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渊洁微博发布回应。网页截图

  商业广告进校园,违法! 

  2015年9月1日起实施的新广告法中对此有明确规定,在校园中以任何形式、任何媒介,无论是直接或者间接地开展广告活动,包括直接推荐商品、服务,宣传企业形象,展示商业品牌,都属于违法广告。对此类违法广告的处罚,新广告法也有明确的规定,广告主将被处以广告费用一倍以上三倍以下的罚款,广告费用无法计算或者明显偏低的,处十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甚至会被吊销营业执照。” 

  可见,商业广告是不能进校园的,否则,就是违法行为。

  

  早在2014年,央视就曾曝光众多广告以“打包”的方式公然“杀”进英语课本,并且一路顺风被送到了学生手中的事情。(央视视频截图)

  

  今年1月份,山东一小学的奖状上出现了“山东梁堤头眼科”的广告,在奖状上还印有了该眼科的地址和电话。

  律师:“讲座售书”应当认定为商业营销 

  北京市中兆律师事务所律师尚文勇表示,郑渊洁炮轰的“讲座售书”因为存在物品交易,且在售书过程中存在较大的经济利益,因此其行为无论怎么包装,都应当认定是商业营销。退一步说,就算学校是在不谋利的前提下,允许或协助商家向学生进行推销,也应该是被禁止的,因为中小学校的商业活动存在着严格的限制条件。

  打着讲课的幌子售书,违法! 

  打着讲课的幌子售书,不仅是不正之风,更是违法行为。《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第二十五条规定,任何人不得进入中小学校园推销商品。童书也是商品,以讲课或者任何形式来卖书,都是推销童书的商业行为。而且,变相摊派还涉及强买强卖,严重的都涉及刑事责任。  

  用好法律武器,严格执法不可或缺 

  我国广告法明确规定:不得在中小学校、幼儿园内开展广告活动,不得利用中小学生和幼儿的教材、教辅材料、练习册、文具、教具、校服、校车等发布或者变相发布广告,但公益广告除外。可见对于商业广告、商业行为禁入校园,并不是无法可依,而是条条在列。它要求我们,面对商业行为入侵校园屡禁不止的现象,除了发通知、下禁令,更该有法必依,违法必究,严格执法,动真格、来硬的。学校、教育行政部门,以及市场监管部门都应该行动起来,让违法者付出应有的代价。这样,商家才会长“记性”,才能有效守护“校园净土”,还未成年人健康良好的成长环境。

  构建学校管理长效机制 凡进必审 

  针对各类“进校园”活动,教育部门早已开始进行严格的规定。2018年10月11日,教育部办公厅发布了《关于严禁商业广告、商业活动进入中小学校和幼儿园的紧急通知》,要求全国各地教育部门采取有效措施,坚决禁止任何形式的商业广告、商业活动进入中小学和幼儿园。

  今年2月,针对近期山东、四川、湖北等地出现的商业广告、商业活动进入中小学和幼儿园事件,教育部办公厅下发《关于近期几起商业广告进校园事件有关情况的通报》,要求坚决禁止类似情况出现,并提出要构建学校管理长效机制,完善各类“进校园”活动和进入校园APP的备案审核制度,按照“凡进必审”“谁选用谁负责”“谁主管谁负责”原则,对主题、形式、内容、方案、举办单位、参加人员、宣传物品等进行严格把关,并安排专人负责监管。对于各类进入校园或组织中小学生、在园幼儿参加的活动,须由县级及以上教育行政部门进行审批。对于再次出现类似事件的地方和学校,要予以严肃处理。

  斩断利益链条 家长积极提供线索 

  治理“商业行为进校园”不是一件难事,关键问题还在于要斩断“商业行为进校园”的利益链条。对于学校收取好处费的,对于教师从中拿取提成的,就要严厉打击。师生的关系不能被金钱所污染。校园本该是一方净土,不能让商业广告污染。 

  治理商业广告进校园,也离不开家长的参与。商业广告对孩子危害极大,不论出于对自己孩子负责还是对下一代成长负责,家长都不能一味沉默,应主动站出来保护校园净土,积极向有关部门提供线索,唯此,才能还校园一片清净。 

  

    
    有些商家为了牟利不可能“乖乖”放弃校园这块市场,如果法规法令得不到有效执行,那么校园仍然会遭受侵害。只有严格执法,让所有违法行为都依法受到处罚,坚守社会法律底线,才能守护校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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