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隐身跨县送货的社矫对象被警告
时间: 2026-10-20 14:35   作者:戴小巍 邓玉玲 于诗祺  
新闻来源:检察日报(正义⁺)客户端

  “手机长时间关机,本身就是违规信号,必须立即核查。”湖北省恩施市检察院刑事执行检察部在开展涉企社区矫正对象外出活动规范化专项检察监督中,敏锐地排查出社矫对象关机“隐身”、跨县送货不报备的违规线索,依法向社区矫正机构提出监督意见。近日,社区矫正机构已根据核查结果依法对伍某作出警告处理,并纳入严管范围。

  今年6月,该院针对经常性跨市、县从事生产经营的社区矫正对象启动靶向排查,通过逐一核对定位打卡数据发现一处异常:社矫对象伍某在5月5日当天仅完成3次例行签到打卡,其余时段定位手机全程处于关机状态,活动轨迹完全中断,行踪去向成谜,存在明显脱管风险。

  检察官对伍某近三个月签到打卡情况进行深入分析,详细了解伍某的工作、家庭、判决情况,并依托有关部门对伍某近期的动态轨迹进行核查。经研判发现,伍某在获准跨市、县活动期间,未经审批擅自变更路线,活动轨迹覆盖咸丰县、宣恩县和建始县,且事后未向司法所报备,涉嫌违反社区矫正监督管理规定。

  锁定该线索后,办案检察官立即向伍某核实其违规越界情况。起初,伍某心存侥幸、避重就轻,仅承认为贪图工作便利,曾私自前往咸丰县送货,对其他违规跨区域行为全盘否认,坚称自己一直在恩施城区,未去外地,并矢口否认手机关机事实。检察官从法律规定、反面警示教育等方面对伍某进行释法说理,伍某最终承认其确实未经报备前往其他县市送货。

  查实伍某违反规定经常性跨市、县活动的事实后,恩施市检察院依法向社区矫正机构提出监督意见,督促其严格依法履职,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对伍某的违规行为作出处理。

  “一次警告,既是震慑,也是警示。”办案检察官表示,该案虽“小”,但暴露出部分涉企社矫对象在跨区域经营中易产生侥幸心理和监管盲区。下一步,恩施市检察院将持续聚焦社区矫正检察监督重点,以高质效法律监督推动社区矫正监管既“管得住”又“矫得好”,切实维护刑罚执行的严肃性和权威性。

[责任编辑:操余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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