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构成犯罪的涉案人员同样实施了虚假仲裁行为,如果就此放过,是否难以形成有效震慑?”近日,在湖北省黄石市下陆区检察院的一场案件质量评查会上,一道难题摆在办案检察官面前。
前不久,下陆区检察院办理了一系列虚假仲裁案件。涉案人员通过伪造劳动合同、工资凭证等证据获取仲裁裁决,继而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企图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案发后,部分主犯已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案件似乎已经办结。然而,对部分未达到刑事追诉标准的涉案人员如何处理,成为案件质量评查会上的讨论焦点。
“案件质量评查的核心,就是看事实是否查清、法律适用是否精准。”案件质量评查会上,下陆区检察院民事检察部门负责人带领办案检察官对全案证据和法律适用进行复盘审视。大家充分讨论认为,部分涉案人员的行为虽然达不到刑事打击标准,但在现有法律框架内,依然可以通过制发执行监督检察建议的方式,建议法院予以司法惩戒。法院全部采纳了检察机关的执行监督检察建议,依法对相关人员进行训诫。这一处理结果,让刑事打击与司法惩戒无缝衔接,堵上了全链条追责的缺口。该案获评黄石市检察机关案件质量评查优质案件。
办案过程中,下陆区检察院案件管理部门不仅对该案的受理、调查、文书制发实行全程监控,还注重提炼规律,将这起优质案件的履职经验转化为规范类案的管理样本,推动出台《虚假仲裁执行监督检察建议工作指引》,为今后办理同类案件画出清晰的“路线图”,实现了“办理一案、规范一类”的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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