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检察院主管 检察日报社主办
    
4699条伪劣消防水带被销毁
时间: 2026-08-21 12:05   作者:曹颖频 李敏  
新闻来源:检察日报-基层采风特写版

  近日,在四川省德阳市一家无害化处置工厂内,看着最后一批伪劣消防水带被送入销毁设备,德阳市旌阳区检察院检察官王珺珂松了口气。

  消防水带是火灾救援中的关键器材,质量优劣直接决定火灾事故应急处置成效。然而,2023年至2024年初,四川某消防器材公司负责人陈某明知PVC衬里消防水带已被国家列为淘汰产品,仍安排生产并冒充聚氨酯及合成橡胶材质的合格消防水带对外销售。

  2024年4月,公安机关以涉嫌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对陈某立案侦查,旌阳区检察院依法介入引导侦查。“当务之急是把每条水带的去向弄清楚。”王珺珂向公安机关提出取证意见:围绕产品伪劣属性、销售金额与货值认定等核心犯罪构成要件,重点询问上下游经销商、产品采购方等证人,完整梳理伪劣水带的流通方向。侦查过程中,下游买家主动退回1110条不合格水带,加上公安机关查扣的待销售及关联伪劣水带,共4699条,经检验均不符合国家强制性标准。

  2025年5月,该案移送旌阳区检察院审查起诉。该院发现证据链条存在缺口,依法退回补充侦查。证据补强后,王珺珂和同事逐一核查原材料采购单、物流记录、银行流水,使全案证据形成完整闭环。2025年11月,旌阳区检察院以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对陈某提起公诉。法院采纳检察机关意见,判处其有期徒刑六个月,缓刑一年,陈某当庭认罪服判。

  刑事追责不是终点。旌阳区检察院刑事检察部门将线索移送公益诉讼检察部门。办案检察官结合相关法律法规和重特大火灾事故案例,向陈某释法说理。陈某认识到伪劣消防水带对公共安全的巨大威胁,主动缴纳了惩罚性赔偿金,并公开向社会致歉,其经营的企业自愿承担涉案水带无害化处置费用。鉴于公益诉讼请求已在诉前实现,检察机关依法终结审查。

[责任编辑:何南宁]
更多热点速报、权威资讯、深度分析尽在检察日报App
网聚正义端看世间
扫描二维码下载客户端
如遇作品内容、版权等问题,请在相关文章刊发之日起30日内与本网联系,版权侵权联系电话:010-86423033
中检报业
品牌推荐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