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子网购投诉遭卖家千里追打  

  郑州女子小蝶买了一件标价300多元的服装,因为卖家迟迟不发货而点击投诉。结果没想到卖家变了脸,“他说‘你随便投诉,我店不打算做了,下月20号要去郑州’,让我等着!”小蝶叙述,不但频发骚扰电话和恐吓短信,还奔波千里到郑州骗出女子进行殴打。 

  2017年12月27日15时许,小蝶接到了自称快递员的来电,她看是郑州的号码便未考虑真伪,随后来到通站路铁道安宁家园附近一家快递取件点时,一名男子突然冲出对她拳打脚踢起来。实施袭击的男子先是出右脚踢中小蝶小腿部位,随后又出右手抽打她面部,整个殴打过程不足20秒钟,小蝶腿部和头部遭遇多次击打后摔倒,男子才转身奔跑离开。 

  经郑大一附院检查治疗,院方初步诊断她“全身多处软组织钝挫伤(下唇,右侧颞顶部,左肘关节,双侧膝关节),脑震荡,左肘关节骨折不除外”。

小蝶腿部和头部遭遇多次击打后摔倒,男子才转身奔跑离开。

  行凶者身份确定 店铺被关闭 

  1月6日,针对女子因网购投诉遭遇卖家殴打一事,淘宝方面回应称已对涉事商家实施封店处理,目前正依法主动协助警方开展调查。郑州二里岗公安分局相关负责人表示,警方在接到受害人的求助后即对事情展开调查,目前实施殴打的嫌疑男子身份已经确定,将采取措施对该男子做进一步处理。

  律师:极端方式可能触犯法律 

  根据法律规定,商家和消费者之间的买卖合同受法律保护。消费者可以依照《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规定行使监督批评权。法律在明确规定“消费者应当听取消费者对其提供的商品或者服务的意见”,并对意见是否正确进行界定,也就是说每个人对商品的主观感受和客观进行评价,而每个人的认识大相径庭。有律师认为,如果商家对消费采取差评时,不是积极改进,而是采取极端的方式对待消费者,则有可能触犯法律。 

  例如商家采用不停的发送短信或拨打电话,干扰消费者正常生活的行为,会涉嫌违反《治安管理处罚法》第42条第(五)项之规定的“采用多次发其他信息,干扰他人正常生活的”的情形,可能被公安机关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 

  如果情节特别严重,破坏了社会正常的秩序,则可能的会涉嫌触犯《刑法》第293条规定的寻衅滋事罪。如果对于在提供商品服务过程中获取公民的信息,非法提供给他人也可能会触犯《刑法》第253条之一的规定,即非法获取公民个人信息罪从重处理。 

  

  依法维权:保存证据最关键 

  对于消费者来说,不管采取哪种途径维权,保存通话记录等重要证据都至为关键。北京市工商局一位受理消费者投诉的工作人员也建议广大消费者,在网络购物过程中要有依法维权意识,要注意保存与商家之间的聊天记录,若收到骚扰、恐吓电话或短信时,要注意保存通话、信息记录,以及可以查证的信息来源,一旦发生纠纷,这些都将成为重要证据。

  健全信用体系 完善评价机制 

  “对于卖家而言,一个差评就把苦心经营的网店搞垮,是不公平的;其次,对于买家而言,给个差评就遭到骚扰,这样会侵犯他们正常评价的权利。”中国电子商务研究中心助理分析师姚建芳曾表示。网购评价体系存在漏洞是不争的事实,因此,建立一个健全的网购信用体系已势在必行。 

  同时,在业内人士看来,消费者给差评也成为管理层克扣员工工资的理由。作为服务人员,对于差评没有申诉机制,只能默默承受差评带来的后果。如果想要改变这种现状,就需要对服务评价体系做进一步细化。差评需要给出原因,同时服务人员可以申诉辩解。公司根据差评的具体原因,或惩罚服务人员,或改善客观条件。

    
    当消费者没有心理负担行使差评权的时候,消费者的利益才能得到真正的保障,只有“差评”尽到义务,才能换来更多的“好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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