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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医研判:避免无罪者受到追诉
时间: 2026-09-15 09:50   作者:韩千 张恬 刘其明  
新闻来源:检察日报-同题报道版

  近日,山东省青岛市李沧区检察院在开展案件质量讲评活动时,着重讨论了一起监督公安机关撤案案件。“法医学证据审查分析立了大功,避免了无罪者受到追诉。”办案检察官告诉记者。

  2023年6月,刘某和李某、王某因为挪车琐事发生口角,很快升级为多人肢体冲突。冲突结束后,李某左手第五掌骨骨折,王某右臂尺骨骨折,两人均构成轻伤二级;而冲突另一方的刘某右侧鼻骨以及上颌骨额突骨折,同样鉴定为轻伤二级。同年7月13日,公安机关以涉嫌故意伤害罪分别对刘某、李某和王某立案侦查。李某到案后,一口咬定其与王某的伤情都是刘某殴打所致;刘某却大呼冤枉,辩解自己一直在遭受多人围攻,根本没有主动伤人行为。

  2024年1月25日,公安机关以刘某涉嫌故意伤害罪移送李沧区检察院审查起诉。为准确界定伤害事实,李沧区检察院办案检察官启动技术介入程序。经其申请,青岛市检察院技术部门邀请医院临床影像学专家进行联合会诊。通过对全部原始医学影像胶片与电子资料进行细致研判,专家认为,李某左手第五掌骨骨折是典型的“拳击手骨折”,是拳头猛击坚硬物体受到间接暴力才会产生的损伤。技术人员又逐帧复盘完整现场监控录像,画面清楚记录了王某将刘某按在身下,不断挥臂打击其头部的过程,全程看不到刘某击打王某手臂的动作。另外,对照伤情特征分析,王某的尺骨骨折也符合挥拳打人时手臂承受反作用力受伤的形态。检察技术部门出具技术性分析意见:李某、王某在攻击刘某过程中致自身轻伤。经检察机关监督,2024年4月19日,公安机关对刘某作出撤案处理。

  据了解,青岛市检察院总结该案办理经验,在全市进一步强化“检察官+法医+临床专家”联合会诊工作机制。今年以来,青岛市检察机关通过联合会诊发现鉴定错误2件、鉴定瑕疵18件,切实守住了刑事案件技术性证据关口。

[责任编辑:何南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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