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志梅:预防职务犯罪也出生产力
江苏徐州检察院成立检察长宣讲团推进预防工作
  日前,江苏省徐州市检察院副检察长兼反贪局长陈海鹰来到市中心医院,为该院领导班子成员以及中层干部、重点岗位人员带来了一场题为《远离犯罪,珍爱人生》的报告。详实的数据和案例,透彻的分析和解读,为在座听众敲响了振聋发聩的警钟。
检企共进"调律"企业发展 多手并举联奏"珠江钢琴梦"
  通过法律咨询、法制讲座、以案释法、警示教育等形式,协助珠江钢琴开展廉政及法制教育,增强公司人员的法制观念,帮助企业依法管理和依法经营,促进反腐倡廉工作的有效开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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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检察长崔智友:培育法治思维 善用法治方式
·山东沂水检察院"微创新"扮靓预防宣教平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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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蓬莱:探索建立预防职务犯罪志愿者制度
·山东胶州:“订单式”预防教育模式广受欢迎
·赵克志:把预防放到全省工作大局中来谋划推进
习近平:预防职务犯罪出生产力,我很以为然

  今年两会期间,习近平总书记在参加江苏代表团全体会议时指出“预防职务犯罪出生产力,我很以为然”,充分肯定了预防职务犯罪工作在反腐倡廉和促进经济社会发展中的重要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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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章雪松:三峡工程建设中,移民资金是预防工作的重中之重。
>>预防职务犯罪 走进大国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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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煤集团:严防招标采购中商业贿赂
  据悉,中煤集团通过程序性监督和时点监控,对采购招标全部程序和重要环节,加强监控力度。建立招标市场投标人廉洁档案查询工作机制。
柳工集团:编织职务犯罪"预防网"
  近年来,柳工集团在廉政建设方面成绩不俗,关键原因在于预防工作的落实到位,“严格的企业内控机制织出了一道职务犯罪预防网,让职务犯罪无隙可乘。”
港务集团:检企同步预防 功不可没
  早在10年前,营口检察院与港务集团在"检企共建"意见中就确立了预防联席会议制度,10年后,此项制度成为检企双方取得预防工作共识的重要途径。
上海航天局:检企共建打造"廉洁航天"
  上海航天局通过自查、测评、分析和预警等环节,推进廉洁文化建设。并利用局域"清风网",发挥网络平台在反腐倡廉的积极作用。
同煤集团:资源整合为煤焦反腐败重点
  近年来,同煤集团逐步建立起以廉洁文化理念为核心,以廉洁文化阵地为依托,以廉洁教育活动为载体的"三位一体"的廉洁文化建设模式。
长影集团:检企携手打造梦幻之城
  长春电影厂施工现场严抓"六不准",举报电话直通检察院,举报箱上的举报电话可以直接联系到省检察院预防部分相关负责人。
岭南集团:检企携手开展预防已有6年
  近年来,越秀区检察院通过对辖区内工程建设单位有效监督,促进相关工程项目职务犯罪"零投诉、零发案",保证了600多亿元国家投资资金的安全运作。
首农集团:检察联络室把脉国企发展
  检察机关结合国企职务犯罪案件暴露出的共性问题,从源头上预防腐败的措施和对策,继续为企业提供完善机制建设的建议,促进企业堵塞漏洞,规范管理。
>>地方检察亮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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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昌:预防工作始终走在工程建设之前
  南昌铁路运输检察机关在向莆铁路立项同时,就确定了“早着手、高定位、细覆盖”的预防策略,开展了预防专项活动,使预防工作始终走在工程建设之前。
山西长治预防职务犯罪 种廉洁"疫苗"
  在有着20余年综治工作经验的李曾贵看来,预防职务犯罪和人体免疫是同一个原理。只有干部抵御诱惑的“免疫力”提高了,腐败的“病毒”才不入侵,干部的思想和行为才能健康。
南京:预防奖牌促成生意合作
  "预防工作不像办案,虽然不容易看到成效,也很难在短期内检验成效,但多年的预防实践完全可以说明,预防也是GDP,也出生产力。"林志梅说。"预防职务犯罪出生产力"成预防工作重要指针。
北京:抓好预防减少犯罪更是业绩
  惩治与预防职务犯罪年度工作报告、侦防工作一体化,今天这些耳熟能详的预防工作方法,也许很多人并不清楚,它们的最先探索和提出者就是北京市检察院的检察官。
山东开展"预防文化建设年"活动
  山东省检察院检察长吴鹏飞说,加强预防职务犯罪文化建设,积极营造以廉为荣、以贪为耻的社会氛围,是预防职务犯罪工作扩大影响、提升境界、实现突破的重要举措。
内蒙古自治区检察院开展重大工程建设项目专项预防
  内蒙古自治区检察机关将自治区总投资金额600多亿元,涉及“三农三牧”、教育、社会保障、医疗、保障性住房、生态环境、安全生产等领域的89个重大工程建设项目的职务犯罪预防任务。
>>廉洁彩信作品展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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廉以安邦 百姓之福
莲结自心
清廉一生平安
清水出芙蓉
廉字诀
以竹喻检
静心
君子兰
>>全国检察机关廉洁公益短片展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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和之美
防范风险,远离职务犯罪
勤政为民 廉洁自律
让一切在阳光下运行
舍与得
求医
品德决定命运
拒惑筑通途
守住防线
黎锦篇
一人不廉,全家不圆Ⅱ
请珍惜人民赋予你的权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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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新形势下职务犯罪预防和惩治的理性思考
·浅议农村“两委”职务犯罪原因及预防对策
·剖析"村官"职务犯罪现象及预防对策
·强化打击预防职务犯罪浅思
·民政系统职务犯罪的预防和惩治对策

  随着我国新农村建设力度的逐年加快,国家相应加大了对于三农领域的资金扶持力度,这似一支强心剂极大程度推动着美好乡村建设的快速发展。然而,与之伴随的是,在国家的巨额资金投向广大农村的同时,贪污贿赂等涉农职务犯罪行为也相应在广大农村地区滋生、蔓延,呈现出高发频发的发展态势。如何才能有效打击此类犯罪并积极做好预防工作已经成为摆在各级检察机关面前的迫切问题。鉴于此,笔者尝试通过安徽寿县人民检察院近两年来立案查办的涉农惠民领域贪贿犯罪案件入手,分析涉农惠民领域贪贿案件的的特点、原因、对策,以便为今后更好地查处及预防此类犯罪提供借鉴。

  一、涉农惠民领域贪贿犯罪特点分析

  近两年来,安徽省寿县检察院共计立案查处涉农惠民领域职务犯罪案件38件47人,分析这些案件,笔者发现涉农领域职务犯罪呈现出如下几个显著的成案特点:

  1、贪污贿赂案件仍是涉农职务犯罪的主流。经统计,两年来,在该院查处的38件47人涉农惠民领域职务案件中,贪污、贿赂案件合计为33件39人(其中贿赂类犯罪8件8人),案件数占86.84%,滥用职权、玩忽职守类案件5件8人,案件数仅占13.16%。以上数据反映出,贪污和贿赂犯罪仍是涉农惠民职务犯罪的主要犯罪类型,因此打击涉农贪污、贿赂认为当前及以后的检察工作重点。

  2、犯罪职业构成向多元化方向发展。去年,我院查出的涉农贪贿犯罪案件主要集中于村干部,然而今年在我院查处的涉农惠民贪贿犯罪案件中,除村级干部外,还有供电、交通领域、运管领域、计划生育领域等从业人员;犯罪人员构成中,除村干部外,既有国家机关领导人员,也有乡(镇)会计等经济负责人,但总体上以资金直接经手人居多。数据表明,今后检察的对象仍以财务直接经手人为主。

  3、窝案、串明显。两年来,涉农惠民领域贪贿犯罪中,截止目前,我院共查处窝案犯罪5件9人,其中有3件均涉及村书记与村文书共同贪污,1件涉及土地承包领域职务犯罪,1件涉及招投标领域滥用职权犯罪。

  4、社会危害性越来越大。在涉农职务犯罪案件中,科级以上干部3件4人,其中正科级干部2人。我们知道,县及乡镇干部的经济犯罪比一般农村经济组织人员犯罪更具社会危害性,这些犯罪分子在国家实施的涉农惠民工程建设领域以权谋私、滥用职权,直接侵害了广大农民的经济利益,其所造成的社会影响远大于村级干部,为当地百姓所痛恨。

  二、涉农惠民领域贪贿犯罪成因分析

  分析这些犯罪的成因,不难发现,此类犯罪不是偶然行为,而是多因素综合作用的结果,具体言之:

  1、权利过于集中于一人。随着农村经济的快速发展,乡镇等农村基层组织管理的权限不断增大,特别是村一级干部自治所带来的是权力过于集中于村书记一人手中,很多重要生产要素如土地开发、开办村集体企业、资金申报、计划生育罚款、兴建村福利公益设施等权力全都掌握在农村基层干部手中,有效监督的缺乏致使腐败分子乘机为其本人或亲属谋取私利、滥用职权,大搞权钱交易,大发横财。

  2、财务制度不严,有漏洞可寻。涉农贪贿犯罪案件中普遍存在财务制度混乱的问题,也是一大顽疾,村普遍存在出纳、会计一人兼,有的是村书记直接管钱管财务或者是管财务的是书记亲属或者村文书唯村书记一人之命是从,绝大多数村财务监督组形同虚设,导致了腐败现象大量出现。有的是县、乡、镇领导手中握有大量公款,收取的公款长期不交财务,自收自支,以白条、虚假发票冲帐、隐瞒收入等手段进行贪污、挪用公款现象较为普遍,去年查出的供电公司贪污、挪用公款案和交管站贪污案就是典型。

  3、廉政教育不深入。尽管我们党为了保证干部廉洁从政,廉政教育年年抓,并已经形成了长期教育机制。但是我国幅员辽阔,村级组织点多、面广,加之农村工作的特殊性、复杂性,有些农村干部在学习制度的落实上相对较差,自身素质跟不上,长期不读书、不看报,自身免疫力又不强,经不起金钱的诱惑,最终一旦案发,害人、害己危害社会。

  4、监管机制缺乏,监督不力。这一现象在农村地区尤其明显,由于乡村群众自身法律意识淡薄,监督力度薄弱。多数农民历来对乡村干部有敬畏感,有畏官意识,加之他们不懂得、不明白村级财务如何运行及使用,不知道村干部的哪些行为属于违法或违纪,即便当其自身利益受到了侵害,也往往基于多一事不如少一事的心理或者是能私了的则私了的处事方法,导致不敢检举、揭发、举报。而一些犯罪分子正是利用了农民的这些软弱心理,恣意犯案。

  三、涉农惠民领域贪贿犯罪的预防对策

  我们知道打击涉农领域职务犯罪不是根本目的,怎样保障国家补助资金真正落到实处,保障社会主义事业能够健康有序发展,预防犯罪的潜在发生才是根本所在。为确保农村社会稳定,促进农村全面发展,我们必须综合运用政治、宣传、教育和监督等多种手段,坚持标本兼治、惩防并举的刑事打击方针,使农村职务犯罪得到有效的遏制,还民生建设以健康发展。为此笔者建议:

  1、选好干部,分散权力,加强权力监管。好的事业需要好的领头羊带领,新农村建设更是离不开好的村级领导班子。为此,笔者建议:严把选举关,真正让那些备受村民拥护、办事公道正派、勤劳实干、热心为村民服务、有头脑、有主见的村民担任村领路人;同时严格按照村民自治法及选举法的相关规定选举村委会班子,上级党委要定期或不定期对村委会干部进行监督或诫勉谈话,保障其将全部精力用在发展农村建设上。同时,注重鼓励、培养、选拔优秀年轻干部、优秀大学生充实农村干部队伍,以便做到更新思想、与时俱进,适应时代发展形势需要,进一步提升农村干部的整体素质。

  2、严格村级财务管理,不给腐败留下制度漏洞是制度性保证。这是防止犯罪现象发生的根源所在,为此必须高度予以重视,具体可从以下几个方面抓起:一是要全面落实“村财镇管”制度。作为村集体的直接负责单位,乡镇财政部门理当切实负起责任,全面加强对村级账目的监督、检查和指导,一旦发现问题,及时提出纠正和处理办法;特别要专项资金的使用情况进行专项跟踪,防止专项资金被侵吞或挪用。二是要加强对村级财务人员的管理与培训。乡镇财务管理人员要对村级财务人员的业务、素养开展有计划、有步骤的岗位培训,充分发挥镇级财务人员对村财务的管理和监督职能作用,及时查纠不合理开支,防止违法违纪行为发生,保证财务活动规范化、合理化。三是实行村级财务公开制。俗语道:阳光是惩治腐败的最好武器,要让村级财务收入支出情况定期暴露在阳光下,接受广大村民监督,让村民及时知晓财务收支状况,避免一些不必要的误解发生,对于大额资金支出必须经村民会议研究投票决定。三是实行村干部离任审计制度。离任审计制度应全面在村级铺开,建议镇一级可以专门设立离任审计办公室,专门针对此事加以负责,真正做到防微杜渐,从而进一步提高农村财务工作质量,促进农村经济、社会的健康平稳快速发展。

  3、大力培养群众监督意识,着力构建农村预防贪贿犯罪体系。作为法律监督机关的检察机关,应充分发挥其检察职能,深入乡镇、村开展法治宣传教育和职务犯罪预防工作,以法律的手段推进基层民主法制建设,助推美好乡村建设。笔者认为当前要做好如下工作:一要多渠道鼓励群众积极提供职务犯罪线索,做到发现一起严厉打击一起,通过严打以儆效尤,让村干部们感到害怕,从而不敢挺身试法;二要对村主要干部进行专题培训教育,特别是针对村一把手,开展预防教育,以近期出货的典型事例,以算经济账、政治账、家庭账的方式,引导他们常诵“廉政经”、常敲“警示钟”,着力提高村干部廉洁从政的自觉性,使广大农村干部时刻保持清醒头脑,牢固树立起勤政廉政的思想防线,一心一意谋发展,一心一意干事业;三要与乡镇建立纪委及时沟通协作机制,特别是与财政部门及离任审查办公室建立协作机制,保证在不影响乡镇基础工作的前提下,开展职务犯罪查处工作。

  当前,涉农领域职务犯罪已经引起中央的高度重视,高检院在去年年初就发出通知,要求全国检察机关开展重点打击涉农惠民领域贪污贿赂职务犯罪专项工作,重点打击危害民生民利渎职犯罪专项工作,以及时扭转涉农领域职务犯罪高发态势,进一步为国家涉农资金的落实、为新农村建设的稳步推进保驾护航。为此,各级检察机关应关注当前及今后民众利益之关切,以打击此类犯罪为手段,反贪部门应充分结合涉农贪贿案件发案特点,在重点打击涉农贪贿犯罪的同时,结合高发原因辅助预防部门积极做好犯罪预防,切实将此项惠民、利国工程做好,最终实现国家各项惠农补助资金落到实处,真正实现惠民的目标。

  作者单位:安徽省寿县人民检察院