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情感纠纷心生怨恨,两次故意砸毁他人车辆、损毁私人财物。近日,经广东省深圳市龙岗区检察院提起公诉,法院以故意毁坏财物罪判处胡某有期徒刑六个月,并处罚金3000元。
2021年,钟某经他人介绍结识被害人方女士。交往过程中,钟某刻意隐瞒自身已婚身份,与方女士私下交往,还将方女士及其车辆的照片发给妻子胡某,向其炫耀。2022年1月12日,胡某怀疑方女士故意介入其与钟某的婚姻,根据照片线索找到方女士车辆停放位置,手持路边捡拾的砖头打砸车辆,造成车辆损毁,损失共计6000余元。后方女士向公安机关报案,公安机关于同月26日立案侦查。
同年3月,胡某因无法联系到丈夫钟某,情绪再度失控,第二次前往方女士车辆停放位置并打砸车辆,损毁车辆挡风玻璃等多处部件,又造成6000余元的经济损失。案发后,钟某代为赔付修车费用1万元、修理车辆一次。
同年5月23日,胡某主动前往公安机关配合调查,当日被取保候审。胡某在取保候审期间,多次违反规定,擅自脱离监管、变更居住地址后失联,严重扰乱正常办案流程,其取保候审措施被依法取消。今年4月,胡某被抓获归案。到案后,胡某对自己故意毁坏财物的犯罪行为供认不讳。检察机关经审查认定,胡某故意损毁他人私人财物,在案多项证据佐证,6月29日以涉嫌故意毁坏财物罪对胡某提起公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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