤残赔偿等问题多次协商无果。天长市总工会依托“工会+检察”协作机制向天长市检察院移送线索后,该院迅速启动维权绿色通道,积极协助陈某收集证据材料,指导其提起诉讼。经天长市检察院支持起诉,法院审理认定陈某因本次事故造成损失合计15万余元,各赔偿项金额均未超出交强险责任限额,依法判决由某保险公司赔偿陈某15万余元。
除民事支持起诉外,安徽省检察机关还聚焦劳动关系认定、社会保险保障、劳动安全卫生保障等领域,通过公益诉讼检察监督为新业态劳动者维权提供了丰富的司法实践样本。2025年5月,利辛县检察院针对辖区8家快递和外卖服务企业未向社保部门申请办理社保登记、未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或未全部为职工缴纳社会保险等违法情形,向相关部门制发检察建议,推动8家新业态企业全部申请办理企业社保登记,与900余名老员工补签劳动合同、与36名新入职员工签订劳动合同,为212名快递员、外卖员购买了社会保险。
“检察机关通过制发检察建议,推动用工单位履行劳动者权益保障主体责任,切实为新业态劳动者解决了实际困难。”全国人大代表、安徽广播电视台文化演艺中心副总监吕卉对此点评道。
张莉代表:不能让他们流汗又流泪
午后,会议室里,全国人大代表、安徽电气工程学校党委书记张莉指尖摩挲着一本夹着便签的厚厚的笔记本,封面已微微发卷。“你看,这些都是新业态劳动者的心事。”她向记者展示笔记本,密密麻麻的字迹间夹着几张便签,那是外卖骑手、快递员随手写下的诉求。
谈及履职初心,张莉想起去年盛夏的一个雨天:“当时雨很大,小区门口一名外卖骑手浑身湿透,顾不上擦雨水,一边看派单一边跺脚。”她语气心疼,“我问他急什么,他苦笑着说‘超时要罚,没保险,摔了只能自己扛’,这句话重重压在我心上。”
风里来雨里去的身影,张莉见过太多次。穿梭在街巷、抢在红绿灯前、手机里不停跳着派单提醒……这群新业态劳动者,用奔跑撑起城市烟火,却常常在权益保障上被“慢半拍”。
她指着笔记本上的记录,语气笃定:“我走访了多个社区、外卖集中点的几十名新业态劳动者,这样的情况不是个例。我下定决心,要为这群奔跑者撑起一把坚实的法治保护伞,不让他们流汗又流泪。”
“履职,就要把调研做深、把民意摸实。”张莉告诉记者,她利用休息时间走进外卖站点、快递网点,和外卖小哥们拉家常,又走访人社、检察等部门,梳理堵点难点。
带着扎实的调研成果,2025年全国两会上,张莉领衔安徽团30位代表提交议案,呼吁加快制定检察公益诉讼法。同年10月,十四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八次会议初次审议检察公益诉讼法草案时,她再次坚定发声:“建议在‘安全生产’之后,增加‘劳动者权益保障’作为独立的公益诉讼领域。”
她解释,检察公益诉讼在保护特定群体合法权益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恰好能破解普遍性、系统性的劳动者权益受损难题。“把这一领域写入法律,不是一句空洞的口号,而是要让每一位风雨兼程的奋斗者,都能感受到法治的温度,拥有实实在在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张莉说。
连任代表以来,张莉履职不停:推动儿童票按年龄划分、规范儿童食品标准、关注农膜污染、守护农村妇女权益。“我参与提交的议案和建议,都是民生关切的‘小事’,但群众的小诉求,就是我履职的大事情。”她笑着说。
如今,在张莉的持续推动下,新业态劳动者权益保障正逐步纳入法治轨道。“我期待着在检察公益诉讼法草案二审稿中看到积极变化,让这项制度在守护绿水青山、舌尖安全的同时,也成为万千劳动者权益的坚实‘司法盾牌’。”谈及未来,张莉眼中有光。
杨苗苗代表:让奋斗者更有底气
“同为驾驶员,我特别能理解他们的辛苦。”在近日的采访中,刚刚结束107路公交营运任务的全国人大代表、安徽省蚌埠市公共交通集团有限公司107路驾驶员杨苗苗告诉记者,她十分关注新业态劳动者的工作与生活。
在与网约车司机、外卖骑手交流中她发现,工作时长超标、休息权得不到保障、交通安全风险高是最突出的问题。为了多接单、多增收,不少网约车司机连续驾驶不休息,外卖骑手、快递员骑行速度过快,极易引发交通事故,而事故后的权益保障更是让他们忧心忡忡。
令杨苗苗欣慰的是,2025年7月,安徽省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17次会议通过了全国首部专门针对新业态劳动者权益保障的省级地方性法规,为这一群体撑起法治保护伞。“此前劳动法规难以覆盖新业态就业人员,他们维权无门、缺乏依靠。这部法规填补了制度空白,明确了新业态劳动者的劳动权益,不仅为他们送去了安全感,也为全国新业态劳动者权益保障立法提供了‘安徽经验’。”杨苗苗话语里满是认可。
她在持续调研中发现,法规知晓度低是当前推进权益保障工作的最大堵点。“多数新业态劳动者整天忙于奔波,没有时间和渠道系统学习法规内容,即便权益受损,也不知道如何运用法律武器维权。”结合自身履职经验,她给出明确建议:一方面要加大宣传力度,通过短视频、微宣讲等轻量化、易传播的形式,走进快递站点、网约车平台开展精准普法;另一方面,人社、工会、交通等部门工作人员要先学先用、熟练掌握法规,在劳动者维权时第一时间提供专业法律支持。
在杨苗苗看来,权益保障实践中,检察机关的作用尤为关键。她建议,检察机关应加强与人社、工会、交通等部门的协作联动,建立线索快速移送反馈机制,拓宽维权线索来源。同时,加大司法救助与法律援助力度,重点帮扶困难新业态劳动者,定期发布典型维权案例,让法治保障更直观、更易懂。
“作为人大代表,我就是基层劳动者的‘代言人’。”采访尾声,杨苗苗坚定地表示,未来她将持续深入新业态劳动者群体,倾听诉求、收集民意,把一线声音转化为建议议案。同时主动担当普法使者,向身边的网约车司机、快递骑手宣传权益保障法规,让每一位新业态劳动者都能安心工作、放心奋斗,在城市发展中收获更多幸福感与获得感。
李全代表:把法治温暖送到骑手身边
“算法能多些温度吗?差评能多些包容吗?新业态劳动者的社保,能有个明确说法吗?”面对记者采访,安徽省人大代表,合肥市庐阳区海棠街道清华社区党委书记、居委会主任李全语气恳切,“这些问题,我每天都在琢磨,放心不下。”
清华社区地处城区,快递、外卖驿站遍布辖区,李全上下班、走访入户时,总能看见风里来雨里去的新业态劳动者。他们撑起了城市烟火,却常陷入维权困境,这份反差,让身为人大代表的他格外揪心。
谈及发声契机,李全语气沉了下来,缓缓回忆:“真正触动我的,是两桩小事。一次刷视频,看到一名外卖小哥跪在小区门口,一遍遍求保安开门,就怕超时被罚款,那卑微的样子,我看了心里发酸;还有一次,听朋友说起,一位年长的骑手,因为送餐迟到几分钟,上门致歉时几乎屈膝恳求顾客撤销差评,就为保住那点辛苦钱。”
“他们靠自己的力气挣钱,不该活得这么憋屈。”于是,李全放弃休息,多次走进驿站,和骑手们拉家常,记录下他们的诉求。“平台算法严苛、劳动关系模糊、社保缺位……这些都是实打实的难处。”他告诉记者,正是这些来自街头巷尾的声音,成了他建言献策的底气。
2024年安徽省两会上,李全带着沉甸甸的建议参会,呼吁明确平台用工关系、优化算法规则、保障新业态劳动者权益,建议接地气、戳痛点,得到相关部门重视。2025年9月1日,《安徽省新就业形态劳动者劳动权益保障规定》正式实施,其中就检察机关在保护新业态劳动者权益方面依法开展法律监督加以明确,这让他倍感振奋。随后,他多次积极参加检察机关开展的普法宣讲,把法治温暖送到骑手身边。
身为社区党委书记,李全的履职不局限于一个领域,“我在社区干了十几年,深知社区工作就是围着群众转,群众反映的每一件小事,都得用心抓实办好。如整治共享单车无序投放、呼吁公立医院延长就医停车免费时长等。”他笑着细数。
“人大代表不是荣誉,是群众的代言人。”李全对记者说,他会继续扎根基层,紧盯权益保障法规落地,持续为奔波者发声、为民生福祉奔走,用履职担当让每一位劳动者都被温柔守护,让城市更有温度、民生更有质感。
张兵代表:当好“快递员代表”
清晨的安徽省淮南市潘集区快递网点,分拣、派件的忙碌声此起彼伏,记者看到,安徽省人大代表、淮南硕鼎供应链有限公司(圆通速递潘集分公司)经理张兵的身影穿梭其中。深耕快递行业十六载,他是淮南街巷间的“老快递人”,也是安徽省人大代表中唯一的快递从业者。

张兵代表(左一)走访快递点,收集意见建议。
2023年,张兵当选安徽省人大代表。在此之前,他的工作笔记本里,记满了服务一线的业务细节。当选代表后,这本笔记本成了他收集民情的“随身手册”。快递派送的间隙,他把同行们关于劳动权益保障、工作环境优化的心声一一记下。
履职以来,张兵始终坚守“从一线来,到一线去”的初心。他告诉记者,为了让建议更贴合实际、更具实操性,他走访淮南多家快递网点,与网约配送员、网约车驾驶员等新业态劳动者促膝长谈,系统梳理大家的诉求。“我是快递员出身的代表,最懂同行们的难处,必须要把一线的声音准确传递上去,为大家鼓与呼。”张兵语气诚恳。
2023年1月,在安徽省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上,张兵结合一线调研成果和行业发展现状,提交了关于保障新业态劳动者权益的建议,从明确用工关系与企业主体责任、夯实劳动者基本权益保障,到完善社保体系与维权通道、营造关爱新业态劳动者的社会氛围,建议直击新业态劳动者的急难愁盼,字字句句都凝聚着他对行业的深刻洞察,也承载着万千基层从业者的期盼。
这份扎根一线的坚守与呼吁,终有温暖回响。2025年9月1日,《安徽省新就业形态劳动者劳动权益保障规定》正式施行,其中关于快递员社保保障、职业伤害防护、工作环境优化等核心内容,与张兵的建议高度契合。规定施行后,看着同事们的安全感、幸福感不断提升,张兵满心欣慰:“能为同行们解决实际困难,让他们的劳动得到尊重、权益得到保障,再辛苦也值得。人大代表的责任,就是要当好群众的‘代言人’、行业的‘守护者’。”
来源:检察日报·要闻版
检察日报·声音周刊
全媒体记者:吴贻伙 张子璇 王福兵
“看见”石家河,读懂这部长江史书
湖北:专项立法守护长江中游五千年文明根脉
肃穆神秘的神人头像、灵动飘逸的玉团凤、古朴细腻的红陶杯……今年5月18日,石家河遗址博物馆在湖北省天门市正式开馆,一件件史前文物走出黄土、惊艳亮相。
作为长江中游新石器时代面积最大、等级最高、延续时间最长、保存最完整的史前都邑性聚落遗址,石家河遗址印证了长江流域是中华文明起源的核心区域之一,与上游三星堆、下游良渚遗址遥相呼应,是实证中华五千年文明、勾勒长江文明多元一体格局的核心地标。
“湖北历史文化底蕴深厚、红色资源丰富,要在加强文化资源保护和推动文化创新发展上担当使命。系统推进历史文化遗产保护传承和活化利用,加强长江文明溯源研究和传播展示。”2024年11月,习近平总书记考察湖北时的殷切嘱托,为荆楚大遗址保护传承锚定方向。
如何让石家河遗址被真正“看见”、被永久守护?今年3月1日正式施行的《湖北省石家河遗址保护条例》(下称《条例》),给出了清晰答案。
代表呼吁
催生专项立法
良法善治,源于现实所需。
常年扎根遗址一线的湖北省人大代表、天门市石家河遗址管理处主任邓千武,亲眼见证了诸多文明损耗的遗憾:“石家河遗址面广点多,周边村民在保护区内建房取土、开挖沟渠等活动持续威胁遗址风貌,且长期面临多部门管理但谁都管不透、制度缺乏刚性保障的局面。”
正是基于这份现实需要的迫切,2024年1月,邓千武联合12名人大代表,在湖北省十四届人大二次会议上提出《关于制定〈石家河遗址保护条例〉的议案》,呼吁尽快出台专项保护条例。
湖北省人大教科文卫委员会迅速组建工作专班,联动多部门、文博专家、人大代表深入多地实地调研,全面核实保护内容。2025年初,《条例》制定被纳入湖北省人大常委会年度重点立法项目。“开门立法、广纳民智的全过程推进,让《条例》立足实际、贴合需要、直击痛点。”湖北省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副主任郑文金坦言。
历经多轮审议打磨,2025年11月27日,《湖北省石家河遗址保护条例》经湖北省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一次会议表决通过,自今年3月1日起正式施行。这是湖北首部省级大遗址保护专项法规,共5章40条,系统解答了“保什么、谁来保、怎么保”的核心问题,填补了长江中游史前大遗址保护立法空白。
多元共治
司法力量筑牢文明防线
本次立法最大的创新突破,是跳出单一行政管护模式,构建起“人大立法定规、属地行政管护、检察司法护航”的多元共治新格局。
《条例》第38条明确规定,违反本条例造成石家河遗址严重损害或存在严重损害风险,致使社会公共利益受到侵害的,检察机关可以依法提出检察建议或提起公益诉讼。“这一制度设计,精准补齐行政监管震慑不足的短板,标志着遗址保护从个案监督迈向制度护航。”郑文金说。
法条落地源于实践积淀。早在立法之前,湖北省检察院便部署开展“助力大遗址保护,传承弘扬长江文化”公益诉讼专项监督活动,将石家河遗址列为重点保护对象。该院调研组深入石家河遗址现场,针对土地被非法占用、核心保护区内未经批准违规动土等问题进行案件办理指导,并与相关文物保护部门会商,提出了在多方联动中,检察机关在精准保护、精准监督、精准治理中更好助力石家河遗址保护的意见建议。在多方协力下,检察机关立案办理印信台祭祀遗址核心保护区违建房拆除等行政公益诉讼案件3件,以个案整改破解长期管护顽疾。
“检察机关的类案治理经验最终转化为制度化法条,让《条例》更具实操性、针对性。”全国人大代表、湖北省江陵县疾控中心国家血防基地办主任李霞评价道。
活化赋能
让千年遗址活在当下
光有保护还不够,如此厚重的文明如何更好地被“看见”?《条例》给出了温暖的答案:最好的保护,是让文明永续、让遗产新生。
在坚守不改变文物原状和最小干预原则的基础上,《条例》跳出了“重保护、轻利用”的传统思维,要求遗址博物馆坚守国有公益属性,做好文物收藏和文化内涵展示工作;鼓励运用新技术、新材料、新方法开展数据采集、数字展示和创新利用,丰富文化产品供给,提升参观体验。
教育传承方面,《条例》推动中小学校将石家河遗址历史文化知识纳入教育内容,培育青少年文化遗产保护意识。同时,鼓励社会力量依法参与宣传推介、设施建设、文创开发、产业发展等活动,构建保护与利用良性互动的新格局。
正如邓千武所言,“过去我们只能看见遗址的碎片,有了这部法规,我们才算真正‘看见’了一个完整的石家河,也让后代都能读懂这部长江史书。”
如今,新法已启,石家河遗址保护正式迈入法治化、系统化、常态化的全新阶段。湖北省人大以全过程人民民主的生动实践,探索出一条史前大遗址保护的荆楚路径,让跨越五千年的长江文脉生生不息,代代相传。
方北松代表:文物保护是与时间赛跑
当记者走进简牍修复室时,全国人大代表,湖北省荆州文物保护中心党支部书记、主任方北松正手持细毛笔,小心翼翼地为一片战国竹简清洗去污。水盆中微微泛黄的竹片,在他手中仿佛有了生命。
“文物保护并非简单的一个配方就能解决。”作为从业30余年的“文物医生”,方北松深知每一件文物都有生命,承载着历史密码。然而,当他走出实验室来到石家河遗址现场时,却痛心地发现,这处实证中华五千年文明史的史前城址,正面临一场刻不容缓的“抢救”——核心保护区内村民违法建房、硬化路面,多头管理、权责不清,让遗址保护陷入“想修没钱、想保没人”的窘境。
“‘文物保护’不是一句口号,而是与时间的赛跑。”方北松深知,物理修复治标不治本,唯有法治介入才能筑牢根基。在《湖北省石家河遗址保护条例》(下称《条例》)征求意见过程中,他结合多年文物修复经验,提出多条务实建议:保护对象要涵盖全部历史文化遗物,因为这些遗物承载着文明信息,缺一不可;保护也要兼顾原住民的传统农耕生产,要在文脉守护与日常生产间找到平衡点。
令他欣慰的是,这些来自一线“技术视角”的建议被充分吸纳。更让他振奋的是,《条例》第38条明确写入检察公益诉讼条款,“人大立法+检察监督+技术保护”的机制,让大遗址保护从“靠呼吁”走向“靠法治”。
“法治为文脉‘培元’,技术为文脉‘续命’。”方北松说。如今,石家河遗址博物馆已面向社会开放,石家河国家考古遗址公园正加速建设。作为一名来自文保一线的代表,他希望在法治护航的基础上,继续深耕文物预防性保护与数字化修复技术,为中华文明溯源的“技术良方”不断注入新的力量。
李霞代表:让千年遗址“少生病、不生病”
翻开调研笔记,全国人大代表、湖北省江陵县疾控中心国家血防基地办主任李霞眼前浮现的,是两年前第一次走访石家河遗址时的场景。
“我看到多处遗址因为前期疏于管控,最终酿成了无法挽回的损失,太痛心了。”李霞坦言,让她最揪心的是印信台遗址的历史违建问题,诉求复杂、补偿标准不明,久拖未决。“就像公共卫生领域的‘慢性病灶’,小破坏累积成大损毁。”她形象地比喻。
习近平总书记深刻指出,文化遗产是老祖宗留下来的宝贵财富,要保护好、传承好。保护石家河遗址,就是守护中华文明的史前根脉,为长江文明溯源留住不可替代的实证。
“文物保护和防病治病道理相同,重在源头预防,贵在提前管控。”李霞告诉记者,在《湖北省石家河遗址保护条例》(下称《条例》)征求意见过程中,她结合多年基层工作经验,提出了三条切中要害的建议:分区分类管控,给村民留出生产生活空间;明确补偿机制,不让因保护而受限的群众吃亏;推动文旅惠民,带动大家就业增收。她还特别提到,对遗址区的村民要坚持“底线要刚,保障要柔”,不能搞一刀切。
令她欣慰的是,这些带着泥土气息的建议被《条例》充分吸纳。2025年11月,《条例》由湖北省人大常委会表决通过,于今年3月1日正式施行,成为湖北首部省级大遗址保护专项法规。如今,李霞看到,遗址被无序破坏的现象基本消失,村民们也看到了文旅发展的契机,心态逐渐从被动约束转变为主动守护。
对李霞而言,履职之路还在继续。她将紧盯《条例》落地的“最后一公里”,坚持用公共卫生的“治未病”思维为文脉筑起第一道防线。在她看来,让千年遗址“少生病、不生病”,就是一位疾控战线上的人大代表最深情的守护。
邓千武代表:从石家河看见我们自己
走进石家河遗址博物馆的玉器展厅,湖北省人大代表、天门市石家河遗址管理处主任邓千武指着那枚比一元硬币稍大、造型奇特的玉神人头像,向记者娓娓道来:“想要读懂三星堆,你要先来石家河。这枚阔嘴獠牙、梭形双眼的玉器,造型风格与三星堆青铜人像高度相似,却比三星堆早了上千年,实证了长江流域文明的传承脉络。”

神人头像(出土于石家河遗址谭家岭9号瓮棺)

玉团凤(出土于石家河遗址罗家柏岭)
说这话时,邓千武眼中透着自信——这份自信,源自他对遗址价值的深刻理解,更源自他为之奔走多年的法治守护。
石家河遗址是长江中游地区迄今发现面积最大、等级最高、延续时间最长的新石器时代大型城址聚落。然而,这片承载着厚重历史的土地,一度面临“多部门管理但谁都管不透、制度缺乏刚性保障”的困境。
2017年石家河遗址管理处成立时,邓千武注意到同属史前重要遗址的陕西石峁已获得省级立法保护。2023年,当选湖北省人大代表后,邓千武做的第一件事就是前往陕西石峁、浙江良渚、四川三星堆等地调研,并带领团队拟写了《石家河遗址保护条例》草案。2024年1月,湖北省十四届人大二次会议上,邓千武领衔12名省人大代表联名提交了《关于制定〈石家河遗址保护条例〉的议案》,并附上了这份沉甸甸的草案。他坦言:“非常迫切,要把每一级政府、每一个职能部门应尽的职责,以立法的形式固定下来。”
与此同时,邓千武与湖北省检察院、汉江分院、天门市检察院积极推动公益诉讼协同保护机制条款写入法规。2025年11月27日,湖北省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一次会议表决通过《湖北省石家河遗址保护条例》,亲历表决现场的邓千武激动不已:“现在终于有法可依了。”
“看见石家河,就是看见我们自己。”邓千武对记者说,他正致力于将石家河国家考古遗址公园打造成国家5A级旅游景区。他希望当大家走进石家河,看见的不只是古老的玉器和台基,更是我们共同走过的来路,是文明根脉里那个未曾远去的自己。
戴西霞代表:保护与发展并不矛盾
站在印信台遗址前,湖北省天门市人大代表、石家河镇党委书记戴西霞眼前豁然开朗。4300年前的史前祭祀平台,如今栈道蜿蜒、套缸陈列,而几年前,这里还是一片荒草。
2021年刚来石家河镇任职时,戴西霞就撞上了“老大难”。“印信台地势高,村民种啥啥不收,只能种树。2022年启动遗址建设时,土地流转户极不配合。行政机关劝诫无果后,检察机关依法介入,耐心讲解保护法规,最终取得流转户的配合。没有检察机关,这个项目根本推不动。”戴西霞感慨。
但更深层的矛盾让她揪心,村民为遗址保护付出了30多年的努力,村里的发展却长期受限。“保护很重要,发展也很必须,两者不矛盾。”作为基层人大代表,她只想“守好老祖宗的宝贝,也让乡亲们过上好日子”。
2024年天门市九届人大四次会议上,戴西霞提出调整石家河镇公交线路方便村民出行;2025年天门市九届人大五次会议上,她建议将镇区建设整体纳入遗址公园范围。在《湖北省石家河遗址保护条例》(下称《条例》)征求意见过程中,她反复呼吁:保护不能伤民,要让大家在参与中得实惠。最终《条例》明确,保护管理机构要为周边村民参与保护提供指导,鼓励将遗址保护纳入村规民约,支持村民从事体现遗址文化内涵的服务业。
“保护文物、惠及民生”的双赢愿景,从纸面走向现实。《条例》出台后,戴西霞把学习宣传抓在手上,在镇里定期组织《条例》学习,要求村干部结合工作提前预判问题。她说:“让保护行为有规矩,也要让保护知识用得上。”
如今,印信台旁不少村民开始筹划做导游、开民宿。戴西霞笑着说,她会继续扛牢属地责任,让五千年文脉在这片土地生生不息,也让守护文脉的人看见希望、尝到甜头。
监制:胡兮兮 策划:张梦娇 朱书慧 美编:张天琪 时间:2026年6月10日
北京正义网络传媒有限公司 版权所有
未经授权 严禁转载
京ICP备13018232号-3 |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10120230016 |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京B2-20203552许可证 |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110425 |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京)字第10541号许可证 |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京)字第181号 | 出版物经营许可证京零字第220018号许可证 | 京公网安备11010702000076号 | 网站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10-8642 3089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