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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止于“诉” 更着眼于“解”
时间: 2026-06-16 10:13   作者:孙芳 周红伟  
新闻来源:检察日报-同题报道版

“我们开展支持起诉工作,不能止于‘诉’,更要着眼于‘解’,实质性化解矛盾纠纷,解决急难愁盼。”近日,在河南省卫辉市检察院案件质效分析会上,民事检察部门检察官结合一起农民工讨薪支持起诉案件,分享了以诉前“促和”实质性化解纠纷的办案心得。

2024年3月,农民工冯某、李某某在卫辉市某小区从事消防工程施工。工程结束后,包工头在支付部分工资后便失去联系。2025年11月3日,冯某、李某某向卫辉市检察院求助。检察官了解到,冯李二人来自外地,手中只有零散的聊天记录和记工表,既不清楚包工头的准确姓名,也没有其联系方式,维权陷入僵局,而遭遇同样欠薪问题的还有他们的4名工友。

“农民工维权不易,我们多跑一步,他们就能少走一程。”2025年11月12日,办案检察官专程赶赴冯某等人所在地,上门为6人提供法律帮助,协助他们完善支持起诉申请材料。同年11月20日,卫辉市检察院依法受理6人的支持起诉申请。随后,检察官前往涉案小区进行调查,通过物业公司联系上涉案消防工程的总承包方——某消防工程公司。原来,该公司承揽项目后,将部分工程分包给具备资质的某建筑公司,冯某等6人由某建筑公司项目负责人李某直接雇佣。

面对检察官的询问,某消防工程公司法定代表人表示:“我们与分包公司的工程款已按合同结清,对李某拖欠农民工工资的情况并不知情。”检察官找到李某时,他承认了拖欠冯某等6人工资共3万余元的事实,但也大倒苦水:“公司出了一些状况,现在资金周转非常困难,我名下也没有任何财产,实在没钱支付。”

一边是总承包方坚持已结清工程款,另一边是直接雇主无力支付。即便胜诉,农民工也可能面临“执行难”。为此,检察官将工作重心转向诉前矛盾化解,积极协调各方参与调解。针对某消防工程公司与李某存在多年合作关系的实际情况,检察官多角度释法说理。最终,某消防工程公司与李某基于相互信任自愿达成可行方案:某消防工程公司垫付拖欠的工资,李某向该公司出具借款凭证,后期再行偿还。

2025年12月29日,在检察机关见证下,某消防工程公司将全部工资款如数发放到6名农民工手中,后者撤回支持起诉申请。

[责任编辑:何南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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