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年纪大了,又是无心之失,他们应该不会太较真吧?”这个藏在心里的“小算盘”,社区矫正对象老李(化名)曾打过不止一次。直到近日参加完山西省新绛县检察院联合县司法局开展的谈心谈话,他才真正明白:缓刑不是“免刑牌”,年龄更不是“护身符”。
今年6月23日,老李因犯寻衅滋事罪被法院判处拘役三个月,缓刑六个月,缓刑考验期自今年7月24日起至2027年1月23日止。刚入矫时,他还能按规定报到、接受监管。可日子一长,他心里那根弦松了:“我都七十来岁了,他们还能真跟我较真?”于是,老伴身体不适、家务繁忙,成了老李多次不按规定现场报到的理由。侥幸的念头像一层薄雾,遮住了他对刑罚执行的敬畏。
根据社区矫正相关规定,无正当理由未按规定打卡报到的,应当视情节给予训诫、警告;情节严重、屡教不改的,可依法提请撤销缓刑、收监执行。老李因多次违规缺勤,已被训诫一次。
为避免老李触碰监管底线,同时考虑其年事已高、犯罪主观恶性较小,新绛县检察院联合县司法局开展针对性谈心帮教。谈话中,检察人员与老李促膝拉家常,结合典型案例释法说理。“缓刑是法律给你的一次改过机会,不是‘没判刑’。”“年纪大也应当遵纪守法,不能因一时松懈再触监管底线。”……一句句耐心疏导,让老李从抵触到沉默再到点头。他深刻认识到自身错误,当场承诺:今后严格自律,按时报到,主动汇报思想动态,不再触碰监管底线。
谈心谈话结束了,但监督帮扶没有“散场”。新绛县检察院联合县司法局持续关注老李的身体状况、家庭关系和思想波动,帮助他真正把承诺变成行动,安心改造、顺利回归社会,让法律监督既有力度又有温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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