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部整合改革试点工作运行两年多时间,总体情况良好,并且也取得了初步成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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突出检察官的主体地位 办案力量壮大
整合之后,我们建立了检察官激励保障机制,充分调动广大干警的工作热情。各项检察工作齐头并进,其中案件管理,控告申诉,侦查监督等工作在全省、全市位列前茅。有3篇经验交流材料被省院转发。24个集体和个人先后获得省市区各级的表彰。而同时,一线办案力量由以前的50%上升到现在86%,并且我们合并的科室职能,调整工作流程,减少了很多中间环节,实行扁平化管理,促进了办案力度的加大和我们工作效率的进一步提高,我们的办案周期是明显缩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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诉讼监督工作得到强化
与整合前相比,我们诉讼监督部现在是专事诉讼监督职能,整合之后各类诉讼违法行为线索,受理数和成案率分别上升,应该说效果非常明显。民事行政诉讼立案数和抗诉采纳率也分别上升,刑事抗诉案件实现了近三年来零的突破,可以说诉讼监督这块的作用也是相当明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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进一步强化案件管理作用,案件质量得到提升 通过案件管理部受理分流各类线索,进行对各类线索进行一个流程的监控和督办,对案件质量进行评查。到目前为止,该院所办理的案件没有一起错案,没有一起涉检上访的案件;所提起公诉的没有一起是无罪判决的,并且违规借用侦查机关时间,违规扣押冻结款物,超期羁押等等,以往存在的问题也得到了有效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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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月8日,同为湖北检察机关首批基层院内部整合改革试点单位之一的林区检察院项金桥检察长等一行6人,来西塞山院学习考察内部整合改革试点工作,双方就如何探索建立检察官为主体的执法办案工作机制,推进案件管理、诉讼监督等工作进行了深入探讨和交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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