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检察院主管 检察日报社主办
    
和解让两个家庭恢复了平静
时间: 2026-05-22 11:09   作者:龚婵婵  
新闻来源:检察日报·同题报道版

“要不是检察官帮忙调解,我的一时糊涂,家都要散了。”近日,网约车司机于某来到浙江省义乌市检察院,向检察官送上锦旗,语气里既有愧疚又有感激。

2025年7月2日晚,于某搭载包括贾某在内的4名醉酒乘客。行驶途中,乘客因目的地填写错误要求偏离平台导航行驶,于某担心被平台处罚予以拒绝。贾某等人被拒后怒而下车,还用矿泉水瓶砸于某的车。于某冲动之下驾车冲撞,导致贾某胫腓骨粉碎性骨折,构成轻伤一级。同年7月11日,于某因涉嫌故意伤害罪被批准逮捕。

检察官调查发现,于某是家里唯一的经济支柱。他父母务农,妻子无业,两个孩子年纪还小。被害人贾某因伤卧床无法工作,付了3万多元医疗费后,还面临高昂的康复费用,家庭也很困难。

为实现案结事了人和,义乌市检察院启动轻伤害案件快速调解机制。检察官联合调解员、社区工作人员,分别对于某和贾某开展释法说理和矛盾化解工作。对于某,检察官出示证据,驳斥其辩解,告知自愿认罪认罚、积极赔偿被害人损失可获得从宽处理的相关法律规定;对贾某及其家人,检察官耐心倾听诉求,客观分析双方过错。

经多方努力,双方最终达成和解。于某家属凑足15万元赔偿款支付给贾某,贾某对于某的行为表示谅解。2025年9月,法院以故意伤害罪判处于某有期徒刑一年二个月,缓刑二年。针对该案暴露出的网约车司机冲突应对能力不足、平台流程不完善等问题,义乌市检察院于今年1月向相关行业协会及平台制发检察建议,建议加强司机培训、优化流程并建立纠纷快速响应机制。

前不久,办案检察官回访了解到,于某已重返工作岗位,贾某也已康复出院。这场因一时冲动引发的冲突,在检察调解助力下得以妥善解决,两个家庭也恢复了平静。

[责任编辑:何南宁]
更多热点速报、权威资讯、深度分析尽在检察日报App
网聚正义端看世间
扫描二维码下载客户端
如遇作品内容、版权等问题,请在相关文章刊发之日起30日内与本网联系,版权侵权联系电话:010-86423033
中检报业
品牌推荐区
公共服务区
综合服务区
法律检索区

关于我们 联系我们 广告服务

北京正义网络传媒有限公司 版权所有

未经授权 严禁转载

京ICP备13018232号-3 |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10120230016 |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京B2-20203552许可证 |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110425 |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京)字第10541号许可证 |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京)字第181号 | 出版物经营许可证京零字第220018号许可证 | 京公网安备11010702000076号 | 网站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10-8642 308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