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笔工资昨天到账了,谢谢检察官!”近日,河南省新乡市凤泉区检察院检察官收到农民工郝某发来的信息。至此,一起涉及5名农民工的工资支付纠纷,在检察机关持续跟进监督下得到实质性化解。据了解,该案中有两名劳动者系超过法定退休年龄人员(下称超龄劳动者)。
2025年2月至9月,郝某等5名农民工受雇于某建材公司从事水泥制品加工。工作结束后,该公司累计拖欠郝某等人劳动报酬7.8万余元。今年1月27日,多次向该建材公司负责人王某、郭某讨薪无果后,郝某等人向凤泉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中心求助。依托凤泉区检察院牵头多部门建立的超龄劳动者权益保障协作机制,该线索经综治中心、人社部门流转,于当日移送凤泉区检察院。
办案检察官立即展开调查,发现郝某等人虽未签订书面劳务合同,但确实提供了劳务并持有欠薪凭证,诉求明确。考虑到其中有两名超龄劳动者,诉讼能力相对较弱,符合支持起诉条件,凤泉区检察院于1月29日决定依法支持起诉。
面对王某、郭某提出的“应由某智能科技有限公司支付工资”的辩解,办案检察官依法调取相关企业的工商登记信息,核对银行转账记录,并询问相关人员,查明某智能科技有限公司与该建材公司为加工承揽合同关系(来料加工),加工费用已结清,与本案劳动报酬争议无关。据此,检察官锁定某建材公司及其负责人王某、郭某为支付责任主体,向二人详细释明拖欠劳动报酬可能面临的法律后果,引导其主动履行义务。
在固定证据、厘清责任的基础上,凤泉区检察院于2月3日向凤泉区法院发出支持起诉意见书,并移送相关证据材料。检法两院随即开启劳动争议“绿色通道”,协同开展诉前调解工作。2月11日,双方当庭达成调解协议,约定欠薪分期支付,法院出具了民事调解书。目前,分期支付协议履行顺利,郝某等人已累计收到工资2万元。
据了解,自2024年9月牵头多部门建立超龄劳动者权益保障协作机制以来,凤泉区检察院已通过线索移送、支持起诉、联动调解等方式办理相关案件15件,帮助18名超龄劳动者追回劳动报酬近14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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