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10余万元执行款打入傅老太账户的消息传来。这位88岁无儿无女的独居老人,终于拿回属于自己的养老钱。
2025年2月,宁波市民傅老太向浙江省宁波市鄞州区法院起诉其外甥殷某,请求判令殷某归还借款10万元及利息,得到法院一审判决支持。殷某不服,因错过上诉期,向宁波市中级法院申请再审,被驳回。
今年1月,殷某向鄞州区检察院申请监督,声称傅老太年事已高、意识不清,自己并非借款人,而是为第三人王某借款作担保,且王某借的钱早已还清。
受理案件后,检察官初步调查了解到,殷某系傅老太已故姐姐的儿子。两人本是近亲,却因借款纠纷几经诉讼,一方坚称蒙冤,一方孤老无依。“办案必须慎之又慎,既要查清事实,也要避免亲情撕裂无可挽回。”办案检察官几经辗转,终于通过殷某的代理律师找到了傅老太的妹妹傅女士,得知傅老太无儿无女,于2025年12月住进敬老院。
在敬老院里,检察官见到傅老太本人,交谈后发现,老人已是阿尔兹海默病患者,思维和语言表达都不清晰,无法就借款情况作出有效解释。检察官向傅女士和傅老太的侄子了解情况,他们表示,傅老太曾多次借款给外甥殷某,实际数额远超起诉金额,只是多数因为没有凭证只能作罢。他们特别强调,傅老太向法院起诉时神志是清醒的。
傅老太起诉时提供的收条上写明,殷某自认收到10万元并签字,并无殷某所称的“实际借款人王某”的签字或相关内容。殷某主张借款已还清,但提交的录音中仅含糊提到“1万元还清”,无法明确指向本案借款。此外,无证据证明诉讼时傅老太不具备民事行为能力。结合证人证言,检察官对殷某的监督申请作出不支持决定。
一审判决生效后,傅老太曾申请过强制执行,殷某账户相关钱款已被冻结。但殷某质疑傅老太神志不清,导致诉讼行为真实性存疑,执行暂缓。随着检察机关作出不支持监督申请的决定,法院依法推进执行程序,将被冻结款项划拨至傅老太的账户。
“执行款到位,了结的是一起借款纠纷,托起的却是一位失能老人的晚年。”办案检察官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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