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检察院主管 检察日报社主办
    
联动开展液化气运输安全监督
时间: 2026-07-07 15:17   作者:袁正宇  
新闻来源:检察日报-同题报道版

6月15日,高青县检察院检察官联合人大代表、职能部门工作人员在燃气站实地调研。


“以前一看见送气车从学校门口过,心里就七上八下的。现在改了路线,车也规范了,可以安心做生意了。”近日,在山东省高青县某小学校门附近,一家商铺老板对来回访的检察官和人大代表说。这一变化的背后,是“检察+人大”联动开展液化气运输安全监督所取得的成效。

“有些送气车罐体上锈迹斑斑,频繁穿行农贸市场等人员密集区域,一旦发生事故后果不堪设想。”2025年8月初,高青县检察院“人大代表联络站”接到人大代表转来的群众意见,反映辖区部分液化气运输车存在安全设施缺失、超载运输、装载固定不规范等问题,而且运输路线途经学校、市场等人员密集区域,安全风险极大。

高青县检察院立即将群众反映的问题转化为公益诉讼案件线索,对照《危险货物道路运输安全管理办法》等规定,对辖区液化气运输市场进行了“全身体检”。

检察官调查发现,某燃气公司液化气运输存在运输车违规、从业人员资质缺失、公司管理履职失位等问题,安全隐患不容忽视。同年8月27日,高青县检察院依法立案。

检察建议既要指出问题,更要开出良方。为确保建议精准可行,办案检察官深入走访运输车辆停靠点、液化气充装站,现场核查车辆安全状况,与周边群众、商户及行业主管部门代表座谈交流,全面掌握企业运输管理实际情况。在此基础上,高青县检察院组织召开听证会,邀请行业专家、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参与,充分听取各方意见,确保建议内容既符合行业规范和实际操作需求,又贴合民生期盼。结合听证意见,高青县检察院依法向某燃气公司制发检察建议,建议整改内容包括:限期停运违规车辆,完成从业人员资质审核与专业培训,重新规划运输路线并报备。

前不久,检察官和人大代表一起开展“回头看”,发现原本的老旧液化气运输车已换成崭新的专用车辆,运输路线全面优化,避开人员密集区域。驾驶员向检察官和人大代表出示了危险品运输资格证。

[责任编辑:何南宁]
更多热点速报、权威资讯、深度分析尽在检察日报App
网聚正义端看世间
扫描二维码下载客户端
如遇作品内容、版权等问题,请在相关文章刊发之日起30日内与本网联系,版权侵权联系电话:010-86423033
中检报业
品牌推荐区
公共服务区
综合服务区
法律检索区

关于我们 联系我们 广告服务

北京正义网络传媒有限公司 版权所有

未经授权 严禁转载

京ICP备13018232号-3 |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10120230016 |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京B2-20203552许可证 |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110425 |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京)字第10541号许可证 |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京)字第181号 | 出版物经营许可证京零字第220018号许可证 | 京公网安备11010702000076号 | 网站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10-8642 308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