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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许昌:检察业务与数字技术深度融合有“四字诀”
时间: 2026-08-13 11:08   作者:刘立新 胡庆标 石静君  
新闻来源:检察日报-基层采风封面版

  5月6日,许昌市检察院数字检察专班对照大屏柱状分析图表,分析2025年以来业务态势。

  “以前靠人工翻阅卷宗,好几天才能发现一个问题;如今大数据自动碰撞预警,案件线索可以从海量数据中主动跳出来,直推到检察官办案界面。”8月3日,在河南省许昌市检察院数字检察办案指挥中心,正在办案的检察官向记者分享了数字检察应用带来的直观变化。

  记者了解到,近年来,许昌市检察机关全面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加快推进数字检察战略,创新践行“数融智管”工作思路,以数据融合为基础、以智慧赋能为支撑、以精准管理为目标,推动检察业务与数字技术深度融合,实现监督从被动向主动、管理从经验向数据、办案从粗放向精准的转变,全面提升法律监督质效和司法公信力,为辖区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了坚实的法治保障。

以“数”为基,线索主动跳出来

  数字检察,数据先行。针对基层检察工作长期存在的“数据孤岛”“数据沉睡”等痛点问题,许昌市检察院坚持“数为先手”,全面深化数据整合与技术支撑,主动协调接入外部关键数据,夯实覆盖刑事、民事、行政、公益诉讼“四大检察”的数据底座。

  对内,许昌市检察院深挖检察数据富矿,以检察业务应用系统、办案质效实时通、全国检察机关大数据法律监督模型管理平台为支撑,全要素、全流程、全周期归集办案、管理、监督数据,实现“四大检察”内部数据互联互通。对外,该院打破部门壁垒,与法院、公安、司法行政、市场监管、民政、卫健、水利等部门建立数据共享机制,归集企业注销、医保结算、裁判文书等五大类54万条外部数据,并整理财产性判项执行、执业药师两个数据库供办案使用。依托海量数据底座,过去数天甚至数周才能排查的异常点,如今几分钟即可完成数据碰撞。

  杨某等33人为获取非法利益,虚构与禹州市某耐火材料厂的劳动关系,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骗取职工养老金175万余元。2025年3月,禹州市检察院接到河南省检察院移交的该案线索后,依托大数据法律监督模型,全面调取涉案企业成立以来的涉诉数据,并将仲裁、诉讼案件数据与企业养老保险中心数据及相关人员身份证号码进行关联,筛查出159条可疑线索。经初步研判,办案检察官发现多起相关诉讼呈现“无实质性对抗、无焦点争议、举证责任倒置”等异常情形。

  随后,禹州市检察院联合属地镇政府及村委会,通过实地走访调查、询问关键证人等方式全面调取证据,最终锁定杨某等33人虚构劳动关系、骗取养老待遇的违法犯罪事实。2025年4月22日,禹州市检察院依法向法院制发再审检察建议,同时将相关人员涉嫌刑事犯罪线索移送禹州市公安局。今年1月,公安机关刑事立案。为切实挽回社保基金损失,今年3月23日,检察机关与法院、公安、人社部门召开联席会议,就该案系虚假诉讼、原审裁判应予纠正、社保基金亟须追回等关键问题达成共识。截至7月底,法院已对32起案件作出再审裁判,相关部门联合追回养老金73万余元。

以“融”为要,一体履职成常态

  数据归集只是第一步,要让它真正发挥实效,“融”是关键。为此,许昌市检察院推动业务、数据、机制、场景全融合,把数字工具嵌入线索发现、案件办理、流程管控、质效评查、社会治理各环节,着力构建一体协同的法律监督格局。

  为打通线索流转堵点,许昌市检察院建立大数据法律监督线索“双向移送”机制,即市院依托模型筛查生成批量线索,依据管辖权限和办案实际需求精准分流至各业务条线和基层院;基层院初审分类后移送至业务部门。对跨区域、跨部门、复杂疑难案件线索,由许昌市检察院数字检察办公室(下称“许昌市检察院数字办”)统筹协调,该院业务部门集中研判、指导办理,形成“市院筛选—精准分流—基层办理—结果反馈—市院攻坚”的闭环流程。

  2025年初,许昌市检察院调取全市供水站工商注册登记信息、取水许可证信息,运用无证违规取水公益诉讼法律监督模型,将碰撞出的21条问题线索移送基层院核查。许昌市检察院公益诉讼检察部门全程跟进,两级检察院联动履职,查实许昌市144个供水站未办理取水许可证擅自供水,个别供水机构水质检测台账和消毒台账记录不规范,个别饮用水指标不达标等问题。2025年5月,许昌市检察院向水利、卫健部门分别发出检察建议,督促相关职能部门依法处置违法情形,规范供水机构取水行为,强化农村供水水质监测。相关职能部门迅速整改,开展全域排查整治,启动供水工程改造升级。在随后较长的施工周期中,检察机关持续跟进监督。截至今年一季度,许昌市供水管网铺设、改造210公里;建成标准化水厂4座,涉案供水机构全部整改完毕;水源切换工程竣工,水质检测全部达标。

  据统计,2025年以来,许昌市检察院数字办已累计移交监督线索773条,成案142件,许昌市检察机关监督案件数量同比提高27.74%。

以“智”为擎,监督精准更高效

  数据融合是基础,智慧赋能是引擎。许昌市检察院积极运用大数据法律监督模型和人工智能辅助办案,探索创新“人工智能+”,将其作为检察官办案的“智慧外脑”,推动法律监督从被动响应向主动发现、事前预警、事中管控、事后溯源全面升级。2025年以来,许昌市检察机关已运用大数据法律监督模型办理案件810件。

  依托全国检察机关大数据法律监督模型管理平台,许昌市检察院精心筛选适配本地监督工作的优质模型,创新构建“模型应用分布图、已用模型汇总表、模型推荐清单”三张表体系,对35个监督场景、50个重点监督点位实行挂图作战,组织对空白监督点进行攻坚,再由攻坚单位共享经验、指导运用,实现“一域突破、全域共享”。

  2025年11月,许昌市检察院运用山东省胶州市检察院“非法占用耕地未缴纳耕地占用税及拆分办案、应罚不罚、应立不立类案监督模型”,初步摸排出119条有占用耕地行政处罚但无对应耕地占用税纳税记录问题线索。经深入调查,针对发现的126起涉税案件线索,该院于今年3月依法向许昌市税务局制发检察建议,建议依法严格监管确保应缴税收征缴到位。许昌市税务局立即成立专项小组,对相关问题进行全面核查与深入整改。截至今年7月底,税务部门已成功追缴60余户,入库耕地占用税1300余万元。

  “以前摘录200页卷宗要大半天,现在几分钟就搭好架构,办案效率明显提升。”许昌市检察院数字办负责人告诉记者,该院主动引入刑事智能辅助办案系统,打破传统办案模式局限,审查报告生成效率大幅提升,文书制作时间缩短40%以上。此外,该院还积极拓展智能化辅助应用场景,探索部署光学字符识别系统,在民事检察、行政检察等领域推动应用智能化辅助工具“检察小智”,开展卷宗识别、文书结构化分析及监督点梳理等,辅助提升案件审查效率;搭建检察业务应用系统集成工作网,集成智能辅助办案软件及最高人民检察院、河南省检察院常用应用系统链接,推动人工智能融入检察办公办案各环节。

以“管”为核,保障数字检察行稳致远

  数字检察要行稳致远,离不开科学精准的管理。许昌市检察院坚持以“管”为核,通过数字化、智能化技术手段,为业务管理、案件管理、质量管理提供有力抓手和强力引擎,突出实用、实战、实效,以高水平管理保障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

  许昌市检察院成立以检察长任组长的数字检察领导小组,高标准建成“数融智管”应用中心,制定完善数字检察联络员、线索双向移送、信息直报等制度,构建起“一把手”亲自抓、分管领导直接抓、数字办统筹协调、业务部门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同时,该院着手建立数字检察业务骨干人才库,组建8个数字检察办案团队,推动加强横向协同和上下联动;举办“许检大讲堂”“数字检察沙龙”等活动,强化数字检察专题实战实训、岗位练兵及同堂培训,培养出一批懂业务、懂数据、懂技术的骨干人才。

  在业务管理方面,许昌市检察院坚持每季度对全市检察业务工作开展一次综合分析,按照“成绩点到、问题点透、建议提具体”的工作思路,深化对重点案件类型、重点办案领域、重要业务态势的研究分析,既总结成绩,也分析制约工作发展的深层次问题,有针对性提出建议;同时,将办案质效分析、流程监控、大数据法律监督办案等业务数据分类汇总,研发检察官业绩展示系统,构建多维度、全量化数据看板,以数字赋能科学管理。

  在案件管理方面,许昌市检察院扎实做好检察业务应用系统配置,加强对案件受理、分配、审批权限的规范管理,确保检察人员严格依据办案职责和权限履职。许昌市两级检察院办案部门负责人、案件承办人常态化使用“数智案管”“办案助检员”等数智工具筛查问题,将其作为“规定动作”,对正在办理的案件进行实时动态化监督、提示、防控,发现问题立行立改,确保每个办案行为沿着规范化轨道推进,实现“在办案中管理,在管理中办案”。为推动案件质量持续提升,许昌市检察院还应用“数智案管”及智能辅助评查软件,聚焦案件实体、程序、数据三个方面,通过办案人员自查、办案部门检查、两级院统一评查等举措开展案件质量评查,对评定为不合格、基本合格案件及常见多发问题组织案件质量讲评,以评促改。

  近年来,许昌市检察机关利用大数据办理案件总量占总监督案件比重逐年增长,今年上半年占比达到13.08%。许昌市魏都区检察院建用侵害人身权类司法救助大数据法律监督模型办理的案件入选最高检发布的大数据赋能类案司法救助典型案例。许昌市检察院在河南省检察机关2024年度、2025年度大数据法律监督竞赛中分别获得组织奖和团体奖。“我们将坚持‘业务主导、数据整合、技术支撑、重在应用’工作思路,持续深化数字检察与法律监督深度融合,以高质效履职助推高效能治理。”许昌市检察院检察长刘双强说。

[责任编辑:何南宁 韩俊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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