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义网讯(通讯员刘亭亭)近日,江西省南昌市青山湖区检察院在办理一起邻里纠纷引发的故意伤害案件中,坚持法理与情理相融,用心用情化解邻里矛盾,通过检察官多次耐心调处、上门普法、公开听证答疑,依法对犯罪嫌疑人作出不起诉决定,既守住司法底线,又彰显检察温度。
事件要从2025年7月16日说起。案件当事人双方本是同村邻里,平日关系尚可,却因60元拖运稻谷的报酬发生争执。双方各执一词,嫌疑人熊某社认为自己辛苦拖运应该获得商谈好的全额报酬60元,受害人熊某金认为拖运过程中稻谷撒了,只能支付40元。双方互不相让,进而引发肢体冲突,导致熊某金受伤,经司法鉴定为轻伤二级。
案发后,熊某社认罪态度诚恳,也明确表达了赔偿意愿,但双方意见仍然无法达成一致。案件移送至青山湖区检察院审查起诉时,这起由邻里纠纷引发的伤害案,陷入了“法律程序要推进、邻里矛盾难调和”的僵局。
承办检察官接到案件后,并未简单按“轻伤即诉”的思路推进。通过细致审查案卷,检察官发现:本案虽造成人身伤害,但本质是邻里纠纷引发的偶发性案件,“如果直接将熊某社诉至法院,或许能了结案件,却可能让两家人从邻里变成‘仇人’,甚至埋下矛盾激化的隐患。”检察官表示。
为找到最优解,检察官主动深入走访调查,向当地村委会及村民了解情况并做普法宣传。通过沟通了解到,案件当事人双方过往并无深仇大恨,熊某社为残疾人,家庭条件困难。
“既然有和解基础,就不能让矛盾僵持不下!”秉持这一思路,检察官决定主动担当起“调解员”的角色,先后四次分别与案件当事人双方面对面沟通、倾心交流。
调解过程中,检察官引导双方换位思考:一方面,让熊某社深刻认识到自身行为的违法性和给对方造成的伤害;另一方面,也引导熊某金理解冲突发生的背景和对方事后的悔过诚意。
经过一轮又一轮的耐心沟通、释法说理,逐渐消融了双方的对立情绪。最终,双方达成和解协议。
为提升司法办案透明度、公信力,主动接受社会监督,2026年9月3日,青山湖区检察院专门组织召开案件公开听证会,邀请听证员、人民监督员参与评议。听证会上,承办检察官详细阐述了案件事实、审查依据、不起诉理由及矛盾化解全过程,充分听取听证员意见。参会听证员、人民监督员充分肯定了本次案件办理成效,一致认为检察机关精准适用司法政策,兼顾法理人情,实现了司法公正与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
小案件连着大民生,小矛盾关乎大稳定。下一步,青山湖区检察院将持续践行司法为民理念,深耕基层矛盾纠纷源头治理,用心用情办好群众身边的每一起 “小案”,守护群众美好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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