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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000余件知识产权纠纷诉讼的背后
时间: 2026-09-18 11:14   作者:刘立新 田丽静 钟爱  
新闻来源:检察日报-基层采风现场版

  “只因为被判赔500元,公司就背上涉诉记录,天使投资人拒绝投资,银行贷款也批不下来,隐性损失高达上千万元。”近日,河南巧趣公司(化名)负责人向记者提起这段经历,仍然愤懑不已。该公司因为使用了一款声称免费的建站软件,被长沙某信息技术公司以未保留版权标识构成侵权为由诉至法院,判赔金额虽然不高,涉诉信息却给企业发展带来负面影响。然而,事情远不止表面上这么简单。

  今年1月,河南自由贸易试验区郑州片区检察院(下称“郑州自贸区检察院”)在办案中发现,部分市场主体恶意滥用知识产权诉权,以“免费软件”为诱饵,设置隐性条款陷阱,批量起诉牟利,已形成规模化的恶意诉讼产业,严重扰乱市场秩序、消耗司法资源。

  “自助建网,免费下载使用。”这样的宣传语颇具吸引力。然而,长沙某信息技术公司在提供所谓“免费”软件的同时,刻意设置了版权标识留存等隐性限制性条款,用户下载使用后,一旦未保留该公司版权标识,便会被认定为侵权。2022年以来,该公司以全国范围内网站运营主体、建站服务企业为被告,累计提起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纠纷诉讼8000余件,获利超千万元。

  办案检察官指出,涉事企业持有著作权合法登记证书,具备形式上的合法权利外观,难以直接认定为虚假诉讼。一旦遇上维权意识较强的被告方,该公司会立即撤诉,其“以诉牟利”的真实意图暴露无遗。早在2024年5月,最高人民法院就曾认定该公司的行为构成“钓鱼执法”式维权,然而直至2026年,该公司仍在持续批量起诉,形成“以免费为诱饵、以隐性条款设陷阱、以批量诉讼为手段、以诉讼牟利为目的”的灰色产业链。

  “问题的根源在于监管体系存在短板。版权管理部门无法对著作权登记内容开展实质性审查,同时,市场监管部门难以有效介入。司法机关多为事后纠偏,而且只通过下调判赔标准无法从根本上杜绝恶意诉讼。”办案检察官介绍,此类案件涉诉对象多为中小微企业,经营规模小、风险抵御能力弱,一旦被卷入诉讼,即便赔偿金额不高,仍面临隐性损失。

  针对巧趣公司的刑事立案监督申请,郑州自贸区检察院依法受理。检察机关介入后,长沙某信息技术公司主动撤诉。案件虽然了结,巧趣公司负责人仍有困惑。为帮助当事人理解案件性质、明晰法律关系,疏导其焦虑情绪,今年5月28日,郑州自贸区检察院召开公开听证会,邀请公安机关、法院办案人员,人民监督员及知识产权鉴定专业人员参与。会上,检察官围绕涉案软件版权标识是否构成实质性权利限制、批量诉讼行为是否超出正当维权边界等关键问题,向巧趣公司负责人充分解释说明。“检察官的解释,我们听得进去。”巧趣公司负责人说。

  听证会凝聚的共识,为检察机关推进类案治理提供了重要参考。郑州自贸区检察院就知识产权恶意诉讼问题提出系统性治理建议,将联合相关部门加强衔接协作,从源头上破解恶意诉讼监管难题。“知识产权保护的本意是激励创新、维护公平竞争,绝不能异化为少数人牟取不当利益的工具。”郑州自贸区检察院检察长表示。

[责任编辑:何南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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