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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农执行案件实现最优解
时间: 2026-08-15 21:38   作者:曹颖频 李敏  
新闻来源:检察日报-基层采风特写版

  今年7月,四川省洪雅县检察院检察官实地查看案涉农田复耕复种情况。

  “现在水稻正处于抽穗扬花期,长势很好,收成有指望咯。”近日,四川省洪雅县检察院检察官瞿磊再次来到涉案农田时,发现农户们的心情已和一年前截然不同。

  “年年上门讨,年年讨不到。他们总以各种理由推脱。”回忆起之前的经历,农户李某的声音仍有些激动。他和另外48名农户被张某等4人长期拖欠土地租金及复耕费,无奈之下于2023年8月提起诉讼。同年9月,洪雅县法院依法判决张某等4人支付49名农户土地租金及复耕费共计37万余元。但判决生效后,张某等4人迟迟未履行给付义务。2024年2月,49名农户集体申请强制执行。法院仅对李某一人立案,对其余48名农户的案件暂未受理。认定被执行人无财产可供执行后,法院裁定终结本次执行程序,但未依法向李某送达相应文书。

  2025年7月,在涉民事终本执行监督活动中,洪雅县检察院锁定该线索,依职权受理该案。检察官调阅案件执行卷宗,逐项核查该案全流程节点,深入乡村实地摸排,核实张某等被执行人的财产和收入情况。经查,除1名被执行人正在服刑外,其余3名被执行人均有部分收入,具备相应履行能力。确认该案存在立案不规范、财产查控不细致、结案方式不严谨三方面问题后,洪雅县检察院依法向洪雅县法院制发检察建议。法院全面采纳检察建议,迅速推进整改工作,为49名农户补全立案手续、恢复案件执行,对3名拒不履行给付义务的被执行人依法采取司法拘留措施。在法律的强力震慑下,3名被执行人主动提交了履行承诺。

  检法两院联合村集体共同释法说理,结合被执行人实际履行能力、部分土地已由农户提前收回复耕的客观情况,引导双方互谅互让,最终促成执行和解,49名农户自愿按标的总额的70%受偿。截至今年2月,26万余元执行款全部足额发放到农户手中。

[责任编辑:何南宁 韩俊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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