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工商局将“禁止自带酒水”等6种合同格式条款纳入商家的不公平格式条款里,目的在于保护消费者权益;但餐饮业却认为这是“用行政的手段干预市场经济行为”。
这次行业协会与政府部门的罕见冲突,背后乃是市场条件下如何考量经济自由与消费者权益保护的平衡。
市场经济条件下,利益主体多元,利益标准多元,难有唯一标准答案。各方在公共舆论空间里公开博弈,摆出立场、拿出证据,这是一个值得赞赏的解决问题途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