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赵,以后一定要遵纪守法,找一份工作,照顾好孩子。”“感谢检察官为我们考虑得这么周全……”6月16日,刚走出看守所的赵某,接到了河南省嵩县检察院刑事执行检察官屈宝民的回访电话。这声感谢背后,是一起搁置三年的刑罚交付执行难题。
2023年3月8日,赵某因犯危险驾驶罪被法院判处拘役三个月,并处罚金1万元。判决生效,收监执行本是法定程序,可一道现实难题横亘在前——赵某是两名未成年子女的唯一实际抚养人,其父母早逝,妻子患有严重智力障碍,家中再无近亲属能承担监护责任。彼时,法律层面对判处监禁刑罚且系未成年子女唯一抚养人罪犯的收监执行问题未作出明确规定,考虑其家中的实际情况,相关部门只能暂时通过不定时联络赵某掌握其动向的形式将收监搁置,刑罚交付就此卡在了“最后一公里”。
转机出现在今年1月,嵩县检察院在开展判处监禁刑罚罪犯未交付执行专项清查工作中,发现了这起案件。办案检察官第一时间调阅刑事判决书、执行通知书及全部卷宗,确认判决合法有效、收监条件具备。随后,检察官到赵某户籍地所在村委会开展实地走访。
“自从出了这件事,我哪里也不敢去,干活确实不方便。我也想把这件事快点了结,但家里没其他劳动力,我要是进去了,娃子们咋办……”面对检察官,赵某满脸愁容。为有效打通刑罚执行堵点、破解监护安置难题,2月,检察机关依据2025年1月1日起施行的“两高两部”《关于规范判处监禁刑罚罪犯交付执行工作若干问题的意见》规定,主动对接法院、公安、民政、乡镇政府、村委会,反复沟通监护安置方案,经协调,最终确定由赵某的兄长担任临时监护人。同时,检察机关联动民政部门,为两个孩子制定帮扶措施。
3月16日,检察官对赵某开展释法说理,从司法裁判的严肃性、拒不配合的法律后果详细讲解了相关法律法规,并介绍了子女安置的具体保障细节。听完检察官的耐心劝导,赵某当场表示自愿配合收监。3月17日,在检察机关全程监督、多部门协同联动下,嵩县看守所依法对赵某收押执行刑罚。

北京正义网络传媒有限公司 版权所有
未经授权 严禁转载
京ICP备13018232号-3 |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10120230016 |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京B2-20203552许可证 |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110425 |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京)字第10541号许可证 |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京)字第181号 | 出版物经营许可证京零字第220018号许可证 | 京公网安备11010702000076号 | 网站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10-8642 3089
北京正义网络传媒有限公司 版权所有
未经授权 严禁转载
京ICP备13018232号-3 |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10120230016 |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京B2-20203552许可证 |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110425 |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京)字第10541号许可证 |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京)字第181号 | 出版物经营许可证京零字第220018号许可证 | 京公网安备11010702000076号 | 网站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10-8642 308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