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挽损,为了城市里的“闪电侠”
时间: 2026-06-29 10:08   作者:周晶晶  
新闻来源:检察日报-基层采风特写版

“每追回一笔钱,心里就踏实一分。”近日,看到追回的34万余元违法所得已按比例发还给被害人,湖北省武汉市江汉区检察院检察官李颖脑海中浮现的,是4名跑腿小哥微微颤抖的双手和如释重负的眼神。

2025年8月的一天,跑腿小哥李明(化名)接单时,一条订单备注让他心动:“代还信用卡,当面返佣金。”随后几小时内,他在对方诱导下不仅掏空了积蓄,还从网贷平台借款,累计转账近18万元。和他陷入同样骗局的,还有两名跑腿小哥。

2025年11月17日,该案移送江汉区检察院审查起诉。李颖阅卷时发现,犯罪嫌疑人邹某的收款记录中存在多笔无法对应到现有被害人的可疑资金流向。更值得注意的是,他曾向被害人出具欠条。这种“借钱不还”的表象,很容易让人误以为是普通经济纠纷,这意味着可能有被害人根本没想到自己被骗。据此,江汉区检察院依法向公安机关发出补充侦查提纲,要求进一步查明是否还有其他被害人。

经过补充侦查,公安机关查明,重庆的跑腿小哥黄林(化名)也被邹某骗了13万余元。“多问一句、多查一步,可能要多花几倍的时间精力,但能让远在重庆的跑腿小哥看到希望。这笔账,我觉得值。”李颖说。

人找到了,钱还是一团乱麻。李颖没有因为账目烦琐就“算个大概”,而是按日期梳理资金流向,逐笔比对借款、还款、代收款项,准确计算出4名被害人的实际损失为47.68万余元。然而此时,赃款已被挥霍一空,邹某等人到案后仅退赔21万余元。

“你们想过没有,跑腿小哥每天风里来雨里去的,家里有老人要养,有孩子要上学。”李颖耐心释法说理,动之以情,终于有了回响。邹某在已退赔7万元的基础上,又退出13万元违法所得。

今年4月1日,经江汉区检察院依法提起公诉,法院以诈骗罪判处邹某等4人有期徒刑四年至八个月不等,各并处罚金。目前,4人已退出违法所得34.38万余元,剩余违法所得将继续追缴。

[责任编辑:何南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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